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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思考*

2023-01-08杜晓邱雪林

智库时代 2022年2期
关键词:产教校企课程体系

杜晓 邱雪林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目前,国内信息行业、制造业、农业、工业、金融业均面临经济转型。国内高职院校不但是产业人才培养的主力,更担负为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使命。在新形势下,人才培养已无法脱离企业实践,这也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的必然发展趋势。但是,国内高职院校围绕高职院校所建立的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机制仍然存在滞后问题,难以实现各方的长效双赢,其对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产生了一定阻碍。基于此,围绕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进行深度探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界定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设置借助一定机制融合产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产业化的经营实体,促进产业与职业教育的深入合作,逐渐人才的特色培养模式;其涵盖社会发展与人才的对接、需求与专业设置对接、企业与学校的对接、职业标准与教学内容对接、产业与专业的对接。不同于传统产业合作,融合背景下的校企合作并不会产生新产业,其是产业、企业与职业教育的相互支持、相互融合。

二、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价值取向

(一)利益诉求

基于产教融合背景,高职院校可借助校企合作办学与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在科研、师资培训、人才培养领域,高职院校可获取企业的帮助与支持;同样,企业也需求高职院校输送的高素质人才,获取源于高职院校的专业培训与科技服务。上述多个利益链条共同维系并连接高校与企业间的长期稳定合作。换言之,经济与教育发展存在互相推动、相互影响的关系。鉴于经济与教育的上述关系,企业与高职院校间的紧密合作也呈现出一定的必然属性。

校企合作有助于高职院校从企业中获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调动企业内物、信息、财、人等资源,向社会输送应用型人才,持续强化高职院校的教学竞争力,努力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实践水准。同时,企业也可依托校企合作连接高职院校所蕴含的科研与人才优势,获取企业经济发展所需的经管类专业型人才,不断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鉴于此,在价值取向方面,校企合作所构建的利益共同体可充分秉持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谋求双方利益的最优最大化。基于产教融合背景建立共同的价值取向,也有助于双方共享利益,共担责任。

(二)目标诉求

企业与高职院校创建的合作共同体拥有一致的追求目标与价值选择。当前,企业与高职院校可立足于各自发展需求,选择合作的切入点。高职院校主要思考如何提高社会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向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企业重点思考如何调动研发与人才资源,打造更为优质的产品。同时,教育可促进个体综合素质的全方位发展,让受教育者逐步树立正确系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培养其融入于社会活动,优化行为习惯、人格品质,并成为合格的未来人、职业人、社会人。相应地,企业的经营目标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展现企业的价值,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鉴于此,企业与高职院校拥有共同的目标追求,校企合作所搭建的利益共同体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市场需求,结合企业技术与高职院校的科研能力,实现岗位需求与高职院校才培养相对接,进一步优化目标追求。校企合作的发展与深度融合,将原本分离的信息、资金、教师、设备相融合,完善校企合作的运营机制。

(三)机制创新诉求

基于产教融合背景,高职院校与企业应注重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为合作提供重要保障。当前,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得到企业共识的成熟培养模式。但是,阻碍校企合作发展的核心在于校企合作机制不完善,未能给双方提供良好的保障。一旦企业与高职院校在合作过程中产生利益矛盾且得不到及时的化解与调和,会对高职院校教学活动、企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阻碍校企合作的稳定运行、融合发展。鉴于此,如何对校企合作机制进行完善创新,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是工作的重点。良好、稳定、健全的校企合作机制可调节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充分满足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利益诉求。基于产教融合背景,上述工作也依赖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其要求企业与高职院校努力适应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值得注意的是,校企合作机制并非一成不变,其始终处于动态演变过程,更需要持续进行创新,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社会变革,进而满足校企发展的切实需求。在宏观领域,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是指企业发展与职业教育的相互结合;在微观领域,校企合作源自于各自的发展需求以及对创新与机制建设的诉求。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现状

(一)专业设置滞后

现阶段,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正处于快速的调整与转型升级阶段,各产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处于持续变化期。部分高职院校未能及时了解国家与区域对于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没有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发展需求与产业变革,很可能引发专业人才扎堆、产业岗位饱和等问题,另一部分专业则面临人才供不应求的复杂局面,这也导致各产业逐渐呈现人才培养不全面、不均衡的问题。

(二)师资团队不成熟

目前,国内多数高职院校大多从原有的中职院校发展而来,多数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也较为缺乏创新意识与专业技术素养。多数高职院校新聘用的教师大多毕业于高等院校,其缺乏实践操作能力与生产实践经验,更不具备充足的企业工作经验,对于处在行业企业前沿的知识标准、发展趋势、技术应用现状缺乏及时全面的了解。上述诸多因素使得教师只能讲解相对滞后的理论知识。若教师缺乏较强的实践能力,也无法有效地指导学生的技术应用与实践操作,使得企业现有技术格局与高职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出现脱节。

(三)企业积极性不高

当前,多数高职院校主动与区域内企业展开合作,共同建立实训基地,创建“2+1”的全方位培养方案。同时,高职院校也结合专业发展情况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吸引企业入校。由于多数高职院校不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未能获取地方政府的有力政策支持,难以充分显现校企合作的实际利益,无法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很难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主动性。部分高职院校已初步建立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但主要的合作大多停留于学生实习岗位提供的浅层。相应地,高职院校仅能向企业提供临时工,未能完善系统性的学习计划与管理制度,无法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水准。极少有高职院校可从考核评价、课程体系研发、专业设置、培养目标等多个角度与企业产业展开深层次的合作。若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则很可能使企业在合作两三年或一两年后便放弃与院校的合作关系。若校企双方不能顺畅沟通,未能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则既无法保障企业利益,也很难促进校企深入合作。

四、加强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入合作的有效策略

(一)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为创建完善的保障机制,当地政府应创建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相关的鼓励制度与扶持政策。创建产教融合平台,由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监督各项监督管理活动。同时,当地政府应牵头与企业高职院校进行沟通。建立企业管理者与职业院校领导相互兼职的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交流,方便两者互相了解各自的需求,谋求共同发展,进而实现双赢。此外,针对实训基地管理与校企科研合作完善合作机制,职业院校可从企业聘请专家负责指导学生的各项实践活动,从经管类院校引入会计、管理等技能型专业人才,组织校内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培训活动,深入学习企业的实践经营经验,了解前沿的经济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校企的深度融合发展。

(二)构建校企合作资源融合机制

高职院校应围绕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的融合机制。为推动产教融合发展,高职院校可牵头整合区域内的教育机构,将与产业链相关的社会组织、行业、科研机构、企业、职业院校聚集到一起,构建综合性的社会团体,共同开展深入合作,谋求资源的互补与共享。上述资源融合机制有助于各方了解产业的动态发展形势与前沿发展状况,及时获取企业对于经管类职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同时,高职院校也可牵头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的创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在园区内设置创业区、研发区、实验区、生活区等不同的功能区域,努力获取政府的政策支持,积极引入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进驻产业园,营造适合职业学生与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此外,企业可携手高职院校共同搭建人才培养联盟,由企业发挥主导作用,结合企业未来的实际需求与发展情况。例如,各方可围绕企业订单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向高职院校输送专门人才,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优化学校资源配置,强化各方的研发应用与实践水准。

(三)完善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机制

为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稳定发展,高职院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企业与学校的内部评价体系,在学校内部设置整体评价、独立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多种内部评价流程,考察融合成果的转化现状,了解产教融合的社会影响力,统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同时,基于产教融合背景,高职院校也应围绕行业协会构建评价机制,将行业协会引入校企合作并将其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社会效益与经济贡献作出评价,及时总结评价结果,将其反馈给企业与高职院校,为后续的产教深度融合指明方向,并提供规范措施。此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应围绕产教融合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监督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发展情形,明确相关标准并定期监督检查校企合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和检查结果。奖惩措施、奖惩机制的核心目标在于,促进校企的长期合作、产教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期建立更适合于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模式,保障校企合作的稳定长久发展,方便高职院校为社会输送技能型的高素质人才。

(四)创建特色专业

在设置经管类专业时,高职院校可依托产业集群与区域经济发展,依据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发展,结合自身现有资源与办学特色创办专业。通过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入合作,创新高职院校的经管专业建设,提升高职院校的教学竞争力。基于产教融合背景,为深化与企业的合作,高职院校应密切重视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趋势变化,及时掌握并了解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以及企业发展需求,紧跟产业发展脚步,设置校内特色专业,进而革新过往职业教育落后于产业变革的局面,尽可能缩短两者间的发展距离。同时,高职院校应与专业企业建立特色专业建设委员会,密切注视产业发展动态与企业升级的方向,设置具有特色的经管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健全人才培养模式,以期打造满足产业结构需求,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发展的特色专业。

(五)设置特色课程

课程始终是专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元素。为设置极具特色的专业,高职院校应将特色课程作为专业骨干,紧贴产教深度融合。只有深化校企合作,在双方间建立紧密的联系,方可实现各方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方向的互补。鉴于此,企业与高职院校应始终立足于企业发展、行业变革,突破传统课程建设、传统课程体系的局限,打开特色课程突破口,共同建立新课程体系,为后续的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校企深度融合也可从多方面促进课程创新与专业建设,将新标准提供给课程建设与专业创新活动。例如,对于经营生产活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企业可将问题迅速转给高职院校,由学校围绕具体问题建设课程体系。同时,企业还可从生产经营活动中汲取经验教训并提供给高职院校,以供其完善课程体系。相应地,企业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也可将新思路、新理念、新视野融入到特色课程建设活动当中。

(六)统一合作目标

实训教学基地的创建基础在于企业与高职院校具有统一目标。双方应制定长远稳定的合作规划,以保障实训基地的实效性。企业与高职院校应立足于特定目标达成协议,围绕既定目标展开合作,明确合作目标,保持双方始终具有统一目标,强化后续规划与合作设计的针对性、有效性,共同落实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正所谓“预则立,不预则废。”为创建切实有效的实训基地,高职院校与企业应从长远角度制定规划,明确未来一段时间校企合作所要达到的水准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方向,为后续的实训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依据。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高职院校的建设与专业创新能够从侧面反映出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程度。目前,高职院校应立足于学生问题解决、动手实践能力的提升为核心目标,围绕企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创建课程体系,实现课程改革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的有效衔接,确保职业院校的课程体系衔接企业的现有岗位,提升实践教学的整体课程体系中的比重,促进产教的深度融合,推动学生转化所学知识,强化综合素养,以满足社会对于应用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

(七)重构课程体系

课程建设活动始终是各项教学工作的基础,其涵盖内容广泛,包括素养提升、能力训练、知识讲解等。通过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经验可以发现,创业创新教育与专业课程的融合主要包括实践课程、嵌入课程、重置课程三种类型。重置课程的依据并非现有的课程体系,而是融合创业创新教育与专业课程,重新构建课程体系。嵌入课程则立足于现有课程,加入创业创新内容,更注重专业实践属性;其主要依托专业实践方式开展创业创新教育。立足于可行性角度进行分析,实践课程与嵌入课程更适合于国内现有的职业教育,可满足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需求。为促进产教的深度融合,高职院校也可将实践课程与嵌入课程相融合,确保创业创新教育课全面覆盖专业课程。为设计完善的课程体系,高职院校应有机融合创业创新教育、实践教学、理论教学,逐步构建“基础+创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互融合的新生态,确保毕业生能够迅速适应工作岗位,为其参与创新活动打好基础。基于产教融合背景,为推动校企合作发展,高职院校还应针对经管类的校本课程加大研发力度,从企业中积极吸纳优质资源;借助案例形式深化学生对于创业创新的深刻认知,将灵感提供给学生,以期优化人才的转化率。简而言之,创业创新教育是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基础,而创业创新教育与专业课程的融合是繁重的系统工程,这也要求高职院校应积极与区域内的兄弟院校展开密切合作,共同分享优质课程,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应正确认识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通过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构建校企合作资源融合机制,完善产教融合质量评价机制,有助于推动高职院校的校企深入合作与产教深度融合,强化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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