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与实效提升
2024-01-21李德恩
中州大学学报 2023年6期
李德恩
(九江学院 法学院,江西 九江 332005)
自18世纪工业革命以降,科学技术的发展巨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带来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大自然提供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继续以毁坏环境资源为代价,将产生灾难性后果。1972年6月5日,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召开。会议将6月5日确定为世界环境日,呼吁各国政府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造福后代而共同努力。
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一员,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公约和行动计划。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既是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环境保护国际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绿色发展以协调、环保、可持续为目标,强调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强调资源利用的永续性以及发展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绿色发展具体举措包括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仅积极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而且大力支持依法享有诉权的社会组织开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助力绿色发展、护航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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