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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旧约》之爱与儒家孝慈之比较

2016-03-16闫保平舒红霞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圣经

闫保平,舒红霞

(大连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圣经·旧约》之爱与儒家孝慈之比较

闫保平,舒红霞

(大连大学 文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摘要:希伯来民族创立了一元化宗教伦理文化,中国古代人民则创立了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的“孝慈”道德文化,比较二者文化的同源与差异,结合当代社会现实,继承和弘扬孝慈文化传统,应该坚持和谐世界的理想,科学的理性精神,伦理道德的教化方法。

关键词:《圣经·旧约》;爱;孝慈

在中国,孝慈是儒家处理父母与子女亲缘关系的道德观念,用来调节文明初始阶段的家庭乃至家族内部的人文关系。西周时期,“孝”已经写在经典文献《尚书·酒诰》中:“肇牵车牛, 远服贾, 用孝养厥父母。”[1]135《尚书》之前,“孝”就出现在殷商甲骨文字里,本意是奉养并尊敬父母。“慈”在文献中出现时间晚一些,但其行为、观念应该与“孝”同时,《周礼》息养万民有“慈幼”[2]746,“慈”的含义进一步扩展则有:“慈和遍服曰顺。”[3]1383孝慈观念能够具体化为人的行为规范,孝:祭祀、赡养、无违、惜生、继志、劝谏;慈:爱护子女,教子有方,与人慈和。久而久之,孝慈成为中国儒家文化的核心观念和中华民族的道德伦理,在世界多元文化中独树一帜,具有民族的原创性、独立性和普世性。

然而,从文化人类学来看,父子关系是原始母子血缘关系的延续和扩展,是原始族群进一步社会化的产物,即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生活单位的社会化结果,并且与男性成为家庭、家族的主要劳动力,社会生产代表有密切关系。父母对儿子承担抚养、安全、教育使其成人的责任,儿子成人后对父母具有赡养、尊敬、继业、安葬、祭祀的义务。这是一个先天理,后人伦的文明进程,不仅符合古代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与世界人类社会的进步相互一致,所以,孝慈观念在多元世界文化中具有普世性,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应该与世界文化交流融合。《尚书》:“克谐以孝。”[1]6《左传》:“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3]7说明孝慈本源是亲人之间爱的情感,孝慈本身则是情感的理性规范,具有民族文化的特定性和人类精神活动的普遍性。如《诗经》:“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4]202就是孝慈观念的情感抒发,其中的血缘亲情,父母尽职尽责的爱,儿女对父母的追思感情,真切、坦白地显现了人间孝慈之本源。所以,人类文化多元化又全球化的今天,应该探讨古代儒家孝慈观念与世界其他民族文化的联系,以便更好地弘扬这一重要的人类文化遗产。

一、《圣经·旧约》中的亲情问题

《圣经·旧约》“创世记”至“出埃及记”记述的多则历史传说中第一个重要故事是人们熟知的亚当与夏娃的故事。故事第一层面展现的是人类原始爱情,其中亚当说的话,“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语言很朴实,含义极深刻,既是赞美爱情又是人生婚姻的誓言,为了这样的爱情亚当违背了上帝的意愿。故事的第二个层面是人类社会细胞——家庭的产生,在撒旦与上帝的合谋下,亚当和夏娃离开伊甸园,开始男女组合家庭的生产和生活,而且上帝对亚当、夏娃的惩罚预示了人类家庭成员纵向亲情关系的建构。为此,印度诗人泰戈尔说:“好比一座由庄严、恐怖和责任筑成的石头堡垒……这个婚姻不是一件家庭小事,而是一桩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5]95也就是说,家庭一旦产生就会面临诸多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家庭成员相互关系,感情与克制,责任与义务,都需要规范和调节。

亚当和夏娃建立家庭后遭遇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该隐杀亚伯”。导致该隐和亚伯不和的原因是上帝,谴责该隐犯罪,缺乏兄弟之爱,缺乏理性克制的也是上帝,最后惩罚该隐使其离开家庭漂泊,同时保护该隐生命的力量还是上帝。这说明古代希伯来民族文化中规范和调节家庭与家族内部成员关系的力量是上帝。上帝的力量通过原始信仰表现为爱与恨,即关爱崇拜尊敬自己谨守道德规范的人类,痛恨目无上帝道德败坏,破坏内部和谐原则的人类,上帝为此制造了大洪水的灾难和毁灭所多玛、蛾摩拉的烈火,消灭他所痛恨的人类,保存他所爱护的人类。所以《圣经》文化中没有明确的维护家庭秩序的孝慈观念,人只同神立约而不与家庭其他成员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立约,所以该隐和亚伯拉罕离开家庭、家族时全都义无反顾;犹大等兄弟出卖小弟约瑟的时候丝毫没有顾忌父亲雅格的意愿,也没有兄弟情谊;雅格为了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假装其兄欺骗自己的父亲以撒,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爱的感情也存在恨的痛苦,整个家族一直崇拜信仰唯一神耶和华,但是尊老爱幼,父慈子孝,家庭和谐没有成为希伯来民族的伦理道德观念。

孝慈没有成为希伯来文化的道德观念,《圣经·旧约》传说的历史中并非没有孝慈的故事和理想。首先,《旧约》十分重视记载亚当、以诺、诺亚、亚伯拉罕、雅格等家庭的后裔,总是通过耶和华表达家族渴望生养众多、昌盛繁荣的愿望。其次,大洪水中诺亚担负起拯救保护妻子、儿子、儿媳的责任,同时要求儿子尊重爱护自己的父亲。再比如“神试验亚伯拉罕”的故事:神要求亚伯拉罕把自己的独生子献为燔祭,亚伯拉罕的确是硬着心肠将儿子献为燔祭,然而他对儿子撒谎的行为,实际上影射着一个父亲心如刀绞的仁慈的灵魂,而这样的仁慈又和神的意愿是一致的,所以“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成了《圣经》里的一句世代传送的名言,名言的背后是仁慈的父爱。

另外,从亚伯拉罕购买以佛伦的那块田地和麦比拉洞安葬妻子撒拉开始,这一家族老人的安葬成为孩子的重要责任。之后亚伯拉罕、雅各、约瑟都要求把他们安葬在这里,雅各与约瑟虽然远在埃及寿终,其后代仍旧将他们的遗体安葬在这个地方,这与中国古代的孝道可谓殊途同归。

《旧约》中最能体现与孝慈文化相关的亲情之爱是雅各与嫡出儿子约瑟的故事。拉结是雅各一见钟情的爱妻,但是遵从其父拉班的安排,她的姐姐利亚先与雅各结婚,而且拉结生子较晚,她的头生子约瑟便成了雅各的第十一个儿子。雅各特别宠爱约瑟,加之约瑟聪明高傲,十个兄长大多嫉恨约瑟,背着父亲欺负他,甚至商议用石头砸死他,最终把他卖给了前往埃及的商人,商人又把他卖给了埃及人。从此雅各想念爱子,约瑟思念父母和弟弟,并且在埃及受尽折磨。后来大饥荒岁月,约瑟把父亲和十一位兄弟及其家人全部接到埃及,拯救了整个家族,与父亲雅各、弟弟便雅悯团聚。故事中,雅各对约瑟的爱,对他的哥哥们的宽容,约瑟对父亲的爱、孝顺、尊敬和对哥哥们的谅解、宽恕、友爱,都得到充分展现。虽然故事中约瑟一再说明是神的安排,但是父慈子孝,兄弟和睦,大家相爱且互相宽容,却是亚当、夏娃以来的这个家族从来没有过的景象。

所以,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中,一个家庭、家族或者一个民族想要生存、发展、昌盛不仅需要血缘的亲情即爱来维系,而且需要伦理道德,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6]2545孟子曰:“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7]497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然而,《圣经·旧约》及其之后的宗教文献里没有孝慈观念,只是叙述了希伯来宗教的产生和形成,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爱恨情仇,然而这些情感中所包含的孝慈行为,则呈现了孝慈观念在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

二、爱与孝慈的思维背景差异

首先,一元与多元的文化背景,《尚书·尧典》提出“克谐以孝”的观念,是因为孝明确并稳定了家庭成员的相互关系,促使家庭和睦进而利于社会和谐。从西安半坡遗址、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等发掘来看,新石器时期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华夏先民已经进入农业社会,并且形成了以家庭定居为基本生产生活单位的社会结构。《圣经·旧约》叙述的历史同样久远,从摩西十诫产生的时间大约公元前3000年来看,《旧约》大部分故事描述的时间应该与中国古代进入农业社会的时间比较接近,但二者不同的是华夏先民此时已经形成多民族定居的、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结构,希伯来民族却一直处在单一民族不断迁徙的家族游牧社会;华夏多民族的定居生活虽然也有民族间的冲突和战争,但是不同民族文化的交叉交流融汇非常明显,希伯来民族在不断迁徙中虽然总会与其他民族发生战争冲突,但是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融汇明显不足;由于多民族文化的交流融汇,中国古代儒家孝慈观念的形成具有多元文化的社会背景,而希伯来民族的一神教崇拜下的爱恨观念始终保持在一元文化社会的背景下。所以,在共同的安居乐业的生存需要下,中国古代的众多民族希望大家和谐相处,共存共荣,这与每一个家庭或者家族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的理念完全一致,以至整个社会形成了以家庭结构为基础的具有普世性的孝慈道德观念。希伯来民族出埃及之后,在具有排异性的一神教的旗帜下要求夺回祖居之地,驱逐或者征服当地的其他民族,以致其民族内部、外部的矛盾经常处于激化状态,与家庭、家族成员之间和谐相处的要求难以具有一致性,其人与人、家族与家族、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只能通过宗教方式调节和平复,未能产生以家庭为基础的孝慈道德观念。

其次,非理性与理性的思维倾向。宗教文化具有强烈的超验、超自然的迷信的情感色彩,早期宗教这一特征更为明显。《旧约》中耶和华就是一个感情色彩鲜明,脾气暴烈的神,他后悔创造了人类就用大洪水来淹灭,某些城市的人们道德败坏他就用烈火摧毁城市屠杀所有的人,而且帮助同自己立约的族群消灭其他的族群,其文化的非理性特征昭然若揭。希伯来民族崇拜耶和华,将其作为民族的唯一神,迷信、信仰、依赖他,逐渐培养了民族思维的非理性倾向。该隐一怒之下可以打死埃布尔,雅各的大儿子们因为嫉恨竟然要乱石砸死小弟约瑟,便雅悯的某一族人侮辱了一个利未人和他的妻子,整个族群便被其他十一个族群几乎灭绝,至于他们如何残酷地对待其他民族就更不用说。也就是说,他们借助耶和华的名义和力量,在感情、欲望的支配下几乎肆无忌惮,所以《旧约》中的希伯来人未能形成极具理性思维特征的孝慈观念,始终显示出强烈的排异性与非理性。中国古代先民同样创造了宗教崇拜的神圣偶像,但是由于多民族文化的共生共存,统治地位民族的天神不仅包括自然神、人格神、皇族的祖神而且还承认容纳其他家族、部族的祖神,所以一直到现在中国百姓可以在自己的房屋里或者祠堂里祭奠任何一个天神和祖神。这体现了中华民族思维方式相容并包,广阔博大,不同宗族文化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多元共存,极具理性色彩的基本特征。

从神话传说到后来的历史记载来看,基督耶稣诞生之前希伯来民族总是生活在征服他人和被他人奴役的两种状态下,而相同时期中国古人则大多时间生活在尧、舜、禹,夏、商、周等社会稳定,相对和平,百姓安居乐业的时代,而且也是在这样的思维背景下中国古人创建了以孝慈观念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文化。

第三,信仰与教化的两种传播方式。《旧约》中,希伯来民族的道德戒律授之于神,耶和华多次向他们颁布戒律,同他们立约,最著名的便是摩西十诫。如果能够遵循戒律,践行约定,他们就能得到神的庇护帮助,反之就会受到神的惩罚或者离弃,神的力量在他们面前呈现,神的事迹在他们中间广泛传诵。凡是那些尊敬神、虔诚地相信崇拜神的人,都得到了神的庇佑而成就人生之大业的荣耀,如诺亚、亚伯拉罕、雅各布、约瑟、摩西、塞缪尔、戴维、路得等。这些人物的一切力量均来自信仰,容易神化自我,感情用事,行为极端,他们比较高尚、善良、正义、宽容、勇敢,并且具有奉献精神,在孝敬长者,慈爱儿女上也能够有超越他人的见识。然而,《旧约》中的家长、族长、大祭司和国王的治家、治邦、治国的权威都要受到耶和华的辖制,他们只要违背了耶和华的约定和戒律,就会受到其他耶和华子民的违拗、指责、反抗和惩戒,即使戴维王这样一个伟大的以色列国的奠基者,为了个人情欲谋害赫人乌利亚,霸占他的妻子拔示巴(所罗门王的母亲),不仅受到耶和华差遣祭司拿单的当面揭露指责,而且通过宗教暗示的方式让他受到了耶和华严厉的惩罚,先是拔示巴给他生的第一个孩子七日夭折,其后他的儿子暗嫩玷污另一个儿子押沙龙的妹子他玛被押沙龙杀死,然后是押沙龙叛乱被将军约押杀死等等,给戴维及其民众心灵造成了巨大的暗影和精神压力。所以宗教信仰的道德褒奖、惩戒方式具有精神强迫性,使得希伯来人的爱恨感情容易趋于极端而不易做到“不同而和”。

中国古代先民的生活中,宗教信仰也曾经占据极重要的地位,而且由于稳固的族群定居的家庭生活,逐步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社会,并且特别重视宗族或家族血缘的象征,祖先成为神明。到殷周时期,祖宗神的地位仅次于帝,《诗》云“永世克孝”[4]264,说明尊祖敬老的行为已经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2]905,祖先崇拜的宗教传统为道德实践;“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2]1310,道德的继承以教化为主,“教之所由生也”。

最晚从西周开始,孝慈已成为重要的伦理观念,人们根植现实理性地对待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建构起以孝慈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和教育文化。其开创者孔子经常向学生讲授孝的问题,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泛爱众。”[7]68“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7]106“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7]71并且将孝的现实问题上升至内在的自觉并扩展至社会问题、施政问题,“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7]78,“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7]83使得孝慈观念转化为一种生活准则、社会风尚、学术问题和施政基础,通过文学艺术、哲学伦理、政治、法律等意识形态的方式渗透在生活方方面面,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独特的儒家孝慈文化。

三、儒家孝慈文化的普世性多元性与实践性

中国古代儒家的孝慈观念具有普世性,属于全人类的精神文化遗产,应该得到继承和弘扬,然而儒家的孝慈观念毕竟是中国区域古代农业宗法社会的精神产品,与当代后工业时代信息化社会相去甚远。现代家庭已经不同于古代的家庭、宗族,封建政治体制也不复存在;现代家庭成员的知识水平、文化视野、思维能力、人格独立性及其结构也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现代社会成员承担的社会义务、责任更为广大,价值观念更为丰富更加复杂,所以如何发展性地继承儒家的孝慈观念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

首先,古代儒家孝慈观念中的“亲亲”与“尊尊”问题。“亲亲”是孝慈观念产生的自然根源,是血缘关系,亲人感情,就像亚当、夏娃那样的骨肉亲情,但是只有“亲亲”不是孝慈,加上“尊尊”才是孝慈,所以在孝慈观念中更重要的是“尊尊”。“亲亲”不是亲人之间的爱恨情仇而是一种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关系限定,“尊尊”才是关系的内涵,即“亲亲”关系中的成员的责任与义务。现代社会家庭的规模大为缩小,关系越来越简单,但是家庭成员的参加社会活动范围越来越大,社会关系十分繁多,其社会责任与义务远远大于家庭的责任与义务。所以现代人的孝慈观念更应该发扬“尊尊”的精神内蕴,互相尊重,尊重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应该尊重社会大家庭的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家庭成员,超越所谓的“亲亲”关系。

其次,孝慈的精神理想不是希伯来人《旧约》体现的一元中心,排除异己,而是多元和谐,共存共荣,肯定和谐是社会发展繁荣的基本条件。现代人类世界在全球化趋向的同时又是一个多元世界,现代通讯、交通、媒介、生产关系使得人类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现代化教育、社会意识形态却使得家庭成员、社会成员的人格独立性越来越强,生存竞争越发激烈,容易造成家庭成员、社会个体之间的紧张关系,传统的亚细亚式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长期稳定关系已不复存在,所以现代人更应该理解儒家孝慈观念是一种追求和谐世界的理想,摒弃唯我独尊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承认每个家庭成员、每个人、每个民族的独立性和存在价值,接受多元世界的事实,追求世界和谐的生存境界。

第三,孝慈起源于亲情而超越亲情,其现实基础是人类普遍的家庭为单位的存在形式——家庭组织及其成员的关系,其精神形态则是伦理的,具有明确的现实的理性精神,并且同人的欲望、感情、幻想、想象等非理性思维与行为构成对抗关系,同人的社会实践能力携手并进。所以提倡尊老携幼,互敬互爱的社会风尚,能够促进人的精神成长,能够培养克制个人欲望感情,承担责任具备理性精神,勇于进行社会实践的人。“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7]199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人应该“善推其所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7]317,则强调了孝慈伦理的社会实践意义。然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孝慈从来就不能脱离血缘亲情,因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文化教育是弘扬孝慈的最佳方式。

中国古代儒家的孝慈观念传播和继承超越了原始宗教信仰的感化、惩戒与褒奖的形式。在《旧约》里,奇异的自然现象、生活中发生的奇迹,巨大的自然灾难,区域、族群中流行的瘟疫,被灭国、灭族的战争结局,现实生活中一系列不利局面的出现,个体人生的重大挫折,几乎都与宗教信仰、道德堕落发生联想、幻想、推理的联系,成为告诫、恐吓、规劝、感化世人的戒律和教条。但是,在中国古代儒家为代表的诸子百家典籍里,我们看到的是立足于现实的礼制制度和上层社会的行为规范,其传播、继承、发展的方式是循循善诱的社会文化教育和家庭教育,涌现出孔、老、墨、孟、荀等一系列思想家兼教育家的人类导师,他们从不同的视角阐发了孝慈伦理哲学与道德教育实践,如:“父子相爱则慈孝”[8]95,“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7]453,“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哀: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9]529,“六亲不和,有孝慈”,“绝仁弃义,民复孝慈”[10]31等。他们春风化雨般的谆谆教导,对于人们理解孝慈,践行孝慈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力量,滋养和培育了数千年来中华民族的孝子贤孙,使得孝慈观念成为中华民族独有的自立于世界人文之林的文化标识。

四、结语

从《圣经·旧约》的爱与儒家孝慈观念的比较来看,二者的伦理道德思想具有相同的家庭文化根源,但是由于其生存环境和生存方式的差异,希伯来民族创立了其一元化的宗教伦理文化,中国古代人民则创立了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的“孝慈”道德文化;二者的差异来自一元与多元、理性与非理性、信仰奖惩与伦理教育等方面不同的思维背景。比较二者文化的同源与差异,结合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人类社会现实,中国古代儒家的孝慈文化传统应该得以继承和发展,而且在发展中要坚持世界和谐的理想、科学的理性精神、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道德教化方法,将孝慈的精神不断地灌注于人类社会,才能为中国和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春秋]孔丘.尚书[M].徐奇堂,译注.广州:广州出版社,2004.

[2] [清]孙诒让.十三经·周礼正义[M].上海:中华书局,1989.

[3] 王守谦.左传全译[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

[4] 诗经[M].陈晓清,陈淑玲,译注.广州:广州出版社,2004.

[5] [印度]泰戈尔.戈拉[M].刘寿康,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6] 十三经·孝经注疏[M].[清]阮元,校勘.邢昺,注疏.上海:中华书局,1989.

[7] [宋]朱熹.四书集注[M].张茂泽,整理.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

[8] [周]墨翟.墨子[M].施明,译注.广州:广州出版社,2001.

[9]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上海:中华书局,1988.

[10] [周]老子.道德经[M]陈忠,译评.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朱正平】

The Comparison between Love of Old Testament Scriptures andConfucian Dutiful-kind

YAN Bao-ping, SHU Hong-xia

(Dalian University of Arts, Dalian 116622, China)

Abstract:The Hebrew nation established the unified religious ethics culture, while ancient Chinese people created their epistemology, “dutiful-kind” moral culture, on the basis of the social practice. Analyzing the homology and cultural difference and combining with the contemporary social reality, we should inherit and carry forward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and adhere to the ideal of a harmonious world, the rational spirit of science and the indoctrination method of ethical and moral.

Key words:Old Testament scriptures; love; dutiful-kind

作者简介:闫保平(1955—),男,陕西宜川人,大连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舒红霞(1963—),女,辽宁大连人,大连大学文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古代文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07-16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5128(2016)03-0053-05

【语言文化与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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