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纵结合视角下中国农业双重碳补偿机制
2025-08-03张希栋付文豪裴梓婷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5年4期
中图分类号 F062.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2104(2025)04-0084-15 DOI:10.12062/cpre.20241118
农业不同于第二、第三产业,农业生产兼具碳源与碳汇双重属性,不仅需要减排还需要增汇。由于农业碳汇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而农业碳排放具有负外部性,因而需要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碳补偿”作为一种新型奖惩制度,能够以碳补偿资金的形式对农业净碳汇地区进行现金奖励,对农业净碳排放地区进行现金惩罚,从而实现对地区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激励。然而,现有关于农业碳补偿的研究往往基于生产者责任原则,补偿主体与客体发生在中央与省(区、市)之间,均为纵向碳补偿,研究结果有待改进。因此,本研究基于“责任共担”原则将农业净碳汇区分为未外溢部分以及外溢部分(碳转移)两类,据此构建横纵结合的中国农业双重碳补偿机制,并着重分析中国农业省际横向碳补偿机制,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文献综述
对于农业碳补偿问题,量化农业碳补偿金额的标准尤为关键。当前农业碳补偿金额的标准主要包括农业碳单价及农业净碳汇两个方面。农业碳单价的确定主要有3种方法:碳市场交易价格法、意愿调查法、影子价格法[1-3]。农业净碳汇的测算则主要依据农业碳排放量以及农业碳汇量来确定。现有关于农业碳排放以及农业碳汇量的研究主要采用排放因子法进行测算。其中,一些学者从单一视角对农业碳排放或农业碳汇量进行测算,如从农用物资投入的角度测算了种植业的碳排放,从农作物种类的角度测算了种植业的碳汇量4,从农资投入、稻田、秸秆处理、作物固碳方面构建了种植业碳排放和碳汇量核算清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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