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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出版业对公有领域作品资源的商业使用

2012-08-15刘蒙之

关键词:版权保护图书领域

刘蒙之

(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近年来,美国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出版商都把公有领域作品作为重要的商业资源进行开发,公有领域作品成为出版商竞相争夺的一座富矿。与以往人类历史上的资源争夺不同,公有领域作品的使用是共享的而非排他性的,各家出版商的区别在于如何以公有领域作品为核心业务搭建有利可图的商业模式获得商业利益。特别是随着数字出版技术的成熟和数字分销渠道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数字出版平台为自助出版商提供了使用公有领域作品的机会。可以说,在公有领域作品的使用方面无论是在理念还是精神层面都实现了人人平等。难怪大卫·凡利雷斯在《公有领域报告》中会过于乐观地发出建议:“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新机会将要打开了……有成千上万的新的重要的和有利可图的作品每个月都在进入公有领域,你现在可以依靠它们来赚钱就好了![1]美国是出版大国,在“唤醒”公有领域作品的商业价值方面走在全世界的前列,本文试对其近年来公有领域资源的商业使用进行探讨。

一、著作权中的公有领域概念与类型

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的提法始于19世纪中期的法国,最初含义指的是作品权利保护期届满的状态,后被用于《伯尔尼公约》并传播到英国和美国。根据英国1624年《垄断法》和1709年《安妮法》的规定,当版权保护期限届满,原来受保护的作品不再受法律保护将进入社会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自由复制和使用,这个规定深刻地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版权立法,尤其在现在出版业高度发达的美国得到发扬广大。我国学者胡开忠认为:公有领域具有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利用、针对智慧成果而言,包括已超过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智慧成果以及不符合法律保护要求的智慧成果等四个方面的特征[2]。公有领域作品是指人类的一部分落入公有领域的知识与作品的集合,包括文章、艺术品、音乐、科学和发明等,任何个人或团体对公有领域都不具有知识财产权益,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加工公有领域的资源。当一件作品的专有权利期间届止,该件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的作品由于没有专属权利人,因此公众有权自由使用它们[3]。公有领域的成因非常复杂,按照形成原因一般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一)时间性公有领域

时间性公有领域是因为版权保护期到期形成的公有领域。1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保护期延长法》,将版权保护期确定为个人作品为作者死后70年,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的95年。在美国,基本上所有在1923年之前出版的作品属于公有领域。美国作者和著作权持有人在1923—1963年之间发表的作品,如果著作权未续期或如果发表作品时没有正确的著作权公告便属于公有领域。1977年以后出版的作品,假如作品只有一个作者,版权保护会在作者死亡后70年到期;如果作品拥有几位作者并且在1977年以后出版,那么作品的版权保护期到最后一位作者死亡后70年届满。版权保护一般失效在设定年份的年终,即该年的12月31日。

(二)自愿性公有领域

版权人放弃权利的作品会形成自愿性的公有领域作品,这不是由著作权法律规定的结果,而是完全处于作者的自由选择。作者放弃版权需要出示正式的声明文件,除非作者明确授权将作品贡献给公有领域,否则都不能被认为属于公有领域。许多人误以为免费图书和杂志属于公有领域,实际上是版权人授权公众免费阅读,但并没有放弃版权。另外,只有版权所有者有资格把作品贡献给公有领域。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创造作品的人并不是著作权人,因此没有资格把作品贡献给公有领域。有些著作权人明确在版权生效后一定时期内放弃版权。近年来,美国许多的著作权人通过知识共享组织把自己作品的著作权贡献给公有领域。著作权人通过知识共享在线平台填写线上申请版权,以一美元的价格把作品卖给知识共享组织,知识共享组织授予著作权人14或28年的作品独占权的许可证,然后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

(三)实质性的公有领域

实质性的公有领域指的是不受版权法律保护的作品思想、方法、规则、原则、风格、事实、信息以及日常新闻等。我国学者胡开忠认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公有领域有思想、事实的素材、缺乏独创性的作品、政府文件及不符合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规定的保护条件的作品等。对于具有创造性的作品,如果现行法律没有确立其具有财产权地位,或者当现行法律将某类作品的保护摒除在外时,这些作品也会处于实质性的公有领域内。

(四)政策性公有领域

公有领域的内容还包含了被明确排除出保护范围的作品。这些被排除出保护范围的智力创作成果表面看是有资格受到版权保护的,但是立法者决定为了公有或公众利益而使它们不能受到保护,这被称为政策性公有领域。《伯尔尼公约》规定了两种排除版权保护的可能情况。一种是关于日常新闻和各种事实、政治演讲和诉讼过程中发表的言论部分或全部,另外一种包括成员国的政府公文[3]。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排除保护的情况,如一些国家规定被国家征收的作品、作者死后无继承人的作品以及侵权性的演绎作品都归入公有领域。

(五)失误性公有领域

还有一种因为著作权人的疏忽生成的公有领域。在美国,许多发表在1964年以前作品进入公有领域的原因是作者没有及时进行版权更新。如果一部作品第一次出版于1964年以前,版权所有者必须在第一次出版后的28年内向版权局提出版权更新的要求。如果著作权人没有提出版权更新的要求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就会丧失版权。如果打算使用的作品是发表在1922—1964年之间的作品,使用者需要研究的版权办公室的记录来判断一作品版权是否进行了更新。如果没有更新,就可以使用该作品,如果进行了更新,作品就受到版权的保护。

二、识别公有领域作品的方法与注意的问题

古登堡计划曾经发表20世纪60年代科幻名家菲利普·迪克、马克·克里夫顿和保罗·安德森等人的作品。然而因为在公有领域甄别技术上的差错,把曾经获得雨果和星云科幻文学奖的作家雷格·贝尔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错误地放到公有领域。雷格·贝尔的研究发现,古登堡计划在判断作品公有领域状态上存在重大错误。2008年,一项关于32本公有领域的再版图书的研究发现:图书重印公司从没有版权保护的内容资源那里获得数字拷贝,然后申请国际标准书号,把他们的版权日期定在当前的出版时间,让图书受到版权保护。识别一本书是不是重印的图书比较困难,很难完全掌握一本重印书的最早日期和版本。许多公有领域的图书被很多的图书公司重新出版[4]。识别一本图书的来源经常要在图书内部寻找信息,而不能从出版商的图书目录清单或者亚马逊网站上找到。如亚马逊网站出版的L·H·贝利的《园艺手册》(第2版)有20多个版本。重印图书的样品在他们的版权期内经常被发布很多次,因为缺乏足够的信息说明很难确定重印图书属于哪个版本与文本。这就给公有领域的商业使用造成一定的难度,也同时让识别公有领域作品的工作成为一项专门的技能。识别者只有具备扎实的版权法律知识和公有领域识别技巧,才能正确识别和认定公有领域的作品,否则可能侵犯受保护的版权,触犯版权法律甚至给出版经营活动造成损失。

(一)识别公有领域作品属性的三种途径

1.公有领域识别标签。确定公有领域作品最方便的方法就是给公有领域作品贴上标签。美国一些从事公有领域作品资源开发的组织一直在探索公有领域作品的标识系统创建工作,试图降低乃至消除判断公益领域作品的专业门槛,达到让非专业人士也能合法、便利和平等地分享公有领域作品的效果,以实现让人类的智慧遗产发扬、传承并促进再创新的目的。著名的创用CC组织近年来一直在西方国家进行公有领域作品进标识系统的宣传和推广。欧盟数字图书馆是其公有领域标志的第一位主要使用者,其图书馆数据库中数以百万的无版权限制的作品都打上了公有领域标志,读者通过计算机就能够方便、轻易地检索出公有领域作品。ARROW项目联合成员国的国家图书馆、出版商与作者协会和集体管理组织也在积极和卓有成效地推进公有领域作品状态的识别工作[4]。服务器位于美国的世界著名知识共享网站维基百科也要求用户上传图像必须附加版权信息,提交版权来源、授权声明或者许可协议以遵守版权法规。无论对于着眼于开发公有领域作品的出版机构还是基于各种目的而对公有领域作品感兴趣的个人,公有领域作品识别标签的推广和普及为他们的利用活动提供了便利,从而让他们摆脱了由自己进行的复杂而繁重的甄别工作。

2.公有领域作品计算软件。公有领域作品计算软件是由一些个人或非政府机构所开发的公有领域作品识别软件,它能够帮助人们评估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何时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作品计算软件会根据法域变量自行计算在特定法域中作品受保护的期限,并告知用户作品是否进入公有领域。这种软件通过收集适用于版权保护期的法律条文的信息,并将其组织为流程图,通过设计一系列连续的选项,计算出作品属于何种属性。舍尔帕公有领域作品计算系统就是基于美国法的公有领域作品计算器[5]。它首先由询问作品状态的用户输入相关数据,如作品是否出版,作品是否在美国出版,作品出版年份,作者死亡日期等问题构成,然后和有关法律进行比照计算集成运算得出结果。公有领域作品计算软件通过借助于计算机自动回答来解决有关版权保护期规则的复杂运算问题,并对多个法域的情况提供答案[6]。公有领域作品计算软件的缺点是不能对多重作品、编纂作品和商标保护等特殊情况做出正确判断。

3.人工识别。个人可以基于专业知识和科学流程识别公有领域的作品。人工搜寻和识别公有领域作品要遵循如下步骤:第一步是创建一个要搜索的图书列表,主题可以是文学、政治、社科、历史和哲学等,皆因需求而定。第二步通过各种渠道搜索和复制图书,搜书者基本有3个选择:(1)在本地图书馆浏览图书馆图书目录,搜索1923年以前出版的图书,一般都能找到1923年以前出版的公有领域图书的放置情况。(2)利用在线图书馆目录搜索公有领域的图书。在线搜索的速度比去手工检索要快很多,如美国国会图书馆为用户提供一个按字母顺序的在线图书馆目录清单供公众使用。(3)利用网络数字化图书资源,如在古登堡项目和Authorama网站的搜索引擎键入书名、作者、主题就可以找到要寻找的图书。最后一步是根据图书信息,结合专业知识进行人工判断。识别者需要研究作品出版日期或注册情况、创作作品的人或者机构的名字、作品的标题和可能的变体、作品第一次出版地点和版权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然后依靠专业知识做出作品是否属于公有领域的判断。

(二)识别公有领域作品属性的注意问题

公有领域作品的确定有时候非常复杂,无论对于公有领域作品识别软件还是专家的人工识别,许多其他的因素会增加公共领域作品识别的难度。(1)多重作品。电影、录音、图文书、画册等作品包含多重作品,如电影包含音乐,画报包含图片。在一些情况下,整体作品落入公有领域,但构成整体作品的若干元素依然受版权保护。如美国电影《美好生活》因为没有更新版权进入公有领域,然而一家公司通过拥有其声音音乐版权实现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公有领域的图书和图片一般不涉及该问题,但理论上并不能排除出现图片版权限制图书公有领域使用的问题。(2)公有领域作品的改编作品。改编自公有领域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许可不能擅自使用和改编。公有领域作品的衍生作品或编辑作品也受版权保护。如果有人将公有领域的作品创造衍生作品,他可以主张原来作品的改编部分的著作权,但原始作品仍处于公有领域。假设有人把狄更斯的《双城记》改变成话剧,任何人都可以任何方式使用《双城记》小说,但不能随意使用《双城记》话剧剧本的台词。(3)作品受商标法保护。一部作品的版权有时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仍然受商标法律保护。如英国作家毕翠克丝·波特《彼得兔的故事》系列童话在1994年1月1日起落入公有领域。然而,因为其出版商沃恩公司在1994—1997年间在我国商标局注册了11个图形商标和“彼得兔”文字商标商标。沃恩公司将“彼得兔”文字及图形注册为图书类商标意在将版权授权许可转化为商标授权许可,巧妙地延长和实现了对作品商业价值的专有使用权。(4)法域变化。对公有领域的判定经常受到法域变量的困扰,公有领域必然含义是处于特定法域中的公有领域,因此作品使用者需要核实作品在特定法域的状态。在一国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很可能在其他国家受版权保护。1978年以前大多数国家与美国具有不同的版权保护期限,许多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国家仍受版权保护。人们可以在古登堡项目网站上免费下载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因为该作品在美国落入了公有领域,但在欧洲2012年才进入公有领域。(5)编纂作品。具有创造性的编纂作品受到版权保护,如百科全书、期刊、诗、文、曲、画等的选集。编纂公有领域作品的人可以主张版权的要求。公众可以使用处于公有领域的零散作品,但不能任意使用编纂作品。如有人把公有领域的图像收录到一本书或一个网站中,即使单个图像是没有版权保护的,但是图书或网站作为一个整体却受到版权的保护。

三、美国公有领域作品的商业使用

基于公有领域图书版源构成了当今美国非传统出版的重要内容资源之一,是美国非传统出版业蓬勃发展的诸多重要原因之一。公有领域作品催生了一大批无版税内容出版商的出现。无版税内容出版商指的是出版别人的作品,而没有像传统出版商那样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给作者支付版税的出版形式。其中一些主要的业务模式有数字图书馆服务、按需印刷、网页出版和自助出版等。

谷歌的图书项目以公有领域资源为核心,提供印刷和电子图书两种载体的出版服务。谷歌是把公开有领域图书进行数字扫描建立数字图书馆,然后通过搜索服务开放图书的部分免费阅读和全文收费阅读服务。谷歌还与美国高速印刷机生产商OnDemandBooks合作提供200多万册落入公有领域的图书的快速印刷服务。微软在美国推出网上图书馆服务,让读者查阅数以万计公有领域作品的电子版内容。美国惠普公司与密歇根大学合作提供该校图书馆中50多万册公有领域图书的印刷服务,印刷的图书通过亚马逊网站以及惠普旗下的BookPrep.com网站销售。美国BiblioBazaar公司在2010年出版了1461918种新书。一个出版公司如何能出版这么多的图书?引用BiblioBazaar公司母公司BiblioLife公司总经理米切尔·戴维斯的话来说就是“如果出版意味着只是创作封面文件,按需印刷,然后通过元数据把图书分销给全球的渠道,那么,我们确实出版了许多新书”[7]。言下之意是BiblioBazaar公司只负责图书载体的加工服务,并不负责内容编辑。BiblioBazaar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是提供大量公有领域作品的元数据,当有读者订购公有领域图书的时候,相关部门就调出数字文件按需生产图书并把它寄给读者。公有领域图书的按需印刷导致了“幽灵图书”的出版形式,也就是图书只是被储存成数字化的文件,直到有读者下订单购买才付梓印刷的新模式。著名的图书印刷公司Kessinger出版公司提供一些罕见的科学方面和其他领域的新书出版服务,宣扬“为未来保存那些珍贵的图书”,这些新书的内容资源绝大部分来自公有领域[8]。Books LLC公司从维基百科和其他公有版权领域的开放信息资源中为读者提供平装书的按需印刷服务。美国知名的自助出版印刷商创意空间图书出版公司也出版来自公有领域的作品作为自己的核心发展业务,但是要求更为严格。在公有领域图书出版方面引人注目的出版商还有BetterDaysBooks和IndyPublish公司。

除了上述非传统出版商以外,美国有很多公有领域作品的资源网站提供免费或付费的下载阅读服务。BooksForABuck网站包含了公有领域图书的链接和评论。Abika网站包含了大量的免费的公有领域图书和杂志。Authorama网站提供HTML格式的公有领域图书。Bartleby网站包含有一定数量的处于公有领域的虚构和非虚构作品。BAEN FREE LIBRARY免费图书馆提供处于公有领域的科幻小说免费下载。Bibliomania网站提供大约80本的公有领域的小说。Carnagie Mellon大学电子图书馆提供公有领域的古典小说、戏剧等资料。Genre fiction网站提供类型小说,如浪漫、悬疑、科幻等等。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数字图书馆有大量的公有领域的书籍和连接。The English Server网站声称已经超过2.9万件艺术作品,其小说文本图书馆有大量的公有领域的小说。Literature网站拥有一批小说通俗易懂的HTML格式,作者包括狄更斯、巴勒斯、劳拉·多伊尔,大仲马、小仲马等人。PDBooksOnline发布数以千计的来自公有领域的免费电子书。

大型的数字出版平台也为公有领域作品的自助出版提供了便利,并奇迹般地促进自身出版业务的高速增长。云出版服务商Feedbooks每月都发行数以百万计的图书,其中包括公有领域电子图书的出版与阅读服务。用户可以通过Feedbooks平台发布自己找到的公有领域的图书,并且依靠Feedbooks把书推向更多的阅读社区以获取收益[9]。亚马逊的Kindle Direct Publishing平台的主营业务之一是提供公有领域的作品,读者通过KINDLE阅读器购买和下载的阅读公有领域的图书。提交马逊公有领域的作品必须满足亚马逊的标准。一旦用户上传的公有领域的公有领域的作品已经正确格式化,亚马逊都会向作者提供免费发表服务。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分成比例上,亚马逊网站占有65%的收益,用户赚取35%的销售收益[10]。

尽管从事公有领域作品的再出版工作是一个有利可图的事情,但是过去几年的产业实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以亚马逊网站为例,虽然公有领域的图书发表曾经奇迹般地增加了亚马逊网站的图书产量,但是许多由用户制作上传的公有领域的图书编辑质量问题严重,亚马逊收到大量的投诉并返回了大量的退款。大多数自助出版商提供的公有领域图书制作质量不高。公有领域的图书经过简单复制被当作正常出版物在美国各大网络书店售卖,而很多读者并不知情,买到的图书不符合正常出版物的规范。有读者认为亚马逊网站把公有版权领域的图书复印售卖和正常版权图书售卖相混淆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之嫌。于是,2011年3月24日亚马逊发布新规,要求用户在自助出版公有领域图书的时候必须提供公有领域图书的证明材料,并拒绝为那些与其他数字出版平台内容雷同的作品提供服务。他们还具体要求拟出版的公有领域作品必须具备独特的翻译、包含注释与独特的插图等三项要求[11]。随着新规定的施行,亚马逊已经开始删除高度雷同的作品,从源头上治理造成图书质量低劣的根源问题[12]。

四、结论与思考

从公有领域获取优秀作品,向公众免费或低价提供阅读服务是当前美国的出版业中出现的新现象。受益于数字出版和多媒体技术的推动,美国出版业中的许多新商业模式基于公有领域而发端并呈现深入发展的势头。公有领域的商业价值正在被美国出版业史无前例地重视并快速、敏感地付诸商业实践。

美国出版业利用公有领域作品的产业实践引发了笔者的几点思考:首先,人类社会的优秀智慧遗产具有永恒的价值,无论是传统出版商还是新兴的数字出版商都要结合自身的市场定位,重视和加大对公有领域作品的利用工作,因此亟需建立相应的公有领域作品资源挖掘机制,进行公有领域经典作品的出版发行和包括改编和演绎在内的深加工业务。其次,与国外相比,我国出版业对公有领域作品的利用还处于萌芽阶段。近年来的《民国老课文》可以说是我国出版业对公有领域资源利用的一个亮点,但其仅仅是为数不多的个案。我国出版业应该积极研究挖掘公有领域的经典作品,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再次,在出版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出版业应该具有全球眼光,充分挖掘全球性的公有领域资源。落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积极挖掘全球范围内的优秀公有领域作品是一项有利可图的商业,也是一项促进中西科学文化交流,增强双方对话和理解的文化事业。最后,重视对公有领域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出版业的本质是内容产业,优质的内容资源永远是出版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及时、敏锐、准确地监测每年落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并对其进行商业开发是一个产业研究课题,而目前相关的研究还严重缺失。一位作家说过,这个时代已经没有新的故事了,有的只是新的讲故事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公有领域的“故事“具有永远的文化与商业价值,她在等待着后人去传承和“重述”。

[1]How To Make Money From Public Domain Information[EB/OL].http://www.bizoffice.com.2010-05-12.

[2]胡开忠.知识产权法中公有领域的保护[EB/OL].http://www.iprcn.com.2010-04-18.

[3]James Boyle.The Public Domain:Enclosing the Commons of the Mind[M].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8.3-5.

[4]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EB/OL].http://ip.people.com.cn.2009-12-20.

[5]Jana Bradley,Bruce Fulton,Marlene Helm,and Katherine A.Pittner.Non-traditional book publishing[J].First Monday,2011,16,(8):8-9.

[6]Arrow项目官方网站 [EB/OL].http://www.arrow-net.eu.2012-05-20.

[7]舍尔帕系统官方网站[EB/OL].http://www.publicdomainsherpa.com.2012-04-15.

[8]Séverine Dusollier.版权及相关权与公有领域界限初探[EB/OL].http://www.wipo.int.2011-12-25.

[9]bibliolife公司官方网站[EB/OL].http://www.bibliolife.com.2012-02-25.

[10]kessinger and the public domain[EB/OL].http://foxhillreview.com.2011-03-07.

[11]Feedbooks官方网站[EB/OL].http://www.feedbooks.com.2012-04-03.

[12]The Kindle Public Domain Publishing Mode[EB/OL].http://www.fonerbooks.com.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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