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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思维:网络舆情研究的逻辑前提

2012-11-20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关键词:舆情公众思维

袁 方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8)

实践思维:网络舆情研究的逻辑前提

袁 方

(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8)

实践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传统思维的标志。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引领网络舆情研究的方法论层面,实践思维是其研究的逻辑前提,在研究中具体化为:开拓网络舆情研究新领域、把握网络舆情演变机理、提升政府网络问政能力。

实践思维;网络舆情;马克思主义

网络化生存是21世纪人类创造的生活新方式。网络越来越成为公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权利救济的便利通道和重要场所。网络当中的民众的意见、态度、情绪的总和而形成的网络舆情,是公众借由网络行使表达权的产物,也是网民对当下社会现存的网络化呈现。网络舆情的出现,标志着大众麦克风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为推进民主政治提供了新的平台,为民众表达利益诉求、参与政府决策开辟了快捷渠道;网络舆情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及时性反应,推动政府危机应对能力提升;加强了广大民众对行政的监督,促使政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网络空间的射影,它最直接、最快速地反映了社会各层面的舆情,但它并不等同于社会舆情;网络舆情能反映民意,但并不等同于民意。网络舆情具有的匿名性与外显性、个性化与群体极化、理性与非理性、丰富性与多元化、平等性与交互性的特点,决定了网络舆情在促进社会政治民主、经济开放、文化多元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社会发展发生一定的消极作用。网络舆情这把双刃剑,使每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放弃对网络舆情的管理。管理网络舆情,正确引导是关键。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引领网络舆情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网络舆情研究的应有议题。

一、引领网络舆情研究的逻辑前提:实践思维

用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引领网络舆情是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实践遭遇的一个崭新课题。网络舆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掌握科学的思维方式则为网络舆情研究提供有力的思想工具,运用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引领网络舆情首先要体现为一种思维方式的自觉。

滥觞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是一种超越传统实体思维的崭新思维范式,它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革命性变革的理论基石,不能直读式地理解为是以实践为对象的思维,这难免落入传统的预设本质或抽象原则的实体思维窠臼。实践思维作为人类诠释存在、把握存在的哲学思维方式,是用实践的眼光看待一切的思维,是把存在诠释为由主体能动的实践显现的,并以此为前提把握一切的思维,即把主观和客观、本质和现象、关系和过程视为主客体互动中原本不可分割的动态整体的分别抽象。[1]实践思维不是从与主体及其实践无涉的预设事物本身或抽象原则出发,而是从主体当下的实践出发,以主体的现实生活的整体为中心;实践思维认为存在不是事物孤立的固定的质所构成的实体集合,而是多种潜在因素或多种条件结合生成的结果或显现,是未来无限可能的敞开;实践思维是强调主客体相互作用、双向深化的非纯粹客观的动态过程思维。实践思维为我们提供一种全新的整体思考存在、考量实践活动的视角和方式,它理应成为网络舆情研究的逻辑前提。

当下的舆情问题研究俨然已成气候,不少学者在构建舆情研究本土化方面的努力已初见成效。但在舆情研究的学理层面尚需深入的阐释和论证,尤其关于舆情或网络舆情的主客体关系有待进一步廓清并建立共识。在舆情主体问题上,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民众应是舆情主体,网民则是网络舆情的主体。而对舆情客体,学者们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处于管理民众的管理者地位上的政党、政府等国家机器中各类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人员总称的国家管理者是舆情客体,另一种观点认为舆情客体是与民众自身利益相关或自己关心的各种公共事务,即涉及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热点问题。由于舆情客体的认知差异,直接影响到舆情主客体关系问题研究的拓深。以实践思维来看,舆情或网络舆情的涌起,首先表现为民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热点问题的态度、情感的理性或非理性的表达形态,针对的是某个或一般性或突发性具体事件,关注的是具体事件的最终解决。民众或网民作为舆情主体与热点事件之间从表象上看构成了主客体关系,但实质不然。舆情中的热点问题之所以存在并不断涌现,是人们之间社会交往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不断复杂化,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关系不能顺利消解而不断淤积所致,所谓各种热点问题的存在是现存社会矛盾不断运动升级的必然显现,以热点事件的爆发形式表现出内在矛盾的对抗性。就此意而言,热点事件、公共事件(或各类民生问题、各种政策法规等)不能直接地看作舆情主体指向的对象,而它仅仅是作为社会矛盾运动的显现者、引子,或中介性的事项。事件相关的政府管理者对事件的处置态度、方式、结果直接影响着舆情的发展过程和演化程度,舆情主体对具体事件结果的强烈关注是一种公开的表达,但其内在未显露的却是对政府管理者的态度和情感。有学者则就此提出舆情表现的是“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2]32。是“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3]51-52。鉴此,舆情的主客体关系从深层次讲,体现出社会民众或网民同政府部门代表之间,即被管理者总体和管理者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双向深化的动态矛盾关系,舆情的发生是由多种社会潜在矛盾共同作用生成的结果,而其解决方式的选择则规定着矛盾未来多种可能发展态势。舆情主客体关系的科学认知和合理把握,为舆情问题研究提供逻辑起点和前提。

网络舆情是人类运用信息技术前所未遇到的实践活动,对网络舆情的认知、研判和制定应对策略,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不能从传统的社会舆论管理经验出发,不能预设网络舆情为假想对象。网络舆情的现存状态和发展态势是研究网络舆情的出发点;网络舆情的形成机制、演变机理和消融机制即网络舆情的内在逻辑是研究网络舆情的客观逻辑;网络舆情所折射的社会舆情深层内涵是研究网络舆情的现实立足点,也是研究网络舆情的最终目的。这是实践思维对网络舆情研究的客观要求。

二、更新理念,运用实践思维拓展网络舆情的新内涵

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形式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4]382“面向现实生活本身寻求致思”的实践思维方式是通过不断将现实诠释为主体能动的实践显示来把握现实。就网络舆情研究而言,实践思维要求:第一,学习网络新知识。知识是思维的元素,是推动思维方式进步的强大动力。互联网时代,网络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它带来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诸领域的变革,技术的掌握程度决定着利用技术的高度,我们对网络工具的认知、利用能力只有不断提升,才不会成为网络时代的落伍者。第二,研究网络舆情新问题。信息传播渠道的多样性,国家完全掌控所有信息资源“总阀门”的格局被打破,媒介霸权时代终结,大众麦克风时代到来。网络舆情汹涌澎湃,已成为社会舆论形态中最有活力的舆论形态,并日显其主导性。社会变革时期的社会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剧烈变动,传统管理模式尚未退场,现代治理模式却欲登场。传统与现代的碰撞,导致大规模、全国性的舆论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并成为公共事件。如何应对公共事件的突然爆发,如何以开放的姿态面对并化解公共事件引发的网络民众的质疑和责难,政府需要运用实践思维去研究这些在传统管理模式下从未遇到的难题。第三,拓展网络舆情研究的新领域。网络舆情作为一个伴随网络而生的新事物,其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其研究的领域空间不断被拓展,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的方针,进一步明确了舆情研究要以社情民意的畅通为现实目标,积极拓展舆情研究新领域,如民众的社会满意度、对政府政策反应状况、网络舆情对民众的影响度、民众的政治和社会参与度、基本政治倾向,对社会问题的容忍度等等。

三、遵循规律,运用实践思维把握网络舆情演变机理

随着网民人数的增长、网民结构日趋复杂化,网络媒体、网络论坛、网络社区、微博等即时通讯工具的快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公民讨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进行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公共平台,多元化的言论渠道,使普通公众包括一些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话语权。“周老虎”事件、山西黑砖窑、重庆最牛钉子户、“躲猫猫”事件、河南新密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浙江杭州“飙车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案”、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吴英案、南京名古屋断交事件等都在网络媒体上引起网民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辩论,几乎形成了一个言论的自由市场。网络舆情产生的巨大舆论压力,使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都无法忽视。面临网络舆情的汹涌态势,实践思维方式要求政府要以客观审慎的态度研究网络舆情,即以科学精神探究网络舆情的发生机制、形成过程、演变机理。研究网络舆情首先要研究网络舆情发生、发展、消解的内在逻辑,分析其内在的演变机理,惟此,才能准确找到网络舆情孕育的源头,发现网络舆情形成的规律和发展演变的推动力。

网络舆情的研究倘若仅仅只关注于某一具体事件,范围有限而缺乏普适性;倘若只对网络舆情发展过程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进行研究,就会丧失整体性和全面性。科学思维要求网络舆情研究要进行演变全过程的整体性和全面性探索,即从网络舆情的发生、形成、发展、演变到消解阶段的整体性研究。

以南京名古屋断交事件为例,如:事件发生在2012年2月20日,由于传播效应的滞后性,使得事件在次日即2月21日开始发酵,从舆情走势上看,2月21日公众关注的主要在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否认“南京大屠杀”事件和外交场合表现失当的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政法委书记刘志伟两个方面上,公众关注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否认“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热度指数为97583、关注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政法委书记刘志伟热度指数是24075;2月22日公众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南京名古屋断交,关注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否认“南京大屠杀”事件热度有所消退,而关注外交表现不当的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政法委书记刘志伟热度继续升温,日本名古屋市长河村隆之否认“南京大屠杀”、刘志伟、南京名古屋断交的关注热度指数分别为55293、30730、269231;南京名古屋断交、刘志伟、日市长否认大屠杀从2月23日开始明显消退,同时又因为受双休日效应的影响,舆情事件受公众关注热度不高。

表1 南京名古屋断交事件公众关注热度指数表(2月20日-2月25日)

从网络舆情的形成路径上看,网络舆情形成具有很强的结构特征。形成网络舆情的引爆点——公共事件,一般多是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或者易于引起公众关注的事件,公众各自表达自己的看法并在小群体内产生意见的交流和碰撞,在群体规范和群体压力,特别是意见领袖作用下,就会形成网络压力,网络舆情形成。网络舆情形成之后,由于网民的意见不断高涨,公共事件受关注的程度会越来越高,影响会越来越大,传统媒体跟进,挖掘更多新的事实,新老媒体互动,推动着有更多的网民关注和参与到事件的讨论中去,网络舆情进入到发展变动过程,网民的群体极化现象会使原本零乱、分散、无序的意见不断积聚、放大。政府对公共事件的处置态度方式对网络舆情的演变起到关键作用,处理不当,网民对事件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网络舆情又产生持续动力,网络舆情出现新的变异现象,发生演变,政府再次处理公共事件,网民注意力转移,网络舆情作用力减弱,进入消解阶段。当然,消解有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持续,但作用力明显减弱。这个过程可演示为:传统媒体报道/网友爆料(公共事件发生)——论坛网友讨论——形成舆论压力(“意见领袖”作用)——新老媒体互动(发展)——政府应对 (不当)——再掀波澜 (演变)——政府解决问题——网友注意力转移(消解)。

对网络舆情的形成、发展、演变、消解过程的系统研究,是管理网络舆情的客观逻辑。只有遵循网络舆情发生发展、演变、消解的内在逻辑,只有在对网络舆情各个阶段、环节的综合分析基础上我们才能开展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和治理。

四、平等互动,运用实践思维提升政府网络问政能力

实践思维内在的动态过程思维在网络舆情研究中必然表现为辩证思维方式的具体形态。辩证思维是和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相对立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宏大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从运动的状态,而是从静止的状态去考察;不是把它们看作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作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从活的状态,而是从死的状态去考察”[5]734,辩证思维“在考察事物及其在头脑中的反映时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连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失方面去考察”[5]736。因而,网络舆情研究的辩证思维体现在管理网络舆情的辩证原则。

第一,一元与多元并存。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引领原则与非主流思想的多元并存。用马克思主义最新成果引领网络舆情并不意味一枝独秀,或满眼红色。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来看,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正是在与其他理论不断的比较、斗争中经受考验并不断发展起来。法国社会学家J.艾卢尔在《宣传:人类态度的形成》一书中说:“舆论的不可捉摸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又决定了政府的决策不可能追随迎合舆论,那么只能让舆论来追随政府,宣传则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6]283公共事件发生时,公众的目光首先会集中在权威主流媒体上,权威主流媒体所表现的态度、所坚持的立场、所表达的言论直接关系到舆情发展的走向,因而引领网络舆情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定的立场和坦诚的态度。但对于不同的声音、非主流的思想也不能完全封闭,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引领的原则下允许多种思想的交锋,从而使真相呈现。

第二,封堵与疏导并行。即强化网警力量与建立网络统一战线并行。网络舆情如果处理不当,极易造成问题扩大化,局部问题转变成全局问题,一般性问题变成政治性问题,地区性问题变成全国性甚至国际性问题,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威胁。因而,加强网警力量,提升网络监控技术管理层级,是管理网络舆情的硬件措施,但倘若使用封堵措施过度,会导致公权力的恶性扩张,直接危害执政党地位。所以,在加强封堵的同时更要着力疏导,寻求建立网民的统一战线,以开放心态对待批评意见,以网治网,寻求政府和网民之间的最大利益共同点。

第三,精英意见领袖与草根意见领袖共生。根据群体动力学原理,群体的一个重要属性,即凝聚力,集体思想是群体凝聚力的一种直接产物,在网络上,网民之间所形成的凝聚力往往集中在“意见领袖”周围。意见领袖在网络舆情形成过程中引导作用突出,因而对草根意见领袖不能简单地采取打压政策,要允许存在并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并对不同的意见领袖区别对待。对执政党而言,更为重要的是,要大力培养体制内的精英意见领袖。网络实践表明,精英意见领袖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引领网络舆情的导向和发展进程。

第四,网上和网下舆论场互通。虽然网络舆情是因网而起,但在其形成、演变过程中网下的传统媒体也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也可转化为网络舆情公共事件的发动者、推手、消融剂。网络舆情的研判不能仅仅停留在网络治理层面,而且要鼓动传统媒体的合作与互动,网下媒体与网络媒体互通为网络舆情的消解开辟更多的渠道。

第五,政府与民众互动。公共事件发生后,网络的反应速度最为迅速,网民往往成为事件的“第一报道者”。在尚未得到准确可靠的信息时,在一个网络群体中,网民会互相提供资料,于是谣言四起,人心惶惶。所以,政府应在公共事件的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全方位地将信息提供给公众,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发布的真诚态度,不仅可以化解危机,而且还有助于扭转局势。“流言止于公开”、“透明赢得人心”。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并完善官方网站,开放与公众讨论的平台,作为沟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桥梁。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曾给广东网民写信:对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灌水”;对于我们工作和决策中的不完善之处,我们也欢迎大家“拍砖”!这封信在网上发出后,不到3小时,就有17万人次点击。[7]50-52建设开放的政府与公众讨论平台,既能提高回应公众的实效性,又可及时掌控络舆情状况,将公众的视线吸引到政府可解决的范围内。

互联网作为一种科技发明,被人们称为“第四媒体”、“自媒体”。在一定意义上讲,互联网更是作为一种崭新的治理工具,它引发了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在传统的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下,管理者主导,被管理者执行,决策自上而下,信息流动不对称。而现代的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下,政府面临职能的转变,由政策的制定者和管理的全能者,转变为公众的服务者和政策的引导者,公民是社会的主人,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代服务部门必须运用网络问政,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政务公开。在网络问政时代,政府部门要更新管理理念,明确认识到:公众不是政府的对立面,而是公共事务的参与者,是政府和公权力的监督者,公众的利益是与政府所捍卫的公共利益一致的,要努力建立政府与公众平等互动的良好关系。面对网络舆情汹涌而来之时,政府要坦诚地面对舆论,公开信息,甚至要让公众参与到公共问题的治理或公共政策的制定中来,政府要与民众形成治理公共事件的合力,这不仅能加快民主政治前进的步伐,更能体现出一个现代政府和负责任政府应有的品格。

[1]孙美堂.从实体思维到实践思维——兼谈对存在的诠释[J].哲学动态,2003,(9):6-11.

[2]王来华.舆情研究概论:理论、方法和现实热点[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3]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4][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刘小燕.中国政府形象传播[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

[7]宋英俊.互联网时代网络舆情信息管理探析[J].重庆行政,2009,(6):50-52.

Practical Thinking:Logical Premise of th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YUAN Fang
(School of Marxism,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Beijing 100088,China)

Practical thinking is the base and core of Marxist philosophy.From the view of the methodology of the latest achievement of Marxism leading network public opinion,practical thinking is the logical premise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research.Practical thinking will be transformed into creative thinking of the new field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research,scientific thinking of the evolutionary mechanism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and dialectical thinking of the government capacity for network management.

practical thinking;network public opinion;Marxism

B804

A

1009—5128(2012)07—0074—05

2012—05—18

教育部专项课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10JD710056)

袁方(1969—),女,江苏泰兴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 贺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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