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政策走向:美国向左, 欧盟向右
2025-08-21沈建光朱太辉王若菡
本文对比分析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法案》)和美国的《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市的国家创新法案》(《GENIUS法案》)。本文指出,在稳定币政策上,美国和欧盟针对本外币稳定币的使用范围、储备资产的投向结构、非法金融活动的防控模式这三个核心问题的处理,存在极大的方向性差异。
2025年初,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法案》)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另外3个欧洲经济区国家(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全面实施,近日美国国会参议院又通过了《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的国家创新法案》(《GENIUS法案》)。两大经济体的稳定币政策存在哪些差异,未来将产生什么影响,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美欧稳定币法案的整体框架相似
从法案的整体架构上看,《GENIUS法案》与《MiCA法案》有很大的相似性,都遵循了“稳定币功能界定一发行机构准入一发行机构经营监管一储备资产投资和客户赎回监管一洗钱和非法金融活动监管”的整体框架,且在稳定币功能定位、发行准入、经营管理监管上的要求非常相似。
功能定位:都将稳定币界定为支付工具,要求不能向持有人支付利息
《GENIUS法案》明确提出,“支付稳定币”是数字资产,不是证券或者商品,发行目的是用于支付或结算,可按固定面值(如1美元)兑换,发行人不能向持有人支付利息。而在《MiCA法案》中,电子货币代币(ElectronicMoneyTokens,简称EMT)是通过参考一种官方货币来维持资产的价值(即法币支持的稳定币),资产参考代币(Asset-ReferencedTokens,简称ART)是通过参考另一种价值或权利或两者的组合来维持稳定的价值,两者都是支付工具,发行人必须保证持币人可以随时按面值赎回,禁止向其持有者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