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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娱乐化”批判的文化社会学转向

2009-04-13张爱凤

求是学刊 2009年2期
关键词:泛娱乐化后现代主义趣味

张爱凤

如果把“娱乐化”现象置放在历史更广阔的时空来看,这并不完全属于一个新出现的审美文化问题。但晚近以来,“娱乐的代码渗透到新闻、信息、政治、教育和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塑造政治、伦理和日常生活的一个强大的、充满诱惑力的手段[1](P110)。

目前学界对“泛娱乐化”的批判多集中于新闻传播学领域,批判的对象多为传媒产品,论者多站在精英主义的立场上,以精英/大众、严肃/娱乐、高雅/低俗等二元对立的标准对当前的传媒“泛娱乐化”现象进行政治批判或道德批判。这些论文的措辞充满了情绪化色彩,把“泛娱乐化”现象的出现简单地归结于文化商品的生产者对经济利润的追逐,认为“泛娱乐化”导致整个社会生活的平面、庸俗和浅薄,导致了人文精神的失落和道德的滑坡,因此要予以坚决的否定和批判。这种观点与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传媒的批判理论一脉相承。但此类观点容易使批判性的理性分析滑向道德性的优劣判断。

我们主张对当前“泛娱乐化”问题的研究采取文化社会学批判的立场和态度,它不是对当代审美文化问题下简单的是与非的价值判断,而是要对当代审美文化中“泛娱乐化”问题产生的前因后果,从经济、哲学、社会文化、心理等背景进行逐层分析,即将“泛娱乐化”批判从政治、道德批判转向文化社会学批判。

一、市场化——泛娱乐化的经济背景

在传统的文化生产——传播模式中,作为话语生产者的知识分子占据着中心的位置,他们是文化的生产者,也是丰富的文化资本的拥有者。在传统知识经济中以生产决定消费的价值取向,决定了知识分子(精英文化)在审美文化中的中心位置。知识分子(生产者)的趣味(“崇高”、“雅致”、“深刻”)决定了文化产品的趣味和接受者的趣味。作为文化产品的接受者,大众的趣味常常隐而不见。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着知识分子按照自己的审美趣味生产传播的文化产品。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艺术及原本生活在象牙塔中的许多事物(如传媒、教育、宗教产品等)走向市场,变成可供买卖的商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类需要就是操纵市场运作的“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中,生产者迎合消费者的需要生产商品,大众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和快乐原则购买商品,二者之间为金钱的交易关系。市场经济不断追逐利润的最大化,结果是大众的通俗娱乐趣味决定了文化市场消费品趣味的走向。泛娱乐化现象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原则在不同领域的集中体现,也是大众文化中的娱乐趣味向不同领域迅速扩张的结果,是布尔迪厄分析的“批量化的文化生产场(以通俗、娱乐为核心的趣味标准)”战胜“有限的文化生产场(以崇高、深刻、神圣为核心的趣味标准)”的过程。大众文化娱乐化是市场化的必然结果。

二、后现代主义——泛娱乐化的哲学背景

在当代,各个领域不同程度的娱乐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外在显现。罗斯诺认为:“……后现代主义是革命性的;它深入到社会科学之构成要素的核心,并从根本上摧毁了那个核心。”[2](P43-44)后现代主义哲学所讲的“后现代”(postmodern),并不是指与古代、近代、现代等“时代化”意义上的一个历史时期,而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大胆的标新立异、彻底的反传统、反权威精神,是这种思维方式的灵魂。

利奥塔在其《后现代的知识状况》中说,“我所谓的现代,指的是用元话语来使自身合法化的科学”,而“我将后现代定义为针对元叙事的怀疑态度”[3](P26)。在中国,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方法论思潮,已经漫过哲学的围墙,渗透到其他各个领域。在当代,诸多领域不同程度的娱乐化现象都体现了对传统中心权威的质疑和反叛:如“李宇春入选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风云人物”,红色经典的现代改编,金庸的武侠小说被选入中学语文课外阅读文选,《百家讲坛》以通俗的叙事形式来讲学术问题,佛教圣地少林寺与央视联手举办“少林功夫印证大会”等。这些事件都不同程度地解构了原有领域存在的规则和深度,打破了原先各自独立的并具有自律意识的各个场之间的界限。后现代主义摧毁了各艺术门类之间的传统区别,超越了学术与非学术的传统区分,使得高雅的严肃艺术与流行的娱乐通俗艺术之间的对立、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对立得以消除,后现代主义使得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话语互相渗透、融合和同化,娱乐业和非娱乐业的分界线也越来越难以划分。因此,原本与娱乐泾渭分明的领域如政治、教育、科学、学术、宗教领域都在不同程度地娱乐化,都显示出在跨越严肃/娱乐这二元界限鸿沟方面的新突破。

三、社会-文化-趣味分层——泛娱乐化的社会文化背景

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分层指的是社会成员、社会群体因社会资源(在中国,主要包含权力、经济、文化这三种资源)占有不同而被区分高低不同的等级、层次的过程与现象。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多从经济角度切入,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来划分阶级,并以此作为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而韦伯的分层理论则强调身份认同,即从生活形态研究身份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文化决定论的划分原则[4](P355)。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是分析泛娱乐化问题的基础。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认为:“文化资本是一种属于文化正统的趣味、消费方式、社会属性、技能和判断的价值形式。”[5]文化资本等级和社会等级之间具有内在结构上的同源性。文化和社会等级、生活形式、审美趣味等日常生活的方面关系密切相关。

通过对中国社会阶层的分析,我们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出,处于社会结构中下层的是占据了全国人口80%以上的工人、农民、服务人员等。他们的文化水平多数是中等以下,他们只掌握少量的社会资源,这一切决定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审美趣味和文化消费方式。

康德美学所规定的纯粹审美,是一种与文化资本息息相关的审美目光,文化资本越丰富,越有可能获得与日常目光决裂的纯粹审美“目光”。对于社会资源普遍匮乏的中国普通百姓而言,那些经过专门训练才能接受的古典艺术、严肃艺术和先锋艺术是望尘莫及的,本身对其兴趣也不大,动辄上百乃至上千的跨入高雅艺术殿堂的入场券也非常人所能承受。因此当下中国老百姓最便捷经济的娱乐活动就是观看电视,相比较书刊报纸,电视的娱乐功能更为突出。英国学者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就在其《电视与社会》一书中指出:“电视主要是一种娱乐媒体,在电视上亮相的一切都具有娱乐性。”[6](P6)因而,不同的领域一旦与电视联姻,其娱乐化程度便更深广,这是由电视媒体本身的娱乐属性决定的。同时,也是由它庞大的处于中下层的受众群的娱乐消费趣味决定的。尼尔·波兹曼说:“电视本身是无足轻重的,如果它强加于自己很高的使命,或者把自己表现成重要文化对话的载体,那么危险就出现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样危险的事正是知识分子和批评家一直不断鼓励电视去做的。”[7](P20)这正是很多知识分子站在精英主义立场对“电视娱乐化”进行批判的立足点。

四、逃避现实的娱乐乌托邦——社会心理背景

“抑郁”这个词似乎成了当代社会一个使用率和曝光率极为频繁的词汇。社会贫富分化的日益加剧,生存压力的增大,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当代社会人群普遍远离了快乐。文化研究学者理查·戴尔(Richard Dyer)曾经指出:“对娱乐的两种想当然的描述乃是‘逃避和‘满足,这两种描述皆指向了娱乐的核心要旨,即乌托邦主义。”[8]换言之,“娱乐行为”是以“乌托邦主义”为旨归的。

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人格理论中,“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弗洛伊德说:“我们整个的心理活动似乎都是在下决心去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动地受唯乐原则的调节。”[9](P285)“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超我”遵循道德原则,为达到完美和理想而活动。中国是一个以道德伦理为核心的社会,“崇圣”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一种十分突出的现象。圣人在中国的文化社会中属于一种超越平凡、异乎寻常的存在,只有克制甚至消灭一个人内心深处种种的原始欲望和冲动,不断按照社会的道德规则来约束自己,按照完美的圣人标准来要求自己,人才能不断向圣人的境界靠拢。“圣人者道之极也,故学者固学为圣人也。”(《荀子·劝学》)荀子所说的“故学者固学为圣人”,其实就是对大家提出了一个非常高的要求。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的理论,中国传统的以德为先的教育就是一个主张以道德的“超我”来抑制快乐的“本我”的教育过程。

人们生活在以“崇圣”为意识形态策略的社会中,向抽象的精神支配力量表示敬畏和顺服,并将此视为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事情。但过度的“崇圣”意识往往会造成人格的分裂,本我需要释放人的本能欲望,而观念上的“崇圣”意识却努力抑制这种本能的需要,其结果是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出现了太多的封建卫道士和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娱乐在中国的张狂崛起,到本世纪娱乐化在各个领域的肆意蔓延,在某种意义上,便是在社会中受到“超我”压抑的“本我”,在长期的人格单调和压抑之后,激起的一种反作用力。近年来,网络“恶搞”、八卦新闻、“艳照门”等娱乐化事件,都是某种程度上被社会道德规范要求深深压制的“本我”的反抗。从一方面说是当代审美文化比过去的任何文化形式都具有“民主性”和“解放性”的特点,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社会价值观念的畸变;大众过度追求感官娱乐的满足,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整个社会缺乏信仰与精神寄托,大众为逃避现实的矛盾沉溺于娱乐活动中,面对生活的压力难以保持平和的心境与健康的心理。如果整个社会只以单一的只要感性不要理性、只要娱乐不要深刻的文化趣味征服大众,那么从某种意义上又将使大众异化为马尔库塞笔下的另一种“娱乐至死”的“单面人”。

面对当代审美文化中的“泛娱乐化”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予以全盘否定,但也不能对此熟视无睹丧失理性思考和批判的能力。正如对待“电视”这个最具娱乐性且在泛娱乐化的过程中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媒介来说,尼尔·波兹曼曾建议,我们不能采用诸如杰里·曼德的“消灭电视”的观点,这是完全荒谬的。我们的“目的是告诉人们应该怎样看电视,而不是让人们停止看电视……对于电视的批评最后还是要依赖电视自身的力量”[7](P209)。中国的现实和国情决定了我们更不能武断地干涉或阻止人们对于电视媒介的使用。作为高雅趣味的拥有者和倡导者,知识分子应充分利用媒介的影响力,让电视媒介介入全民的素养教育中,培养大众积极健康的娱乐趣味,享受真正的身心愉悦。这是我们当前最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构建新的文化形态的立足点。

参 考 文 献

[1]斯蒂芬·贝斯特, 道格拉斯·凯尔纳. 后现代转向[M].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2]张国清. 中心与边缘——后现代主义思潮概论[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3]利奥塔. 后现代的知识状况[A].王岳川等. 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美学[C].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4]陆学艺. 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5]张意. 文化资本[A]. 陶东风主编. 文化研究, 第5辑[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6]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 电视和社会[M].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7]尼尔·波兹曼. 娱乐至死[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8]理查·戴尔. 娱乐与乌托邦, 宋伟杰译[J]. 当代电影,1998,(1).

[9]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引论[M].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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