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谈论数据主权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从文献综述出发
2023-12-21刘妍
图书情报知识 2023年6期
关键词:国家
刘妍
1 引言
近年来,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全球政治格局动荡不安,创造了一个普遍的风险社会,其中包括了各种经济脆弱性和数字风险[1]。各国纷纷加强国家数据治理的前瞻性布局,采用多种方式应对数字社会的全新挑战。在这之中,数据主权作为一种法律工具被广泛运用于数据安全治理实践,为国家行为体提供了应对数字空间多种难题的崭新方式。
然而,由于数据主权并非一个既定的法律概念,因此学界对它的理解有很大差异[2],映射到实践中,这种理解偏差演变成了对数据主权的误解与滥用。譬如,一些国家将数据主权与数据本地化画上等号,批判主张数据主权的国家是在践行“数据保护主义”[3]或“数据民族主义”[4],称这些国家妨碍了数据的自由流动,在这种误解下首当其冲的便是俄罗斯和中国。然而,数据本地化也好、数据跨境流动也罢,二者是国家基于数据主权原则对本国数据的管辖方式,皆为数据主权的实践体现,将数据主权仅仅等同于数据本地化是狭隘的。也有一些国家忽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过度泛化管辖范围,导致国内数据治理规则溢出,形成长臂管辖的事实。相应的,这些国家往往被冠以“数据霸权主义”[5]或“数据殖民主义”[6]之名。误解不仅仅发生在国家主体间,企业、个人也在或积极或保守地主张数据主权,权且不论数据主权的行使主体到底是谁,这种对数据主权的不当主张已引起各类主体的数据权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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