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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建设必要性及优化路径

2024-02-01邓晨祎

卫生软科学 2024年1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养老农村

邓晨祎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龄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50%,全国65周岁及以上农村老龄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7.72%[1]。伴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群体身体机能随之下降,失能、失智及患有慢性病老年群体数量加速增加,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日益迫切。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用于保障被保险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丧失日常活动能力,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十三五”期间《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将“医养结合”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1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建立和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解决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并提出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民。2016年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开始在15个城市展开试点。截至2022年试点城市已扩大至49个,共计1.45亿人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累计享受待遇人数达172万。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部分试点城市并未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至农村地区。本文基于积极老龄化视角,依托健康、保障、参与三大支持体系构建分析框架,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在农村地区建设困境,探索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优化路径。

1 积极老龄化理论应用与框架构建

积极老龄化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2002年在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提出,构建由参与、健康和保障三大支持体系构成的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积极老龄化以老年人需求为价值取向,提出个体、组织和社会多方主体积极地为老年人提供物质与服务保障,并且重视规范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义务。政策内容涵盖了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收入保障、护理服务、精神慰藉等社会福利项目[2]。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老龄化战略,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2022年,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同年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不仅专设“践行积极老龄观”一章,还将“积极老龄观”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其中[3],为新时代老年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

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整合了个体、组织和社会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参与主体,覆盖了所有年龄的完整生命周期。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在健康、保障和参与等领域全方面实施社会政策,各项政策之间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并推进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建设与发展。健康是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的基石,保障是框架的关键,参与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老龄化理念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契合,为提升农村居民养老服务质量和推进健康老龄化进程提供了新的思路。

2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2.1 健康:农村失能老年人口规模较大,医疗资源相对短缺

现有研究表明,随着农村失能老年人口总量将持续上升,失能老年群体表现出明显的中、重度失能化趋势。农村失能老年人口规模逐步增长,至2035年农村中度失能老年人口预计增涨至342万人,占失能老年人口总规模的56.0%;重度失能老年人口快速增涨至166万人,占失能老年人口总规模的27.2%[4]。农村地区老年人口数量众多,老龄化程度较高,失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加重了农村居民长期照护负担。

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我国医疗资源长期以来向城市倾斜,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5],城乡医疗差距显著。城乡医疗设施配置现状及卫生技术人员分布情况分析可知,一方面农村医疗床位相对短缺,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较低,见图1。2016-2021年我国农村每千人口卫生医疗机构床位数逐年增加,但是增速缓慢。以2021年为例,农村地区每千人口床位数仅为6.01张,与城市每千人口床位数之比为1∶1.24,城乡卫生机构床位数存在一定差距。此外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逐步下降,截至2021年已不足50%,反观各类卫生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却维持在70%左右。由此看出城乡医疗设施配置存在一定差距,农村医疗床位相对短缺。农村病床使用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农村患者更倾向选择城市卫生机构。另一方面城乡专业医护人员数量差异显著,见表1。2016-2021年城市和农村每千人口医护人员都呈现显著增长趋势,城市医护人员数量明显高于农村。以2021年为例,城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约为农村每千人口的1.46倍,城乡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之比为1.54∶1,城乡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之比为1.73∶1,城乡医护人员配置相对不均。因此,城乡卫生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医疗资源与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城市居民卫生服务可及性更高,享有更好的就医条件。由此导致农村居民对乡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缺乏信任,大量农村患者流向城市医院,造成农村医疗资源的浪费。

表1 2016-2021年城乡每千人口医护人员情况 单位:人

图1 2016-2021年我国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情况

2.2 保障: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足,难以抵御失能风险

2.2.1 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土地是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以及承担生活保障的重要主体,我国仍有大量的农村居民存在,耕作的产出是农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随着城镇化加速发展,人均占有耕地不断减少,农村老年人耕种能力减弱,土地流转收益甚微,传统农村土地养老的基础作用正不断退化[6]。在农村地区,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被认为拥有了基础保障,但是土地保障仅仅为农民的社会保障提供了某种条件,而并非农民的社会保障本身[7]。土地保障是通过土地产出物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其所有权还是归于集体所有。当农村居民年迈之后,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即使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也已经失去了土地的经营权,那么这部分农民就丧失了基本收入来源,无法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

2.2.2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不足,保障程度分化严重

2.2.2.1 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

养老金是农村老龄群体重要的收入来源,对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起到重要作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14年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及部分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以农村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养老金待遇领取水平能更好反映出国民退休后生活保障程度,但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人群分割、制度分割等问题。如图2所示,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月人均养老金与养老金替代率差异分化严重。例如2020年,企业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为3349.9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为174元,两类人群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之比达到19∶1,差异显著。城乡居民养老金替代率仅10%左右,随着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的提高,较低的养老金难以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及照护需求。

图2 2016-2021年我国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人均养老金和养老金替代率

2.2.2.2 农村医疗保险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运行,我国建成了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农村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资源,政策范围报销比例不断提高,药品目录覆盖面逐步扩大,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极好地惠及农村居民,但尚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方面筹资模式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个人缴费”的筹资方式,以政府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实行定额缴费的方法。随着各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力度的加大,政府财政补贴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也在逐年提高。相关研究表明在相同的定额缴费标准下,个人定额缴费标准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更大,农村家庭、低收入家庭缴费负担较重[8]。另一方面农村医保待遇保障程度相对较低。自制度整合后,农村居民就诊报销范围覆盖门诊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也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减轻了农村患者医疗负担,但在门诊统筹模式下农村居民对门诊慢性病保障项目的利用程度较低[9],尚有部分农村居民为提高报销比例而选择住院治疗。其次因人群分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在住院费用报销中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根据数据显示,2022年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4.2%和68.3%,职工医保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9.8%、87.2%、89.2%,居民医保分别为63.7%、71.9%、80.1%[10]。此外部分地区实行“一制多档”医保缴费制度,农村居民受限于自身经济水平通常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城市高收入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造成了在同一个制度下不同人群因缴费标准不同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差异较大的状况[11]。

2.3 参与:农村家庭结构变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2.3.1 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受传统孝道文化影响,农村居民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在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核心化”[12],农村家庭结构的改变对传统的代际关系及养老模式产生不小的冲击。家庭代际关系常见为“反哺模式”,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原见于多名子女抚养两位老人,但是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少子化,农村家庭养老资源日益减缩,子女养老负担加重,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此外人均寿命延长,农村高龄老人与失能老年群体变成了全新家庭再生产模式下的“结构性剩余”,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13]。同时城镇化进程加快与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呈现短缺现状,子女与父母产生实际距离的空缺,农村“空巢化、老龄化”现象愈发严重。传统的家庭养老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老年与失能群体生活照料长期处于缺失状态。

2.3.2 农村养老照护服务供需矛盾,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随着养老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老年群体居家照料模式日益成熟,供给主体逐步形成“国家—社会—市场”多元供给机制,供给内容日益丰富,但是农村照料服务供给主体结构单一、社会化程度低[14],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依然供给不足,无法真正满足农村老人多元化照料需求。目前农村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家庭成员依旧是承担照护老年群体的责任主体,农村社区探索邻里互助模式,通过邻里互助来缓解高龄失能老年群体的照护需求,但是该模式仅能满足一些较低层次需求,存在局限性。其次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中,公办养老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积极老龄化战略下政府通过大力建设乡村公益性养老机构,以期满足老年人照护需求,但受限于乡村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化水平,公办养老机构医疗照护水平普遍落后、专业人才缺失,仅能提供基本照护服务,无法最大限度满足高龄失能老人照护需求。此外私营养老机构和志愿组织参与程度不高,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力量缺失。私营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护内容丰富,但因其建设成本高、盈利周期长、照护服务价格高昂等因素影响,导致私营养老机构在农村发展并不顺利,支付能力较弱的农村老年群体无力负担昂贵的照护费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与志愿团体,缺乏政策的引导支持,其志愿照护服务也尚处于零星化、碎片化供给状态,供给明显不足。

综上所述,农村地区失能、失智老年群体数量庞大,医疗资源相对短缺,社会保障程度较低、农村老年照护主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凸显,与积极老龄观理念相违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整合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维护农村失能失智群体功能发挥,减少部分慢性疾病加重的几率或减缓病情加重进程[15],保障失能失智者基本生活质量,满足农村失能老人多元化照护需求。因此,有必要加快农村地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以此完善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体系。

3 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建设困境

3.1 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不足,农村居民参保意识淡薄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第六险”,自从制度试点以来就备受关注,受益人群逐渐扩大。但是受限于农村地区信息资源匮乏、官方宣传渠道较少等因素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居民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意愿。一方面,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农村地区存在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资源获取渠道匮乏等问题,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由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在政府网站,但农村居民获取信息渠道有限,且并不会及时关注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导致获取信息的滞后性。此外尽管村一级网格群会及时分享各类政府政策信息,但由于农村中老年居民文化素质较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内容对于农村老人和农村家庭来说生涩难懂,有相关护理需求的农村老人及家庭不能直接获取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效信息,导致农村居民对其产生认知误区[16]。另一方面,受传统“孝道”文化及“养儿防老”等观念影响,农村老年居民偏向于家庭养老,家庭成员是他们唯一的照料者,对于花钱购买护理服务的思维还尚未形成,持一定的观望与否定态度,造成农村居民参保意识淡薄。

3.2 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护理人员匮乏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涉及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具有护理资质的社会组织、社区组织、提供服务的照料者及接受服务的失能老人等多方面主体。部分试点城市存在部门间权责不清,合作不畅现象[17],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处于碎片化发展状态[18],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不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提供机构之间存在资源统筹难、职能分割等问题,引致各类照护资源联动、互补及整合能力较弱,不能有效地衔接发挥最大功效。此外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辐射面较窄,导致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长期照护服务可及性较差,可获得的照护资源十分有限,目前农村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尚处于以家庭护理为主,养老机构为辅的发展阶段,医疗资源与社会化服务进入困难。

专业护理人员短缺也是影响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建设的一块短板。长期照护涉及到医学、康复与照料等多方面专业知识,但是具有相关技术的人才非常有限,截至2020年我国拥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的技术人员不足10万[19]。因此农村地区的照护服务大多由亲属、邻居及社区组织提供,受限于农村基层照护设施落后,照护服务提供者缺乏专业技能等因素,并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居民长期照护需求。此外,由于农村地区职业前景渺茫、经济收入低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专业护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大量的专业人才流向城市发展。农村地区护理人员大多存在服务质量低、年龄结构偏大及专业化水平不足等问题,影响长期护理保险可持续发展。

3.3 农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不完善,制度独立性及可持续性较差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以多元化缴费筹资模式为主,资金筹集过于倚重“医保统筹基金”,独立性相对不足[20]。2020年《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机制做出明确规定,并没有明确农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方向,农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尚存在一定局限性。一方面,农村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主要筹资渠道由医保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组成,且大部分依靠医保基金的转拨,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力度较小,资金来源可持续性与稳定性相对较差。在人口老龄化、医保报销比例扩大化等因素影响下,医保基金面临较大给付压力,主要依靠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划拨的方式势必会给医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带来挑战[21]。另一方面,筹资水平受农村居民收入影响较大。农村居民大部分依靠土地耕种或外出打工获得,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晚年失去劳动能力,大部分居民依靠养老金保障基本生活。以2020年为例,农村居民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只有170元,约为同期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1/21[22]。因此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差,资金筹集难度较高,虽然我国对于农村高龄老人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是个人筹资比例相对较高,在不同的护理水平下,农村人口需要按照收入基数的3.05%、5.92%和8.81%的缴费比例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会增加农村居民的生活负担[23]。

3.4 农村长期护理保险缺乏有效法规保障,制度实施监管难度较大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处于试点阶段,缺乏统一的制度保障和法律规范[24]。在资金筹集、失能评估与待遇给付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呈碎片化发展特征,监管难度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缺少专门化、体系化的法律支持,各试点城市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资金筹集机制,大部分依靠医保基金转化,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收支情况监管难度较大。第二,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制不完善。自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以来,试点城市相继出台了失能评估规则,但各城市失能等级评价工具存在差异,工具不同、标准不一会影响照护服务项目类型划分及服务报销比例。此外在失能等级评估环节,评估工作能否真实准确与评估机构的专业水平、评估过程的操作规范等方面密切相关,但目前对失能等级评估的监管主要通过对评估机构提出规范要求、复审抽查等方式,监管手段比较单一。尤其是农村地区评估人员相对缺乏,专业知识欠缺,对失能失智老人现状评估可能存在人为干预,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有待商榷。第三,农村地处偏僻,服务质量监管难度较大,面临高成本、低效率的困境[25]。农村失能、失智老人大多选择居家上门服务方式,需要护理人员每天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农村由于地理位置的偏僻性,居家护理相对隐私,一定程度上影响护理人员服务及时供给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其次,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的监管方式通常以现场抽查为主,受监管对象地理位置因素影响,监管人员对于农村地区监管难度较大,容易出现监管缺失现象。此外,受照料者与护理人员长期接触过程中可能产生信任心理,对照料服务提供过程中产生的过错与不规范存在包庇行为,监管人员上门访谈时,受照料者可能不会如实提出相应的问题,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4 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建设优化路径

4.1 加大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引导,强化农村居民参保意识

信息不畅通是制约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限制因素之一,因此要真正做到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建设,需加大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引导力度,以此强化农村居民参保意识。一方面,乡镇政府带头走进农村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经办机构定期走进农村,详细地为村民讲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内容,重点突出长护险在保障老年人照护风险方面的特殊作用[26]。采取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宣传措施,使农村居民充分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惠民政策,不断提高保险意识。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定期组织卫生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地区开展疾病预防与卫生保健宣传活动,使农村居民对自己身体状态有清晰的认识,提高因失能状态所带来的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社区医护人员通过定期在农村地区开展坐诊、巡诊服务,营造健康老龄观与积极老龄观氛围。医护人员通过现场示范与讲解,使农村老年群体对医疗护理有清晰的认知,从思想上改变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强化农村居民参保意识。

4.2 构建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加强长期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4.2.1 加强农村护理服务设施建设

护理机构缺失与护理服务设施简陋一直以来是农村地区的薄弱点,农村传统养老观念是制约护理机构发展的短板。因此,一方面政府需扩大财政补贴,加强护理服务供给。政府可通过提高护理机构支持力度,减轻机构税收压力并给予财政支持等方式,支持民营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护理机构运营成本并为护理机构进入农村发展提供可能性。另一方面,合理运用和改造农村现有资源,优化护理服务设施,发展社区护理服务。政府通过对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场所进行合理改造,依托医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护并对农村照护人员进行照护培训,提高资源利用率及照护服务效率。

4.2.2 整合多方照护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能更好地促进农村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方面,政府加强部门协同,提高服务效率。联合医保、民政和残联等多部门及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整合相关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制定统一标准的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辅助,社会养老为补充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政府积极引导市场供给,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与优惠,通过实施公建民营、委托管理、政府购买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开展机构建设[27]。鼓励非营利组织、志愿者参与到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建设中来,委托非盈利组织和公益组织不定期开展照护服务。

4.2.3 加强专业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一方面,加快专业护理职业化教育建设,支持高校开设与长期护理息息相关的专业,如老年康复、预防医学等专业,加快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同时,政府采取相关优惠补贴政策,支持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下沉至乡镇,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短缺,专业人才不足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利用农村现有人力资源,探索“劳-养”结合的互助模式[28]。鼓励农村中有劳动能力的群体加入长期照护服务,通过对他们进行护理教育培训,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及开展高效的岗前培训,确保护理服务质量可靠稳定。

4.3 建立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多元筹资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为确保农村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稳定发展,就必须建立平稳和可持续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措主要依靠医保基金结余进行转化,在人口老龄化、照护需求剧增影响下,依赖医保基金并不是长久之计。因此,必须探索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拓宽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渠道。坚持以“互助共济、责任共担”为原则,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社会力量”多元筹资机制。首先明确政府在筹资中的主体地位,政府在长期护理保险中起到兜底保障作用,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以确保长期护理保险的平稳运行。其次,个人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受益群体,坚持享受权益与缴费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对于农村经济困难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群体由当地政府承担其缴费责任,体现社会保障保基本、兜底功能。同时,在维持城乡医保基金运行稳定、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情况下,可以划拨部分医疗保险基金作为补充资金。最后社会力量也是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通过划拨社会福利基金和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多元筹资机制,能够有效确保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的平稳运行,从而减轻农村地区失能家庭的经济负担,防止“一人失能、全家致贫”的问题发生。

4.4 加快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法规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专门性法律对于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较强的保障性。权威的法律及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农村长期护理保险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一方面能够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建设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能使长期护理保险长久规范运行,惠及更多有需求的农村家庭。第一,加强对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监管。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集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出台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监管机制,对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筹集与使用过程进行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公示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的运行状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第二,失能评估方面。首先,政府加强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家庭审查力度,规范统一的失能评估标准。其次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核与专业培训工作,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同时接受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对评估过程监督,避免因人情、利益等因素造成评估工作的失误。第三,探索“互联网+长护险”模式,建立起“护联网”体系,实现精准监督,提高服务效率[29]。一方面需制定统一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各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测评与调研,及时掌握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对护理服务的反馈建议,预防护理服务项目缺漏,服务质量低下的情况出现。同时通过第三方监督机构对护理服务机构及护理人员进行考核监督,维护农村失能老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贯穿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监督。利用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兴高技术产业,构建失能老年群体综合服务系统,推进智能化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络建设。智能化长期护理保险网络建设将在失能群体家中装设远程健康监控系统、智能呼叫系统等高科技硬件信息设备,不仅能更好的对失能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实时监控,预防风险发生,还能实时了解护理者服务质量、出勤效率等信息。对护理者起到有效监督考核作用,有助于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5 结语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因年迈、慢性病、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的失能、失智群体正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预防失能风险,让老年群体老有所护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步伐刻不容缓。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传统思想观念阻碍及医疗资源短缺等因素限制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发展。因此,需要因地制宜,政府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各方资源,制定符合农村发展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突破农村地区养老服务障碍,推动农村养老产业发展,从而实现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可持续发展,缓解农村失能、失智老年群体照护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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