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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探析
——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

2016-09-06宁杭玲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艺术院校资助困难

宁杭玲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艺术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探析
——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

宁杭玲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本文通过对艺术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分析,研究艺术院校困难生认定工作与普通高校相比存在的特殊性,指出艺术院校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对策,以期提高艺术院校困难生资助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艺术院校;困难生;认定

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困难生)资助的力度,这进一步突显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而困难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对其他资助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困难生认定工作方面,艺术院校与普通高校相比,既有共性,也有艺术院校自身的特殊性。由于艺术院校学生自身的特点,以及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特殊性,困难生认定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新问题。

表1 南京艺术学院建档困难生统计

一、艺术院校困难生认定工作特点

艺术院校和大多数普通高校一样,困难生认定工作一般通过学生申请、递交证明材料、民主评议、学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认定。但艺术院校在困难生认定比例、困难生心理特点、认定工作难点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1.传统困难生认定办法不能完全适用于艺术院校

在艺术院校中,不同专业的困难生比例有显著差异。以南京艺术学院为例:2012年—2015年,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传媒学院、音乐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的“建档困难生比例”如下(以每年10月份新生入校后,所有在校困难生数据为准)。其中,美术设计类专业困难生比例明显高于音乐表演类专业。

在艺术院校中,不同类别的专业之间困难生比例具有明显差别,要求艺术院校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必须要制定更具科学性、针对性与实效性的认定办法,不断优化评定体系。

2.艺术院校学费及学习生活成本较高使困难生相对更加困难

在艺术院校中,艺术专业的学费是普通高校非艺术专业学费的2到3倍,甚至更高。以2015年南京艺术学院本科生收费情况为例,学费以9000~11000元为主,仅个别专业为5800元。而南京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标准为:2200—6800元/学年。同时,艺术专业学生因需要购买学习必需的画材、乐器、设备、服装等,学习成本相对较高。因此,较高的学费和学习生活成本,增加了艺术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家庭支出。

在当前国家和高校现有的资助政策保障下,普通高校的困难生获得资助金后基本可以缴清学费,甚至解决部分生活费。而在艺术院校中,困难生获得资助后,仅能缴清部分学费,一部分困难生的学习和生活费仍无法解决,部分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可能相对于其他普通高校学生而言属于特困生范畴,而且数量相对较多。因此,在艺术院校困难生资助工作中,如何做好特困生的认定和帮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基金项目:本文为南京艺术学院校级项目“艺术院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资助对象认定研究”(项目编号:XJ2014025)研究成果之一

3.艺术院校困难生认定工作需注重学生心理特点

人类从情感和精神生活中创造了艺术,因此,艺术的表现都饱含着人类的情感和思想,情感和艺术密不可分。艺术专业学生在学习艺术课程的过程中,不仅要学习艺术技法,还要不断丰富和训练自身的艺术情感。因此,艺术院校学生情感丰富,在艺术院校这种特定环境中,学生对困难生资助工作更加敏感。

近几年来,在艺术院校困难生建档工作中,常出现有“碍于情面、觉得丢人”而不愿意申请认定困难生的学生,或家庭经济不困难却积极要求参加困难生认定的学生,也有因不满意自己的困难定档等级而向学校提出申诉的学生。这些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有的担心自己被时刻关注而产生心理压力,有的认为自己未受到重视,因感觉未得到足够的心理与社会支持而不满。

艺术院校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好的学生也较多,他们用钱大方,追求高消费,购买奢侈品等,甚至有炫富的现象。受到学生整体消费水平较高的影响,一些学生容易形成相互攀比、互相模仿的不良风气,导致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尊心受挫,产生自卑心理,甚至出现有的学生拒绝参加困难生认定,放弃申请各项资助的情况。

艺术院校困难生认定工作必须把握学生的“情感脉搏”,关注学生的心理特点,重视方式、方法,注重工作的细节,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健康状况。

4.艺术院校学生贫富差距大,困难生认定标准比较难把握

当前,因为艺术专业学习成本较高,因此专业的特殊性已经从生源上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一次筛选。因此,相对于普通高校而言,艺术院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总体较好,消费水平偏高,这也给困难生认定工作带来困难。例如:在认定工作中,如何对困难生的消费标准进行判断,又如何把握区分其困难程度的标准。

同时,艺术院校也容易出现困难生用资助款购买奢侈品等情况,或者困难生为了攀比、模仿,追求高消费,向家里索要大量资金,更严重者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给学校管理和困难生资助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5.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困难生证明材料真假难辨

在新媒体时代,智能网络终端的飞速发展让学生无时无刻不接触网络,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在感知社会。网络的进步虽然对社会产生着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社会的不良风气,也对在校大学生产生着巨大的负面影响。

艺术类院校学生性格活泼,社会兼职较多,容易沉迷网络,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导致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学生不诚信现象屡见不鲜,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填写的基本信息可信度降低。

与此同时,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为困难生提供证明材料时缺少严格的审核过程,有的地方甚至把为学生提供证明当做“顺水人情”,也有的地方为了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而乱用职权故意刁难困难生,更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或家长“托关系”“走后门”也办理了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因此,学生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可信度大大降低。

近年来,学生伪造证明、隐瞒实情、骗取学校和国家资助的情况时有发生,给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二、艺术院校困难生认定工作对策

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做好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学校需高度重视,以促进国家和高校各项资助政策得以公平、公正实施。而艺术类院校困难生认定工作更加复杂、敏感,艺术院校更应加强引导、科学管理,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

1.建立基础依据,定期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摸底

全面把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是做好高校困难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艺考热”逐步趋于理性,艺考政策不断改革,艺术类考生生源状况逐渐发生变化,艺术类院校学生整体经济状况也逐年变化。艺术院校需定期对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摸底,全面了解和把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动态变化,深入分析困难生的分布、比例、消费水平、家庭困难主因以及困难程度。定期开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分析学生整体家庭经济情况变化,有助于全面把握学生资助工作的定位,为困难生认定和资助工作提供参考,对学生资助政策调整、建立科学的资助体系等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建全制度保障,制定科学规范的认定办法

建立科学规范的困难生认定办法,是规范高校开展资助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艺术院校困难生的特殊性在于艺术院校专业特色鲜明、不同专业间困难生比例有较大差别、贫富差距两级分化普遍,亟需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艺术院校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必须建立针对性强、实用有效、符合艺术院校特点的认定办法。

艺术院校的困难生认定办法既要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实际消费情况,要做到统一认定标准、细化认定条件、灵活认定比例,使认定工作和育人工作融为一体。科学的认定办法能够做到公平公正、灵活简便、实用有效,既能涵盖全局,又能照顾特殊,确保每一位真正困难的学生受到资助。

同时,艺术院校开展家庭经济认定工作还应开通申诉举报制度,强化复核环节,明确责任追究。在开展认定工作时,应将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同时开通申诉举报制度,让困难生自己可以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更改,或投诉举报违规操作、隐瞒造假等现象。申诉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应直接由校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通过网络、电话、邮件、专用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接受学生的申诉举报,保证申诉举报的渠道通畅、便捷。申诉举报制度的设立,不仅可以及时掌握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能对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开展起到有效的督促作用。

3.强化实施环节,注重以人为本

艺术院校学生情感丰富,对困难生工作更加敏感,涉及个人隐私或利益问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波动。艺术院校在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时应注重工作细节,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状况,坚持以人为本。在困难生资助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困难生的个人隐私。在困难生认定工作的公示环节,公示内容不应涉及学生的隐私信息,公示前要反复核对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切忌公示后反复修改。各类困难生资助工作的新闻通讯中也不应直接使用学生姓名,以保护学生的隐私信息。

同时,当前各高校为了宣传国家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为学生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的典型,在校园内开展励志成才典型评选活动。在艺术院校开展此类活动时,应当遵守自愿申报的评选原则,尊重困难生个人意愿,充分考虑学生的自身内心感受,加强对困难生心理上的正面引导和教育。

4.加强教育引导,重视诚信宣传

艺术院校在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方面往往投入精力较少,学生诚信意识较淡薄。因此,艺术院校应重视校园诚信氛围的营造,定期组织学生参与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诚信意识。在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时,应规范困难生认定程序,严格审核认定材料,制定配套的惩罚制度,严肃处理隐瞒造假等不诚信行为。

同时,高校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不仅需要高校自身制定合理、科学的资助政策,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社会大环境,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政府部门应规范执政作风,加强执政监督,整治不良网络环境,打击违法造假活动等,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传播正能量不断努力。

此外,艺术类院校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所占比例较大,较容易出现学生间相互炫富、互相攀比、过度消费的不良现象。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很多困难生会产生心理上的自卑、自闭甚至扭曲,排斥参与困难生认定,更不愿意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因此,艺术院校开展困难生工作,不仅要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教育引导着手,更要从家庭经济富裕的学生展开。学校要用正确的观念引导学生注重精神消费,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消费观念,努力杜绝相互攀比、相互炫富的不良行为,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增强支撑证明材料的可信度

当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般由生源地政府部门出具,但因政府执政不严、管理不善等原因,证明材料很难真实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不能为高校认定困难生工作提供有力、可靠的依据。

事实上,最能真实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机构当属学生就读的中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中学期间就已经会受到当地政府、学校或企业的资助,甚至有些中学已经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的档案。如果在高校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时,能够共享学生中学期间的困难生档案和受资助记录,将会对高校困难生认定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消费水平、工资水平、学生生源等情况,科学划定中学学生困难生比例,建立中学困难生档案,并且该档案数据可由高校进行网上共享。学生中学毕业离校时,由中学和政府部门共同为困难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中学期间的受资助记录,大学入学时由学生本人上交给学校用于困难生认定。这样将大大增强困难生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杜绝伪造证明、隐瞒实情等情况发生。

[1]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132-134.

[2]王春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探析[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13)(3):162.

[3]蔡红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索[J].中国青年研究,2009(12):100-103,16.

G645

A

1673-0046(2016)6-00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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