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会计准则变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2008-01-21刘勇
总裁 2008年9期
刘 勇
摘要:新会计准則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内容上有一些重要变化,其将给房地产行业带来重要影响。
关键词:新会计准則;房地产;影响
1新会计准则中涉及房地产的内容
(1)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2006年前我国没有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制定会计准则,相关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应通过“存货——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核算,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对外出租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由于投资性房地产不同于普通固定资产,大多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不会因折旧和摊销而减值,相反经常高出初始投资成本而增值。因此现有会计准则科目已不能真实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情况,不能适应房地产发展需要,考虑到投资性房地产业的资产特征和发展需要,新会计准则体系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专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规范,要求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在成本法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规定具体适用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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