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坚持”把握好“三个善于”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2024-07-08刘博法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4年5期
刘博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正是检察机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监督办案全过程的生动体现。“三个善于”是指“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三个善于”是认识论、方法论,更是实践论,为检察办案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是办理案件的行为指引。我们要以“四个坚持”把握好“三个善于”,将其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以实体为图,以程序为界,在繁杂的法律问题中抽丝剥茧,落实法律规定的同时更要契合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证据收集、运用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的质量。一是提升证据审查和指控能力。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完善书面阅卷审查和调查复核证据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开展“穿透式”审查,着力提升识别分析证据、援引证据规则、构建证据体系的能力。分类制定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模板、开展“三纲一书”专项评查活动等不断规范庭前准备工作,大力加强公诉人庭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与侦审辩等其他各方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要聚焦证据收集和证据认定标准,加强与侦查机关、法院和辩护人之间的沟通、协作,统一认识、凝聚力量,以良好的沟通互动推动刑事指控体系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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