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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传统纹样中的“和”文化意蕴及其当代价值

2021-12-04彭嘉骐邓嘉琳

长沙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湖湘纹样传统

彭嘉骐,邓嘉琳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中国传统纹样泛称传统图案,是古代传统图形的总称。传统纹样主要运用于生活器物、建筑部件、服饰等载体,通过图形的装饰和美化,传递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从新石器时代至夏商周,历经汉唐盛世,再到后期的宋元明清,传统纹样历经了一个很长时期的发展过程。古代先民们仰观日月星辰、俯察大地河山,在对自然的观察中融入东方民族特有的哲学思维,创造出独一无二的中国传统纹样。无论是具象图形还是抽象几何图形,都反映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民族性格。

一 湖湘传统纹样的基本类型

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纹样体现出不同的艺术特征。商周时代,奴隶主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目的,将夔纹和饕餮纹等彰显等级制度森严的恐怖纹样应用在器物的纹饰中。春秋战国时代,人们逐渐摆脱商周时期恐怖压抑的审美倾向,各类器物上的纹样开始走向神秘、飘逸,具有浪漫和神话气息的审美风格。南北朝时期,境外输入的佛教盛行,并由此引入了莲花纹、忍冬纹等具有鲜明佛教特征的纹样形式。隋唐时代,国力强盛,万国来朝,兼收并蓄的人文环境和频繁的经济往来使得纹样吸取了更多的外来形式,出现了糅各种花卉形式于一体的造型饱满、色彩绚丽的宝相花图案[1]3-6。两宋时代,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和提高,工笔画写实技术的提高使得纹样绘制更加细腻,在瓷器、服饰、建筑的应用中大放异彩。明清时代,传统纹样开始大众化和生活化,图必有意,意必吉祥,吉祥纹样成为寻常百姓家中流行的装饰图案。湖湘文化具备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又从多方面体现出独具个性的地方特征。就湖湘传统纹样的形态来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浪漫飘逸的曲线形态传统纹样

从春秋战国到两汉时期,以中原文化为核心的文明开始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张,并伴随着人口的南迁,湘楚文化和中原文化在对抗的过程中逐步交汇融合,形成了区别于纯粹中原文化的独特文化。由于湖南中北部地理环境多平原和湖泊,适合人类的居住发展,便以洞庭湖为中心形成了璀璨的湘楚文化。

湖湘传统纹样既与中原汉代图样一脉相承,又有着自身的楚制特色,其中以春秋战国到两汉时期的纹样最为典型,其纹样造型奇特夸张,风格浪漫飘逸,色彩瑰丽宏大,这种奇崛的风格在屈原的浪漫文学作品中也可窥见一斑。长沙楚墓出土的战国帛画《人物龙凤帛画》《人物御龙帛画》以及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系列文物中,多采用云气纹、龙纹、凤纹、鹿纹、仙人、仙山等寓意美好和访仙问道的图形,在表达方式上多采用曲线,线条飘逸灵动,线条之间相互缠绕、环环相扣、变化无穷,传递出类似仙境的视觉感[1]15。如马王堆出土的漆器“云纹漆鼎”、织物中的乘云绣和信期绣就是这种风格的典型代表。

(二)自然崇拜的几何形态传统纹样

湖南西部和南部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主要分布着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形成了湖湘特有的少数民族文化。在历史的变迁过程中,各个朝代通过战争兼并土地的方式迫使当地土著民族不断退居于湘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这个过程是长期反复的。在这个过程中,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相互融合。

一方面,湘西和湘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纹样保留了自身民族特色;另一方面,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吸收了汉民族纹样中的经典样式,使其与自身民族特色相融合,比如商周时代的几何纹、汉代的云气纹、明清时代的吉祥图案等。总体而言,这类民族图案经常采用贴近生活的动植物图形和表现自然现象的神灵崇拜图形,如蝴蝶、猴子手、猫脚迹、狗脚迹、对马、蛇花等。在表达形式上,经常采用抽象的几何形式,保留了两汉以来的矩形、圆形、三角形等几何元素,以及以几何元素为主的格律体系的构图,将这一类的纹样应用于少数民族的特色织锦之中[2]43。

(三)圆满吉祥的完整形态传统纹样

在明清时代,由于工商业空前发达和民间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传统吉祥图案开始被广大市民阶层接受。湖湘文化深受儒释道文化和世俗文化影响,追求整体、圆满的民族心理和文化,在纹样的形式选择上追求外形饱满、构图完整、成双对称,其中多以方圆为主;在内容选择上多采用祈福、多子、吉祥、生殖、生命等寓意美好的图案[3]27。为了传达“图必有意,意必吉祥”的文化理念,一是采用谐音的方式把不同内容进行组合,通过对比和协调的手法组成统一的整体,如花瓶和如意图形组成平(瓶)安如意,大象与万年青图形组成吉祥(象)万年,五只蝙蝠与寿字纹组成五福(蝠)捧寿,松、竹、梅组成岁寒三友等;二是选择驱灾辟邪的纹样表达趋利避害的美好意愿,比如辟邪神兽、钟馗、门神等纹样。在湖南建筑木雕、石雕以及祭祀的各种器物中存在大量的辟邪纹样,这些纹样与南国楚地的巫傩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总体而言,吉祥寓意类传统纹样世俗化程度比较高,广泛应用在建筑构件、雕刻、刺绣织锦、印染样、剪纸、木刻版画等民间艺术形式之中。

二 湖湘传统纹样中的“和”文化

(一)“和”文化的内涵和在湖湘的发展

“和”文化在内涵解析上,可以追溯到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在《国语·郑语》中的言论。在他看来,“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这段话里面提到了“和”与“同”两个不同的概念,“和”指的是不同的、性质各异的事物结合在一起,才能发生变化、不断成长,而“同”指的是单一的、性质相同的事物进行组合,最终因为没有差异而遭到抛弃。史伯甚至还提出“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的观点。因此,为理解“和”的真正意义,一定要以辩证的观念进行剖析,“和”的基础首先在于不同,其次在于从不同中找到相同或者共同的关联点。

传统“和”文化在社会应用层面上,发展出“礼辨异,乐和同”的社会观念,这一观念体现了封建时代政治体制与伦理艺术的有效契合。礼和乐作为一对矛盾,有着不同的性质和作用。礼区分人的阶级等级,乐协调人的相互关系,情感互通,上下共情,使人无怨。礼的观念使人群出现了分化,而乐的出现则利于黏合这样的分化,在分化的人群中寻找共同的情感。当然,除了音乐之外,其他的艺术手段如诗词、书法、绘画、棋艺等都有着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礼乐相济达到“和”的理想形式,两者相互牵制、相生相克,既不能乐胜则流,也不能礼胜则离,这样最初衍生于政治伦理的规范标准逐渐延伸到艺术领域之中,传统纹样也概莫能外。

传统“和”文化塑造湖湘文化的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湖湘文化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民族和文化相互融合的发展史。春秋战国时期战争连年,楚国在向南方兼并的过程中,与湖南土著民族发生冲突和战争,这个过程也是多民族、多文化相互融合的过程。儒家文化、道家文化融合了当地的楚巫文化和神灵文化,逐渐形成了浪漫飘逸、神秘灿烂的楚文化。湖湘文化就是在楚文化的语境中通过不同民族的求同存异发展起来,而其中最重要的支撑就是“礼辨异,乐和同”的和谐文化。东汉时期,佛教传入,道教盛行,儒释道三者合一,在差异对立中取得和谐。这种和谐的文化为两宋时期湖湘学派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湖湘学派主张兼收并蓄,并吸收程朱理学和其他学派的精粹[4]352。在明清时期,近代湖湘精神的启蒙者王夫之提倡经世致用的思想,主张“合两端于一体”“无有不兼体者”的兼收并蓄的和谐思想,这些思想都为近代湖南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代湖南人才辈出,将星云集。在国家生死存亡之际,湖湘杰出人士试图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先进思想进行融合,从理念上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从行动上开展注重引进和学习西方技术的洋务运动,这些都是湖湘“和”文化的重要体现。

(二)湖湘传统纹样造型中的“和”文化

湖湘传统纹样的造型观念来源于湖湘文化,而其中“和”文化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始终贯穿在湖湘传统纹样之中。无论是马王堆汉墓中的楚制纹样,还是一直保留至今的湘西湘南的少数民族纹样,古人在观察自然的过程中,近取诸身,远观诸物,从最初模仿简单的自然图像逐渐演进到设计复杂多变的纹样。纹样最初起源于“文”,两者意义基本一致。按近代学者刘永济先生的观点,“‘文’之本训为交错,故凡经纬错综者,皆曰文,而经纬错综之物,必繁缛而可观。故凡华采铺棻者,亦曰文。惟其如此,故大而天地山川,小而禽鱼草木,精而人纪物序,粗而花落鸟啼,各有节文,不相凌乱者,皆自然之文也”。在这里,对于纹样直接定位交错,图形之间经纬错综,必然有着大小、方向、曲直、方圆、长短等本质上的差别,唯有如此才能相互交织以至融合。反之,如果图形类同,没有差异,则不能构成纹样,至多称为图画。纹样的形成代表一种美学观念的诞生,这种美学以“和”文化为基础,以差异和协调为实现美的基本手段。下面我们分别从湖湘传统纹样的差异和协调两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形与形之间的差异。湖湘传统纹样虽然吸收了南方楚巫文化和神灵文化,但仍然以儒家文化为主导,这种主导是以“和”文化为基础而展开的。礼是儒家的核心观念,尊崇的是上下尊卑、主宾有别,认为各阶级存在等级差异,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这样的观点也决定了湖湘传统纹样的设计特征,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礼制为核心的差异化设计。

一是主宾图形之分。比如,在湘西土家织锦“西兰卡普”、湘西泸溪苗锦“牛肚被”、江华瑶锦“八宝被”等织锦纹样设计中[5]102,主要图形纹样会放大,从而占据版面的核心位置,其余部分会配置次要元素,对主要图形进行补充。以花纹纹样设计为例,花朵被塑造成版面的主体,构图饱满充实,在间隙部分则会填满纤细、卷曲的花叶和花蔓。在这里对图形主体地位的理解是多面的,主体可以安排于版面的中心,可以占据版面的最大面积,可以布局于最佳视域,而次要部分对于主体而言,则必须谦让于主体,不能与主体形成争执关系,可表现为局部、侧面、纤细等特征,在版面位置上则处于主体之间的空隙部分或是偏安一隅出现在边角位置。二是主次流线之分。湖南地区纹样保留了大量的抽象几何形式,这些形式存在于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纹样格律体系之中,形的架构和安排必遵循一定的骨架主线,同时辅以次线补充。同样以花卉纹样为例,先在版面中固定花的位置,再通过主茎延伸出线条,将花朵依次串联起来。因此,所有的花都能回溯到主茎根源。在规划好主茎的走向和长度之后,再发散出次茎补充空白部分。在少数民族大量织锦纹样中,这种按图索骥式的主线和节点的设计方法非常高效。三是虚实正负之分。无论是现存的湘绣、建筑纹样、织锦纹样,还是出土的各种文物,湖湘传统纹样都非常注重对正形的刻画。与绘画注重写虚和留白不同,纹样对正形或实形刻画的比重远大于负形或虚形。纹样的设计是一门实用性的技术,需要应用到社会层面,必须服从礼节的规制,而礼节往往是显性的,这种显性的特征也必须投射到纹样的实形和正形的设计之中。因此,古代匠人在处理纹样时对实形的设计和架构费尽心思,而对实形之间产生的负形或虚形并不关注和重视。

第二,形与形之间的协调。湖湘传统纹样的发展离不开纹样构成的基本形式——点、线、面,三者组合在一起会形成明显的差异、矛盾甚至冲突。点有方圆、大小之分,线有长短曲直之别,面有轻重粗精之异。点线面之间相互交融、形态万千,既有横刀立马的气势,也有藕断丝连的缠绵。这些元素之间的差异是先天存在的,矛盾是与生俱来的,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纹样无论炫技于宫廷贵族,还是扎根于民间艺人,都必须使这些矛盾点达到视觉的平衡、协调和融合,以至于一团和气,皆大欢喜。在协调矛盾双方的冲突和差异中,传统纹样往往使用了以下的处理手法:

一是元素之间穿插礼让。在传统纹样中,为了体现吉祥美好的寓意,古人往往设计两种或以上不同的物象进行组合,如马上封侯(猴)、吉(鸡)祥(象)如意等。这些物象造型不同,各有特色,或方或圆,或大或小,物象之间难免会产生冲突。在处理物象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时,往往采用穿插礼让、主宾有序、局部间相互妥协的方法。形与形之间时而避让,曲线之间时而相切,各种形态在彼此纠缠中相互配合、相互礼让。这样既尊重了每种形态各自的独立性,又使得纹样之间共同构筑了一个统一整体。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器系列——“云纹漆鼎”“云鸟纹漆盘”“云纹漆钟”中,使用了大量的云气纹。云气纹之间相互勾连、穿插、相切、呼应,彼此协调而又气韵生动,其间又穿插了凤纹、兽纹等其他纹样,处处体现了穿插礼让的和谐关系。二是内部变化、外部平和。纹样内部形态相互冲突和矛盾,充满了可看性和戏剧性,而在纹样的外部边缘却异常简洁平和,呈现规整的几何形态。这种处理手法符合整体化的视觉规律,人们观察事物时,内部变化的形态会吸引人的注意力,引起读图的欲望,而形体的外部通常以整体、简约、完形方式去归纳图形信息,在一繁一简中协调人们的视觉。这种彼此协调、相互包容的造型意识优化了人类的视觉,减少了对于目力的消耗。总体来说,纹样内部充满变化,外部一团和气,既让自身充满了活力,又与外部世界保持着通融,这种设计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中国人的“和”世界观。

三 湖湘传统纹样中“和”文化的当代价值

湖湘传统纹样凝结了中华民族的智慧和美学沉淀,囊括了汉族、苗族、土家族、瑶族、侗族等不同民族的智慧和哲学。作为一种生生不息的民间艺术创造,湖湘传统纹样不仅涵盖了成熟的艺术形式、丰富的生活体验、沉淀千年的美学成就,而且其背后传递出深厚绵延的中国传统哲学,这些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中国人的生活。在这些哲学观念中,“和”的观念文化对传统纹样创造和发展的影响是最为深刻和根本的。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天人合一、和合、和谐等观念无不源起于“和”所蕴含的内在观念。湖湘传统纹样中“和”文化历久弥新,其当代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一)传统纹样与个人层面的和谐

纹样本是指图形的交错和融合,图形有大小、长短、方向、疏密、虚实等不同特质。通过画面的布局和安排,使得这些不同的图形呈现主次、对比、协调和均衡的关系,这正是传统纹样的精髓所在。传统纹样强调事物的两面性,既能突出每一面的独立性,又能协调两面不同的个性。理解传统纹样的造型原理,能够有效促进个人层面的身心和谐。每个人都是复杂的统一体,有身和心两个基本面,有着对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需求。身体和心理、物质和精神是身心和谐的基本矛盾,两者相互竞争、彼此协调才能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个人身心和谐,能够自我接纳和自我认同,才能有效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个人与自然的和谐。在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可在中学和大学阶段开设纹样类的课程,首先通过纹样的临摹,随后通过纹样的独立创作,让学生在纹样的视觉组合中理解事物的规律,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促进个人层面的身心和谐。

(二)传统纹样与社会层面的和谐

研究传统纹样,则一定要研究其背后的观念。这些观念来自传统文化的精粹,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向而行、协同共进,共同传承和传递中国文化和中国形象。中共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的价值观与富强、民主、文明同属于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人们在衣食住行等各个社会层面的互帮互助和彼此协调,和谐是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湖湘传统纹样将“和”的理念运用到造型法则之中,同时通过建筑、器物、服饰等载体应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这无形之中影响到人们的观念意识。纹样中尊重彼此差异又相互协调的造型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同时纹样的丰富性、生动性、亲民性与文字相比更富有感染力和传播力。在对国民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时,可以通过传统纹样的和谐之美让人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秩序。以纹样之美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在城市博物馆、文化馆、高校、中小学等机构进行推广,这样的方式既能润物细无声,又更加深入人心。

(三)传统纹样与国家层面的和谐

中国传统纹样在世界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不仅有着深厚的美学价值,而且承载了“和”文化的价值观。在外交中解读“和”文化价值观对于处理现代国家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现代国家关系中,应该重视国家层面的和谐关系。在全球化时代,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治国理念,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各具特色。我们应该尊重每个国家不同的价值理念和治国之道。虽然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在现代观念的融合下交汇在一起,但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差异并不会消失,这些差异会产生新的矛盾和冲突。针对这些国家之间的问题,中国从传统的和谐观念出发,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道路。人类文明是一个整体,应和而不同、兼收并蓄。既要遵守基本的国际准则,又要尊重每个国家的不同文化,维护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在我国外交中可将传统纹样通过服饰、器物和礼品等媒介在不同的国家进行交流。通过传统纹样的展示,不仅会传递中国形象之美,而且在对纹样理念的解读和宣传中,能进一步传播中国和谐的外交理念和中国经典传统文化,从而增进国家间的友谊,构建国家之间的信任。

四 结语

在中国人的世界观里,“和”是复杂多样的、丰富多彩的,即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同时世界也是和谐统一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传统纹样蕴含的“和”文化美学价值逐渐被国人认识,正在以一种现代方式走入人民的生活之中,除了满足人们衣食住行以及美的享受等需求以外,其作为中国人的“集体记忆”维系着每一个国人的情感。“和”文化不仅丰富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情趣,塑造了中国人独有的形式美感,表达了中国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且凝聚了中国的向心力和民族力量,为我们在多变的世界环境中保持文化的独特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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