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善于”以高质效履职引领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4-07-08孙颖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4年5期
关键词:监督
孙颖
编者按:2024年4月8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为学员授课时强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为更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落实落细“三个善于”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期《聚焦》特邀请该批次部分参训学员畅谈学习体会,结合本人职责和本地检察工作实际撰写文章,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强调,“三个善于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1]。民事检察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应把握好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的内涵: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对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从合同、往来函件等形式证据来判断,还应立足各方权利义务,综合案件整体事实全面客观审查;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必须深刻理解民商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文变迁背后的法治精神,在其指引下准确适用法律,做到高质效监督;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检察办案在依法的基础上,还应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彰显法理情统一的司法力量,让公正司法与人民群众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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