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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非法集资研究

2024-03-21李金鸿

经济研究导刊 2024年3期

李金鸿

摘   要:非法集资活动伴随经济飞速发展而成为发达地区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绊脚石。与传统类型的非法集资相比,新型非法集资的发起方往往通过成立公司的方式,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型传播工具以及支付方式,以各种新概念、新名义包装吸引投资方眼球,以理财、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投资者的投资款,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些样式翻新的非法集资披着半合法外衣以迷惑公众,以各种投资“由头”和诱人的许诺吸引那些手有余钱的市民。究其原因,富裕起来的市民在寻找投资品种的过程中不能明辨是非、执念于高收益而被不法分子利用。真正要铲除非法集资的土壤,地方政府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开展持之以恒的投资教育促使市民理性投资;二是利用报纸、互联网等新旧媒体工具做好全方位的监管,尽可能发现并处理非法集资问题。

关键词:新型非法集资;现实形式;迷惑性;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4)03-0157-04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良现象——非法集资活动时有发生,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危害了国家的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1993年,国务院在《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集中信贷资金保证当前经济发展重点需要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章拆借、非法集资。”此后行政部门又发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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