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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姜夔的"中和之美"及其《歌曲》

2000-06-13赵晓岚

文学评论 2000年3期

赵晓岚

内容提要:姜夔的文艺思想以"中和"为核心,诗论与书论重在"中",乐论重在"和"。《诗说》标举四要素,重艺术辩证法,倡以性节情,皆为"中道"的体现。《续书谱》以唐人过于"应规入矩",就字之结体、用笔用墨,发其合于"中道"的技巧论。《大乐议》本"乐与政通"精神,针对大乐失"和"而提出复雅之见。其《歌曲》感情中正平和,艺术手法兼容调和,作为音乐文学,在音阶音律、节奏安排、旋律进行、曲式结构、字声结合上,融雅乐、清乐、燕乐为一体,曲辞相谐,雅俗相兼。

姜夔在宋代颇得"襟怀洒落,如晋宋间人"的称誉,其气貌风神与名士派头,也确给人以《世说》中人之想。然而,他的文艺思想却决非在儒家界外,"中和"正是此中核心。

一

姜夔的中和思想,与其虽身在文苑却颇多儒林传统有关,所学、从游也给了他一定影响,"待制朱公(按指朱熹)既爱其文,又爱其深于礼乐"①,即可见之。"中和"既可分言,又可统称,而论姜夔的文艺思想,其诗论与书论侧重在"中",乐论侧重在"和"。《白石道人诗说》开宗明义论诗之要素:

大凡诗,自有气象、体面、血脉、韵度。气象欲其浑厚,其失也俗;体面欲其宏大,其失也狂;血脉欲其贯穿,其失也露;韵度欲其飘逸,其失也轻②。

血脉、体面为形之所恃、所系,前者蕴于内,后者见于外;气象、韵度为神之所示、所现,前者偏于刚,后者偏于柔。姜夔不仅提出了四要素,而且分别树立了它们的标准,而所欲之浑厚、宏大、贯穿、飘逸,及与之相对的俗、狂、露、轻四失之相诫,其背后就体现出崇尚"中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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