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如何体现语文味
2008-01-16谢小妮
中学教学参考·文综版 2008年12期
谢小妮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认为要用语文教师的人格魅力和文本教材独有的人性美和人隋美,去实践语文教学。笔者拙见,在充满语文味的课堂教学中,应着重凸现几个特征。
1.重情感的熏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学生是独立的生命个体,语文课有一个独特的任务是要把学生培养成情感丰富的人。文本教材文质兼美,题材、体裁、风格丰富多样,每一篇课文都承载着不同的教化功能,给人带来的都是别样的生活体验或别样的理性认识,都在不同层面丰富了我们的语文学习者的情感。首先,语文教师要有热爱语文教育之激情,有热爱学生之真情,方能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文本之间,师生与作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方能彰显语文情感之魅力。其次,教师的备课投入热情,找出教材的情感点,用全身心去体味课文的情感。这样,教师才能用热爱语文的激情去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热情,唤醒沉睡的生命个体。如《最后一课》《始终眷恋着祖国》《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文本就是培养学生爱国情感的好课文;《春》《夏》《鼎湖山听泉》等文本可培养学生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愫……语文教学重情感熏陶,就是要让学生学会伤感,学会有魅力的宽容,学会自主去沐浴热爱生命的阳光,自主去体验祖国河山的豪迈,自主去积淀、传承热爱祖国文化的情怀。
2.重语感的培养。语文味很多时候就是在朗朗书声中物化出来的。语文课中的语感培养,往往又通过朗读品味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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