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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2024-01-13程桂好高大洪

西藏科技 2023年12期
关键词: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西藏

程桂好 高大洪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科研机构是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的组织和场所。一个地区科研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本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甚至是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之后,科研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如何科学合理精准地对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的效能进行评估是当前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西藏科研机构不仅要为全区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研技术支撑,亦承载着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安全与稳定的职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讲话提出,“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绩效评价机制,要对国家科技创新改革效果进行全面评估。”2020 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尊重规律、问题导向、分类评价、释放活力的原则,通过放权、减负、赋能、激励,努力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和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在这个背景下,本文将以科技创新发展理论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从当前西藏自治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出发,以西藏科研机构科研创新效果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新时代西藏科研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力求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1 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体系构建工作的现状

旧西藏没有一家现代化的科研机构,亦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研究活动,更没有任何现代意义上的科研创新成果的产出。西藏和平解放之后,在党和国家重点扶持和其他兄弟省份的援助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西藏的科技事业得到了卓著的成果。据2020 年《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显示,西藏已经拥有国有独立科研机构33 所,民营科研机构10 所,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三级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184个。特别是,目前西藏自治区已经建成了首个省部共建青稞和牦牛种质资源与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37 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 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5.6%,对农牧业发展贡献率达到55.9%[1]。

随着西藏科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科研机构也更加注重努力提升自身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颁布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围绕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平台、创新保障等基本要素,不断加大科研创新经费的投入,有效助推了科研成果转化率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为了实现这个基本目标,重中之重是要对科研机构的工作绩效开展评估,用客观公正、科学精准的评估结果来引导科研创新工作,这是当前西藏科研体系构建和创新的客观要求,更是西藏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近年来,西藏自治区科研主管部门和科研机构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在不断总结科研绩效评估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

一是严格规定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主体,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与第三方专家的协同作用。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主体一般为科研主管部门,其组成主要为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科研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和第三方专家学者。但是,这种架构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一定问题,即: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不一定了解某个学科领域和某个专项研究工作的前沿,也不一定熟悉某个研究领域的整体态势和发展趋势,从而忽略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以及不同研究领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科学合理的科研绩效评估指标设定及其体系的构建必须要求考虑这种学科的特点、专业的差异,并尽可能通过这种差异性的评价来体现科研工作的动态性和先进性。从另一个方面来讲,西藏第三方评估专家学者虽然能够对单个科学成果本身的内涵、价值以及转化的可行性能够发表指导性的意见,但其对科研机构整体水平缺乏精准考察和整体把握。同时,对科研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也无法有效处理,这就直接影响到科研机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构建的实效性。所以,西藏自治区科研主管部门整合行政力量和学术力量协同开展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发挥综合效能,力求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主体选择合理合规。

二是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选择精准合理,充分涵盖了西藏科研创新工作的整体范围。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过程中所设计的量化指标对象基本包括了科研机构及其科研人员所完成的科研课题数量、到账经费额度、专著论文篇目以及学术期刊、出版社级别等,通过设计这些量化指标并进行运算,运算结果即是科研绩效评价的结论。而这种普世性的指标体系构建的弊端则在于可能导致科研机构过度追求量化指标的激励,而忽视了对学科发展的长远思考。学科发展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和研发周期,而这些指标实际上难以反映科学研究投入同产出之间的正向关系。因此,西藏科研主管部门设计出一般指导性的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外,更加注重要求各科研机构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三是西藏采取切实可行的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构建及应用方法,力求评估指标可行可用。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通常是将研究成果、科研专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基本数据赋值评分,设置权重系数并加权平均。这种定量的评估指标可以最大程度减少非制度因素的影响,可以避免由于评估制度的漏洞而带来的评价结果的偏差或缺憾。

2 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体系构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其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具体操作和实践过程中部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科研机构绩效评估工作的效果,也在某种意义上制约了西藏科技创新事业的长足发展。经分析研究和归纳总结,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2.1 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分为国有独立科研机构和民营科研机构,他们各自的评估指标体系标准不一,两者发挥的综合作用有所区别。首先,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虽然对科研机构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分类,但是没有对每部分的评估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存在要求不清晰的情形。比如,西藏某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内部制定了一个科研成果评估的方案,由于该方案自成体系,缺乏一般性的评估价值要求,其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及其适用性均值得商榷。其次,西藏科研机构采用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主要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一般情况下,选择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会造成不同的评估结果,选择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模式会带来良好的评估效果,反之亦然。科学精准的评估效果也会积极推进科研机构自身的持续发展,因此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模式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来,西藏科研机构主要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科研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模式,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能选择合适的评估指标体系引导评估工作趋向正确流程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大打折扣,现有的体系距离现代化的科研创新评估指标体系仍有一段距离。

2.2 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数据化、信息化程度已经成为21 世纪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2]。西藏的信息化总体发展水平低于国内其他省份,由于受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社会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态势的影响,科研人员需要攻克的信息化技术难题较为复杂。据了解,西藏于2013 年6 月试点推广了4G 网络,正式进入了4G 时代[3]。2020 年3 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5G 网络发展实施意见》,同年5G 网络在西藏七地市实现全覆盖,这种状况为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实现信息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调查发现,西藏科研机构评估指标体系信息化建设也存在不均衡的问题。例如,西藏区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在评估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对于信息化运用较好,信息科技利用率较高;而区内其他科研机构无法高水平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科研绩效评估指标构建工作,两级分化现象较为明显。究其原因,其中一个现实难题就是西藏的科研机构未建成统一的信息化数据共享平台,未建成统一的实验结果信息数据库等;另一个现实难题是部分科研机构的设施设备非常先进,资金也较为充足,但是缺少熟练掌握信息技术的人才,对于科研设施设备运用考核的指标难以精确设计。

2.3 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机制不健全

科研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机制包括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工作运行机制、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遴选机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方法的选择机制、评估结果激励机制设计等。2016 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科发政〔2016〕382 号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评估对象、成果分类、组织实施、质量监控、评估结果运用、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和行为准则和附则等,整个《规定》共有7章35条。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六条指出,“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绩效评估。针对科技计划整体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重点评估计划目标完成、管理、产出、效果、影响等绩效。绩效评估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开展,以独立、专业、负责为基本要求,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根据需要引入国际评估。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规范和监督,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负责制和信用评价机制。”2020 年西藏自治区政府也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无论是《规定》还是两份意见都明确指出要科学设置科研机构评估指标,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工作中的能动作用。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意见还是西藏地方层面的实施办法,对于如何构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均未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可操作性方面显得简单、泛化。

另外,西藏科研机构评估结果激励指标设计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激励手段比较简单,主要是以奖金激励为主,其他激励机制为辅。现阶段西藏自治区针对区内重点实验室有定期评估的规定,即《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9)《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21)两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这两个文件为依据,对区内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开展了绩效考核评估。例如,2021年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对区内11 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4],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其中一家实验室被评为“整改或问题较多”。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为了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设计了评估结果激励指标,为评估结果为“优良”和“合格+”的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分别追加经费50 万元和30 万元。由此可见,西藏自治区对于科研机构的激励机制还是以资金奖励为主,而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并没有公布其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

3 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主要原则

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的确定为选取合理的、科学的、合法的评估指标并形成体系提供了基本准则。[5]由于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评估工作存在特殊性、客观性、可操作性等因素,本文认为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3.1 系统性原则

把评估对象看作一个整体是系统性原则的基本要求之一,树立系统观念有助于评估主体全面考虑某个地区的科研机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庞杂因素,从而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系统性原则要求,在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评估组织或个人根据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的学科种类、级别差异、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社会评价等诸多因素,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不能忽视某个局部而片面追求部分利益的最大化,灵活处理全局利益和部分利益的关系。[6]在西藏地区,尤其需要重点考虑科研机构在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方面作出的贡献,力求构建一个完整全面的系统性指标体系。

3.2 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构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做到指标选取科学合理、表达清晰准确、指标间无并合与重复、权重设计合理、层次清晰简洁等。科学性原则意味着需要树立科学的决策思维,遵循科学与民主的决策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西藏自治区地处我国边疆地区,地理位置、人文因素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均较为特殊,因此需要构建更加科学民主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实际的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7]。

3.3 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是指科研机构绩效指标构建需符合客观逻辑和科学思维,指标少而精且内涵明确无歧义,测评方法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对比于实践中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可操作性原则提醒我们在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鉴于以往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过于复杂和繁琐,不便于实际测评操作,导致无法真实反应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可参考性;二是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设计与操作方法的运用应尽可能的简单易操作,保证后续评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8]。

3.4 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必须反映被评估对象的共同属性,具备可比性的前提是需要做到质的一致,归根结底是要直接反映质变与量变的互变规律。量的变化与差异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的确定提供了可比性的基础,否则评估指标不是通过量的差异来确定,其内容和实质都是无法进行比较的。例如,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设计的一级指标中设置了二级指标国家级(重点/一般)项目与省级(重点/一般)项目,又如科研机构绩效评估中学术著作、学术论文、专利放在一起评估,这些类目都属于内涵相似的科研成果,具有内质的可比性[9]。

4 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路径创新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体系是一个多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式的系统架构,指标类型、权重系数及其变量函数都是影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指标权重系数在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10]。所以,科学、合理、准确选择绩效评估指标,可靠、准确、精心设计指标权重系数,可以最大可行度地反映绩效评估指标对科研工作的影响,对于提升西藏科研创新能力、助力西藏科研创新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1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体系的结构框架

根据科研机构创新能力系统论分析及构成论分析方式,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系统共有三大子系统,即内部分析子系统、外部环境影响子系统和内外交流子系统。这三大子系统又内含11个能力要素,三大子系统及其11 个要素共同构成了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体系的总体框架。

图1 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构框架

4.2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的选取

在梳理相关文献以及组织专家研讨的基础上,根据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相关政策的规定和指科研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结合西藏自治区的特殊区情以及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最终确定西藏科研机构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为4 个(表1),即政府投入、科研产出、社会评价和科研成果转化。在这4 个一级指标下根据需要设若干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再设置若干个三级指标[11]。

表1 西藏自治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设定

4.2.1 政府投入指标。众所周知,西藏科研机构开展科研活动离不开研究经费,缺少研究经费的科研机构是寸步难行的,研究经费的数目和数量是衡量一个科研机构科学研究工作保障的重要指征。因此,把政府投入作为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有其内在的原因[12]。在政府投入维度下设4 个二级指标,分别是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级一般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和省部级一般项目。在4个二级指标下各有2个三级指标,分别是项目金额和项目数量。

4.2.2 科研产出指标。科研产出是评价一个科研机构科学和技术能力的重要指标,在其下有3 个二级指标,分别是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和专利。学术著作指标下包括3个三级指标,具体是学术编著、学术专著和学术译著。学术论文指标下设6 个三级指标,即CSCD 类的论文数量、论文被引量、论文被人大转载量和WOS 类的论文数量、论文被引量、论文被人大转载量。学术论文是衡量西藏科研机构科研产出能力重要指标之一,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能够及时反馈科研机构在其研究领域的活跃程度,也反映了论文的质量和水平。专利指标下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3 个三级指标,构建工作的可操作度。专利的保有量越多就越能体现西藏科研机构的科技实力和创造力。

4.2.3 社会评价指标。社会评价作为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的指标之一,这里特指权威官方机构对科研机构科研绩效的一种肯定与奖励。故社会评价指标下设2个二级评价指标,即国家级奖励和省部级奖励。二级评价指标下各设4 个三级指标,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社会评价不仅影响着科研机构的研究成果和评价体系,而且激励着科研机构往更好的方向发展[13]。

4.2.4 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转化是科研活动对西藏的社会稳定、经济增长和国家安全产生影响的最重要途径,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创新型西藏的一项重要任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一直是西藏各项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同科研成果的产出对西藏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息息相关,科研成果的转化量集中反映了西藏科研机构的科技实力。

4.3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一般也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来确定权重。20 世纪70 年代中期美国运筹学家萨帝提出了层次分析法。它是指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确定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的权重。使用该方法较为简结、灵活且实用,在处理复杂的决策问题上具有实用性和有效性[14]。层次分析法最为核心的部分就是邀请专家对于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打分,根据专家的打分构造出两两比较判断矩阵,运用方根法初步计算出最大特征根λmax 所对应的特征向量,归一化处理后可得出权重向量,其次要进行一致性检验,通过检验后才能最终确定指标权重[15]。下面以一级指标为例,详细说明指标权重的计算步骤:

各一级指标重要程度得分为其所支配的二级指标的均值,根据两两指标的差值范围,确定相对重要程度的赋值,构造出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16],如下所示(表2)。

表2 层次分析法指标重要程度赋值表

表3 一级指标的判断矩阵

4.4 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权重的计算过程

以一级指标为例,详细说明指标权重的计算步骤:

各一级指标重要程度得分为其所支配的二级指标的均值,根据两两指标的差值范围,确定相对重要程度的赋值,构造出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如下所示:

4.4.1 计算判断矩阵每一行元素的乘积

4.4.2 计算Mi的n次方根

该公式计算出的wi即为指标的权重:

政府投入:w1=0.176 科研产出:w2=0.462

社会评价:w3=0.086 成果转化:w4=0.276

4.4.4 一致性检验。为保证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的结论没有出现逻辑上的矛盾,需进行一致性检验:

首先,计算矩阵的最大特征值:

(AW)i表示AW的第i个分量

其次,计算一致性指标:

总之,在构建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可靠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目的是尽最大可能性地满足西藏科研机构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筛选与设计科研绩效评估指标工作中,尽量摈弃数据信息量大、采集工作难度高、采集流程复杂、数据信息可行度有偏差特别是统计口径不统一需重建统计标准的部分指标,最大程度地选择内涵清晰、标准统一、易于量化的考评指标[17]。相关考核主体在筛选科研绩效评估单个指标时,一定要参考全国性指标,并大力借鉴其他省市的绩效评估指标。如果部分科研领域既无全国性的绩效评估指标,也无省部级绩效评估指标,省会城市或一般地级市绩效评估指标也可以参照执行。确实没有明确的科研绩效评估指标可以参照,亦可以采用定性描述的科研绩效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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