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孔乙己》中的丁举人
2008-01-13白玉琴
今日中国教研 2008年11期
白玉琴
一位当代文学大师在回顾自己一生的写作生涯时,不无感慨地说:“我一生写了无数中、长篇小说,洋洋百万言可抵不上鲁迅短短的一篇《孔乙己》。”可见,《孔乙己》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换句话说,文字不在多,而在精。
鲁迅在《孔乙己》这篇小说中用白描的艺术手法,深刻、简练、准确地对孔乙已的肖像、动作、语言作了详尽的描述,塑造了一个被封建科举制度摧残、毒害而又无可救药的,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的艺术典型。而对丁举人,这个对孔乙已从肉体和精神上直接给予残害的罪魁祸首却惜墨如金,寥寥几笔,文中,丁举人始终在幕后,我们在小说中看不到他的肖像、语言、动作、神态、服饰,但通过字里行间我们仍能看见他的淫威。
一、有人断言:“他家的东西偷得么?”
《诗经·小雅》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古有刑不上大夫之说,皇亲国戚的东西是偷不得的,难道一个小小的丁举人也有皇权之威?让我们用普通逻辑中的三段论,做一个推理:“他家的东西偷得么?”潜台词:他家的东西是不能偷的(大前提)因为他是举人,(小前提)所以举人家的东西是偷不得的(结论)。
可见,丁举人是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他是享有一定的特权的。
二、“……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
请注意这个偏正式的时间名词,半夜和大半夜是有严格的时间区别的,众所周知,半夜,一般指凌晨子时,大半夜显然已过了凌晨。试想一个年近花甲、形容枯槁的糟老头子、读书人,被打到凌晨,再打至大半夜,什么人能经得起这么惨重的毒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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