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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事三记

2009-03-13杨子明

广州文艺 2009年2期

杨子明广东从化人。现供职于从化市江埔街道办事处。写作以散文为主,喜欢地方文化。这是第一次在文学期刊发表作品,算是新手上路。

趁墟

粤人“趁墟”,相当于北方人“赶集”。到集市上,卖东西换钱,买回需要的东西。当然也有纯粹凑凑热闹或开开眼界的。趁墟与赶集大概还是有所不同:自古北方人口兴旺,大可赶而集之;南方人迹稀少,只能共约趁其虚处。

广州乃城市中心,城市人早已经没有趁墟的习惯了。郊区的许多乡镇,仍保留着“趁墟”,一般五日一墟,比如逢四九、逢三八等。因为人少,经济不够发达,数日一市,可方便乡民集中交易,提高效率。也有个别地方趁特别的墟,如“夜市”、“天光墟”等。顾名思义,夜市就是夜晚趁墟,方便白天上班一族。天光墟,则是天亮前交易。一些果、蔬要赶在天亮前第一次交易,以争取时间运往另一个市场再交易。

“墟”本是“虚”,即人稀少。为了使得场子热闹,满足各方交易,人们约定某个时候一齐赶往这个“虚”,使“虚”成为集市。《广东新语》说“粤谓野市曰虚。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满时少,虚时多,故曰虚也。”由此而知,趁墟的历史也有数百年以上了。

广东人说的“旺”,主要是指人气,人多就旺。趁墟要很多人去才行,不然这个墟就不旺。墟日一到,附近民众会倾巢而出,周边乡民亦来捧场,以至人山人海,三十六行,百业交易,好不热闹!除了常规农产品、日用品交易外,还有卖禽畜的、竹木的、机械的,甚至卖狗皮膏药的、剃头的、耍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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