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道德情感理论的怀疑主义底蕴
2025-08-04栾俊
湖北社会科学 2025年6期
中图分类号:B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25)06-0166-11
在探讨道德区分的来源问题时,休谟给出了他的独特的道德情感理论:道德上的善或恶(moralgoodorevil)是被我们反思人之行为与品格而体验到的一般赞许(快乐)或责备(痛苦)情感所区分的。借助这一理论,休谟一方面试图提供关于道德(性质)的非超越的自然主义情感解读,因而与沙夫茨伯里、哈奇森等立足形而上学或神学体系的道德感学派迥然有别,另一方面也力求坐实道德区分的实在性(therealityof moral distinctions),①以回应霍布斯、曼德维尔等道德怀疑主义者(moralsceptics)的挑战。然而,休谟道德情感理论意图实现的这双重目标似乎是难以兼得的。人们不禁会问:自然的情感归根结底只是一种情绪或感觉,由此做出的道德区分又在何种意义上是实在的呢?
仔细察考可以发现,人们对休谟道德情感及其实在性的理解,往往预设有一种源于笛卡尔与洛克认识论哲学的主客二元分立以及表象主义实在论(representativerealism)的框架。据此框架,情感与实在(reality)有着本体论差异,在某种强区位的意义上,前者是居于心内的、主观的,后者乃指居于心外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事实)。正因如此,休谟同时代以及当代的一些学者都倾向于否认基于自然情感的道德区分的实在性。在他们看来,自然情感始终是主观的,即便借助诸如旁观者视角、同情等心灵机制的作用,充其量也只能使情感呈现一定程度的共通性或主观间性,而无法达至客观实在性。①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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