刍议小学语文课内与课外的密切关系及重要意义
2009-08-21王丽
学周刊 2009年9期
王 丽
《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规定了小学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学生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能力;在听说读写训练过程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对此,老一辈教育家叶圣陶也有著名的论断:“语文教材无非是个例子。”
如何理解这一教学思想和总体目标呢?在语文教学中,不能把“理解课文内容,掌握教材中的知识”看作最终目的,而应充分发挥教材的“范例”作用。通过课堂教学,让学生掌握学习知识的“方法”,即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读书的浓厚情趣,训练学生的观察、思维、分析、归纳、表达等综合语文能力。在此,根据自己的语文教学实践,浅淡对为了实现小学语文教学目标和达到“教是为了不教”宗旨而必须处理的好几种关系的认识。
一、将课内“学”与课外“行”统一
将课内“学”与课外“行”相统一,即在学生课内明理的基础上,指导课外的行动,陶冶情操,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将“学”与“行”、“学”与“用”,“智育”与“德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落到实处。比如,第一册语文课本中《看企鹅》一文,教师指导学生阅读理解了课文内容之后,应让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要讲文明、守秩序”的道理,并且联系班集和学校已经或将要组织的集体活动,比如学校体操比赛、“六一”文娱节目演出等,向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以约束指导他们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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