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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豪士天下奇

2011-09-28高亚平

湖南文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作品集梅花散文

■高亚平

扶风豪士天下奇

■高亚平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有时真是一种缘分,抑或天意。有些人终其一生,彼此之间不能靠近,不得相知,一如参商二星,各自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有些人冥冥之中如有神在主使着,即使当初并不相识,却在沿着一道神秘的轨迹,慢慢走到一起,并最终成为莫逆之交。我和作家吴克敬兄的交往即属于后者。

大约是1984年吧,我在西安南郊的一所大学读书,这年夏天,正当绒线花如彤云丹霞嫣红一片之时,一日,我和同学到校阅览室闲逛,无意间在《当代》上读到了一篇名为《渭河五女》的中篇小说,因小说故事吸引人,又因所写的是关中农村的事,再看作者简介,竟然是陕西扶风一位农村青年,吴克敬的名字便一下子镌刻进了我的脑海里。当时便想,什么时候有机会,能见一下这位出手不凡的作者呢。人生如转蓬,倏忽又是10年。1994年的春天,西安日报由于业务扩大,招收编辑记者,我因为喜欢文学,热爱文字工作,便也报名应考,不想,竟然被录取。让我意外而高兴的是,克敬兄也于这年春天进入了报社。不同的是,我是经过考试进来的,他是作为特殊人才被引进来的。这样,我们便成了同事,并于此后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克敬兄刚进入报社时,当的是政法记者。年届四十,一米八零的他,整天骑着一辆加重的二八型破自行车,东奔西跑,在这座城市里寻觅新闻,今天东郊杀人啦,明天西郊又抢劫啦,都是一些鸡零狗碎的尾条消息,人工作得很辛苦。不过,这种局面没有持续多久,一个月之后,他便进入了总编室,并很快当上了总编室副主任。四五年后,一路升迁,做到副总编辑,成了我的领导。很多年后,每当我们在一起聚会,话及他当记者的这段往事时,克敬兄总是感慨万千,他说,他很怀念那段日子。那段日子不但让他更深刻地认识了生活,也为他日后创作积累下了大量的素材。没有那段生活垫底,也就没有他日后引起广泛影响的一系列中篇小说《状元羊》《手铐上的兰花花》《欲望的绳子》《五味十字》等。因为老和警察打交道,那段日子的一个副产品就是,还培养了他的酒胆和豪气。

在报社工作的最初五六年里,克敬兄的全部精力扑在了报纸上。整日睁眼闭眼全是新闻,有时连梦中也担着心,生怕哪条重要新闻被漏掉了而招致批评。其时的心境可用一句古语来概括,那就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重新回归心爱的文学,已到了2000年。这一年,他已46岁。荒疏多年,重新进行创作,他能行吗?我不由在心里替他暗暗担心。但很快,我便发现,我的这种担心纯属多余,克敬兄在一两年的时间里,即用事实证明了他的文学天赋和创作才华。先是他的一系列散文、随笔在国内知名期刊四处开花,后又继之以中短篇小说。一时间,全国比较重要一点的刊物,几乎被他发了个遍,且作品的转载率极高。《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散文海外版》《散文选刊》《读者》等选刊类期刊,竞相转载他的作品,仅他的中篇小说《状元羊》,就有六七家刊物进行了转载。很多中篇小说,还被电影编导看中,改编成电影。而这几年的散文、随笔、小说类年选,也多有他的大作入选。编辑家、作家穆涛先生戏谑克敬兄的创作是“鲸鱼甩籽,一甩一大片”。的确,克敬兄在这段日子的创作是量大质高,不仅令同行惊异,也让我们许多朋友惊奇。也不过三四年吧,130多万字,煌煌四卷本的《吴克敬作品集》即面世,在陕西,乃至全国文学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我曾好奇地问克敬兄:“老兄身为老总,整天也是声色狗马,应酬多多,哪有时间创作呀?”他笑笑,淡淡地说:“挤呀!”此话不假,克敬兄这几年来,除去工作,确实是在抓住一切时间进行自己的创作。就我所知,他给多家著名报刊上所写的专栏文章,就是他在晚上值夜班期间,抽空写出来的。而他大量的小说、篇幅较长的散文,则是利用每日清晨早起的两三个小时写成的。譬如,给他在国内赢得巨大声誉的系列历史文化散文《碑说》《青铜散》,即是这样产生的。还有他近期出版的四卷本作品集,也是这样产生的。2007年夏天,我有幸随同克敬兄到河南出差,参加安阳市举办的“全国百家名报看安阳”活动。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让我对克敬兄创作的勤奋,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了解。在短短的五天时间里,他白天参加活动,晚上足不出户进行创作,而草稿就密密麻麻地写在他惯用的一个大笔记本上,待会议结束时,他已写好了一部3万多字的中篇小说《美阳寡妇》,令我这个也好写点小文的人惭愧不已,也佩服不已。克敬兄就是用这种春蚕嚼叶吐丝般的坚韧,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写就了300多万字的作品,出版13部文学作品集,完成了从一个农村小木匠,到报社副总编,再到西安市文联副主席、西安市作协主席的嬗变,书写了一曲人间传奇。而所凭借的唯一武器,则是手上的一支笔。

在日常生活中,克敬兄不大讲究衣着吃食,但却好酒,好梅花。他喝酒喜用大杯,因交游广,朋友多,酒场多,他几乎天天都喝,有时竟达到一日数场。每逢酒酣耳热之际,在朋友的怂恿下,克敬兄辄击节高歌,其音嘹亮,其情真切,所唱或悠扬婉转的陕北民歌,或激越高亢的秦腔,一曲刚了,一曲又起,颇有古高士之风。至于他喜欢梅花,则是为了怀念他的一位老师蒙万夫。蒙万夫系西北大学中文系教授,又系国内颇有名气的文学评论家,上世纪90年代,克敬兄在西大作家班读书,无论是从文学创作上,还是从生活上,蒙先生对其多有照顾,但不幸英年早逝,令他肝肠寸断。蒙先生生前好酒,尤喜梅花,他便也好上了梅花。为了纪念老师,克敬兄还特意把他的第一本散文集命名为《梅花酒杯》。可见其是一个多么重情重义之人,是一个多么富有情趣的人。

当年,诗仙李白偶经扶风,受到一位扶风豪士的盛情款待。宴饮之际,白心大悦,诗兴大发,不由放声高歌:“扶风豪士天下奇,意气相倾山可移。”重义尚节,喜酒好花,醉能同其乐,醒能赋以文者,当今攘攘天下,除我克敬兄外,还能有几人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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