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服人 以人为本 培养学生的尊严
2008-08-07黄豪忠
中学理科·综合版 2008年6期
黄豪忠
当前,部分学生由于受到“读书无用论”、“讲求实惠”等错误观念的影响,学生当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的钟”的消极思想,有的学生甚至违法乱纪,乱扔垃圾、损坏公物、偷东西、打架等现象比较严重。而对这些调皮捣蛋的“坏”学生,我们教师感到特别难教育,通常是狠狠地骂一顿,但往往又事与愿违,与教师的初衷完全相悖。面对这一现实,如何对这些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引导教育,下面笔者就此谈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首先,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以理服人,以人为本。陶行知先生说过:“别发火,发火说明教师的无能。”著名教育家魏书先生也说:“人在发脾气、愤怒时,是智能较低下的时候,往往会做出愚蠢的判断和荒唐的决定。要做好工作,为了集体、为了国家、也为了学生、更是为了自己,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少发或不发脾气。”我们中国传统的教育思想一味强调师道尊严,把师生关系纳入家庭伦理网络中,宣扬“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古训,斥责、体罚学生总是那么理直气壮。然而能起到多少作用呢?有时可能起到一点儿震撼作用,然而其负面影响是巨犬的,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对立情绪,学生热情受到极大的挫折,人格心理遭受莫大损害。而这一切与教育者的初衷是完全相悖的。
马卡连柯说:“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不能成为好教师。”是的,别发火,发火只能说明你心胸狭窄,目光短浅,而学生欢迎的是宽宏大量、仁慈厚爱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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