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腐败及其治理
2000-06-14谭斌
战略与管理 2000年5期
谭 斌
腐败问题,几乎困扰着所有时期所有国家的所有政府。甚至连反腐败起家的共产党,也在建国之后的不时期,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受到腐败的严重威胁。从一定意义上讲,共产党是在反对旧中国和国民党的腐败、追求社会公正、进步的斗争中,成立、成长和成功的。她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新制度,本是空前廉洁、最有生命力的制度,是最能联系广大群众,真正代表绝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这样的党,这样的国家,经过这么多甚至是严酷的自洁运动,还产生腐败现象,而且有越演越烈之势,不仅使党外的广大群众心生疑虑和失落,也令不少党内同志思想苦恼,忧心如焚。执政党及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能不能抗拒腐败而永葆其革命的本色?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能不能从根本上抵制和消除腐败现象?善用人者,如何从制度建设上帮助干部队伍在腐败的侵蚀和冲击中立于不败之地?这都是促人深长思之的沉重历史课题。
准确地定义什么是“腐败”,对于反腐倡廉不仅有显然的理论意义,而且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各国专家学者为此却大伤脑筋,莫衷一是。笔者以为,既通俗又较严格的表述,应当这样讲:腐败是公职人员为了谋求私利而利用职位便利滥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不够严密的简化的说法,就是“以公权谋私利”。这个定义表明:第一,腐败行为的主体是公职人员,是吃皇粮的各级官吏(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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