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企业中的婚姻法律计划
2024-05-21
董事会 2024年4期
2024年以来,“东北药茅”长春高新、可靠股份等4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东离婚公告。其中,可靠股份创始人金利伟与鲍佳,以近乎“股权均分”的方式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成金利伟一人,但未来的控制权之争等法律风险可能由此埋下。
从婚姻家庭视角而言,股权只是离婚分割的一项资产而已,但也是最复杂、最受争议的部分。无论哪一方拥有股权,现行的司法实践都倾向于把“平等分割”的离婚原则,作为分割股权资产的决定性条款,并未考虑对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相比现金、不动产和金融资产等较为简单的资产,股权类资产是“企业中的婚姻法律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将“企业中的婚姻法律计划”纳入公司治理中,要面對众多核心议题:家族资产与企业资产的冲突、控股权和公司治理的冲突、企业利益与股东家族利益的冲突等,以及资产估值、转让协议、投票权等。
在离婚风险中,最典型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夫妻共有股权”的法律概念和司法实践,直接影响离婚股权分割及治理权设计等;二是根据新公司法,涉及如股东会、董事会等顶层治理架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治理工具的使用,这些均需进行相应调整。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司法冲突
在夫妻共有关系的诸多问题中,离婚争议的核心之一是“夫妻共有股权”。从立法与司法实践上,“共有”的究竟是股权,还是股权对应的财产性利益,抑或其他的利益?
近年来,因夫妻感情恶化,“夫妻共有股权转让”争议案例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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