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完美统一
2009-05-21郑海渤
学周刊 2009年3期
郑海渤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它是一个教育教学的理念。以学生为主体,就是在课堂上,在教师的积极引导下,学生进行充分地自主学习、自主探究、自主实践,以达到学会新知、运用新知的一种教育思想。以教师为主导,就是在课堂上,学生完成本节课教师依据参考书确定的教学目标时,作为学生的学习伙伴。在必要的时候给予学生适时适当地点拨,以帮助学生完成目标的一种教育思想。
一、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鼓励学生去扮演角色,让学生设身处地地感悟。但是,如果教学活动中缺少了教师的适时引导,学生的整个学习活动就会变得毫无目的。课堂上,教师就像引路人,把学生带到知识的面前,让学生与知识相识相知。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通过自己的积极调控,发挥教师“导”的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我在上古诗《咏柳》时,学生平时已能背诵了,一上课就提出了问题“学习这首诗,你想知道什么?”学生举手如林。相继提出如下问题:
1这首诗写的时间、地点、季节?
2为什么说“二月春风似剪刀”?
3作者为什么用“咏柳”做题目,而不用“柳树”……10余个问题,还有学生提出了“妆”、“一”、“绿丝绦”、“裁”、“似”分别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如果学生提出的问题解决了,也就达到教学目标了。
二、重视学生的思考过程
教学的实质,是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一定要摆正教学关系,不仅要注意自己的教,而且更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思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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