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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求唐史研究初探

2023-08-23朱文欣李芳瑶

贵州文史丛刊 2023年2期
关键词:北宋

朱文欣?李芳瑶

摘 要:宋敏求是北宋时期的文献学家、史学家,北宋中期诸多与唐朝历史有关的典籍编撰,大多有宋敏求的参与。他曾经负责编修唐代《实录》《新唐书》等,自己也撰有《长安志》《河南志》等史学论著。在参与北宋官修书籍编撰与历史论著的撰写中,宋敏求征引考证了大量唐朝时期的历史文献资料,并使许多因五代战乱时期流失散佚的珍贵史料得以保存;还对唐朝时期的礼制官制、建筑遗迹、文献史料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他参与编著的书籍和历史文献论著,成为当时和后世研究唐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关键词:北宋 宋敏求 唐史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3)02-43-53

宋敏求通过长期参与整理和编纂史籍文献,对历代尤其是唐代的典章制度及历史事件有较为熟悉的了解。当下对宋敏求的介绍,主要集中于其个人生平及著作两方面1,对宋氏收集整理研究唐史的情况关注较少。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宋敏求整理研究唐史仍然存在探讨的空间。本文将通过梳理相关史料,介绍宋敏求对唐史的收集整理与研究情况。

一、宋敏求对唐史的整理编著

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赵州平棘县(今河北赵县)人,祖父宋皋、父亲宋绶均在宋廷任职,他由此承袭父荫为秘书省正字2。北宋宝元二年(1039),宋敏求考中进士。自庆历三年(1043)起,宋敏求历任馆阁校勘、史馆修撰、集贤院学士、龙图阁直学士等,参与修纂《新唐书》《实录》和《起居注》,还编修了《閤门仪制》《蕃国朝贡条例》以及详定《元正朝贺仪注》。在宋廷为官期间,宋敏求主要承担修史、校勘之事,并对当时的藏书保护和管理提出建议。他发现北宋官藏书籍存在校勘粗糙、缺少善本的情况,提议采用“分代整理”1的方式,按朝代顺序校正相应的史籍。2

除参与宋廷的官修书籍编纂外,宋敏求还独自编撰了不少与唐朝历史有关的论著和诗文汇集。苏颂在《神道碑》中记载了宋敏求所编书籍及其主要内容,还介绍了其编撰缘由与所用史料:

其撰著则有《书闱集》十二卷、《后集》六卷、《西垣制集》十卷、《东观绝笔集》二十卷。属词谨严似权仆射,论事简切似李司空,训辞兼常、杨之温雅,篇什得元、刘之清丽,盖有湛深之思。初,宣献公辑《唐大诏令》,未次甲乙,公用十三类离为一百三十卷。唐自大中世,史记放绝,载禩不传。公缀集所闻,续武、宣、懿、僖、昭、哀六朝《实录》,总一百四十八卷。国朝都汴,沿旧方镇、府寺、邸第、闾里、坊巷,增易数矣,人罕识其故处者。公依韦述《类例》撰《东京记》三卷。雍、洛故京,汉、唐遗事,渐罹残毁,其迹熄矣。公掇方志洎碑记所载,撰《长安》《河南志》各二十卷。奉诏编缉则有《閤门仪制》十三卷、《集例》三十卷、《例要》五卷、《蕃夷朝贡录》十卷。记当官所闻见与其应用,则有《三川下官录》《入蕃录》《春明退朝录》各二卷、《韵类宗室名》五卷、《安南录》三卷、《元会故事》一卷。摭唐人物、世系、遗事,则有《讳行后录》五卷。纂唐文章之散逸卷部不伦者,有《李翰林集》三十卷、《李北海集》十五卷、《颜鲁公集》十五卷、《刘宾客外集》十卷、《孟东野集》十卷、《李卫公别集》五卷、《百家诗选》二十卷。复采晋、唐人诗歌见于石者,作《宝刻丛章》三十卷。3

从所编撰书籍的类型和内容上看,宋敏求对唐史的关注程度很高。在类型上可划分为唐史论著、见闻杂记、词章、应用、制度、唐人文集和诗歌等方面4,内容上主要是整理与考校唐代文献,具体涉及唐朝的制度、历史地理、诗歌文章等方面。从这些史料中可以看出,宋敏求将父亲宋绶搜集的唐代律令整理成《唐大诏令集》一书,续修唐代武宗至哀帝《实录》,编成《讳行后录》和唐人文章合集等。但這些编著仅《唐大诏令集》《春明退朝录》《长安志》《颜鲁公集》《刘宾客外集》《孟东野集》等保存至今,大部分已亡佚。5

宋敏求关注唐史的原因,除上述史料中记载的“唐自大中世,史记放绝,载禩不传”“纂唐文章之散逸卷部不伦者”6等因素外,还与北宋前中期研究唐史的潮流相关7。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基于北宋对五代史的认识发生了变化1,转而关注唐朝典章制度的需要2。如宋太祖时曾经议过祭礼之事,最后还是商定为依照《开元礼》之制施行。3宋太宗时又循唐六典故事置起居院。4受此影响,北宋仁宗时研究唐史之风渐盛,出现了一批唐史论著,如王沿的《唐志》、石介的《唐鉴》等5。这些著述的出现,意味着许多散失已久的文献资料得到尽可能的收集,加上学者们的编纂整理,在当时最大限度地保存了唐朝时期的史料。由于唐朝史料的逐渐丰富,学者开始深度研究唐朝,从唐史中总结相应的经验教训,形成了许多学术论著。宋敏求就是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学者。他的研究活动主要在北宋的仁宗和神宗两个时期,他研究唐史不仅时间跨度较长,而且参与的研究活动较多,个人论著极为丰富。

编纂研究唐史,需阅读大量唐代史料,宋敏求于此有很大优势。唐朝的官修史书制度较为完备,留下了大量的文献典籍,只是受五代时期战乱的影响,造成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献散佚,许多存放书籍不成体系。北宋建立之初,有感于五代时期唐代史料的散佚,极为注重对唐代史籍的搜集、整理与校勘。据王晟统计,经整理与剔除重复的北宋官藏书籍达七万三千八百七十七卷。6宋太宗、宋真宗时期,宋廷还诏令官员学者修纂了《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册府元龟》四部重要类书,经黄永年考证,这些书籍中就包含了大量的唐代史料,是研究唐代的重要书目7。而宋敏求任职史馆的经历,使他有机会接触大量北宋朝廷的收藏书籍,从而有条件整理研究唐代文史典籍。

除此之外,宋敏求家中藏书极丰,有不少质量较高的古籍善本。这些书籍源自姻亲所赠、朝廷所赐和父亲宋绶的收藏8。为了进一步收集古籍文献,宋敏求还同藏书家王钦臣等制作藏书目录以对照和补缺书籍9,使他家的藏书数量增至三万卷。除继承家族收藏的书籍外,宋敏求还仔细整理研究这些书籍的版本并加以校对。他治学勤勉,将家藏书籍校勘三遍以上,使得这些古籍善本不仅有质有量,而且得到妥善保存。许多学者士人纷纷到他家借阅,甚至居住在他家的宅邸附近,以便随时借阅和抄写书籍,这在当时形成一道读书的盛景。10《宋史》载藏书家刘恕抄阅宋敏求家的藏书,由于他长时间勤恳抄阅,以致双目成疾:“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枉道借览。次道日具馔为主人礼,恕曰:‘此非吾所为来也,殊废吾事。悉去之。独闭閤,昼夜口诵手抄,留旬日,尽其书而去,目为之翳。”11

正是借助于藏量极丰的书籍,宋敏求日夜研读,使他在唐史研究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他撰写的《长安志》,便利用了地理类藏书进行修撰:“宋氏家多书,如《宫阙记》《宫阙疏》《关中记》《庙记》《三辅黄图》《三辅旧事》,皆所采据矣,而制度因革则多本诸图经,图经又皆本之梁载言《十道志》也。”1再如《神道碑》所言:“公缀集所闻,续武、宣、懿、僖、昭、哀六朝《实录》,总一百四十八卷。……摭唐人物、世系、遗事,则有《讳行后录》五卷。纂唐文章之散逸卷部不伦者,有《李翰林集》三十卷、《李北海集》十五卷、《颜鲁公集》十五卷、《刘宾客外集》十卷、《孟东野集》十卷、《李卫公别集》五卷、《百家诗选》二十卷。复采晋、唐人诗歌见于石者,作《宝刻丛章》三十卷。”2从史料记载可知,宋敏求搜集的内容不局限于史书典籍,杂记、见闻、碑刻等资料也进入了他的收藏范围,为时人研究唐朝历史提供了极为丰实的文献资料。

宋敏求不仅热心于收集整理唐史资料,全力编纂唐史著述,还对唐朝的典制沿革、士族谱系等方面有着深入的了解,得到了宋庠、欧阳修等大家的赞赏。3其时的学者士人在研究唐史中如有疑惑的,也多向宋敏求请教。当时的宰相王珪曾向宋敏求请教章服所佩之物“制玉鱼袋”,并将他的解答作为向皇帝进言的依据:“丞相王文恭公召宋公次道咨之,宋曰:‘按《唐六典》:亲王三品以上,二王后服用紫,饰以玉带及鱼袋,皆饰也。文公挟策以进,议遂定。”4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一向宋敏求请教宋代大臣使用的一种腰带“笏头带”5,这种腰带在当时只赐予执政和前宰相,后作为特殊的恩遇由皇帝赐给大臣:“神宗尝使张承旨诚一密问宋龙图敏求:‘不知前两府有赐方团笏头带例否?宋公报曰:‘非前宰相,无赐例。及文定改南院使、知南京,辞日,始被赐,为异恩也。后王宣徽知西京,引例以为言,遂亦被赐”6。从以上史料可知,宋敏求对唐宋时期朝廷典章制度的研究,得到了宋朝皇帝和宋廷官员的认可。

宋敏求的学识,得益于他对北宋官私藏书的广泛涉猎和仔细研读,他参与北宋的典籍整理编撰,其唐史研究主要以唐制、唐史为主,具体涉及唐代的礼制、官制、律令及唐朝的相关史事。

二、宋敏求对唐代礼制的研究

北宋时期对唐朝礼制的研究,宋敏求在当时是首屈一指的学者,他不仅长期收集整理唐代以来礼乐制度等方面的书籍,还多次参与北宋朝廷礼制的制定活动,主持编纂了北宋《閤门仪制》等书。如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四月二十二日,都大提举修塞北京第五埽决河,入内副都知张茂则等言:‘已塞第五埽,令河入新开二股河。诏赐茂则以下御筵于大名府,仍命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宋敏求就决河致祭。”7此处的“决河致祭”即“太牢加璧”8,这是北宋时期治理河患的祭河仪式,宋朝皇帝诏令宋敏求去致祭,体现了宋廷对他学识的看重。宋敏求还致力于研究唐朝礼制,在因袭唐朝礼制的基础上,主持编修了北宋的礼乐制度,据史料记载,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八月“右谏议大夫、集贤学士宋敏求上编修《閤门仪制》十册”1。

对于唐朝礼制的整理与研究,宋敏求的主要成就是追溯渊源、叙述其含义以及探析其在不同时期的变化。如“压角”,在唐宋时期为宰相等官员临时坐立处2,宋敏求据有关史料详细阐述其含义3,即其时的舍人院每有知制诰上事时,应设置紫褥等物件,这些物件和官员都有指定的位置,即“面北”和“东北隅”。宋敏求结合相关史料记载,提出“压角”源自唐朝的观点:“舍人院每知制诰上事,必设紫褥于庭,面北拜厅,阁长立褥之东北隅,谓之‘压角。宗衮作《掖垣丛志》而不解其事。按唐旧书亦无闻焉,惟裴廷裕《正陵遗事》云:‘舍人上事,知印宰相当压角。则其礼相传自唐也。予为舍人日,邵兴宗入院,不疑为阁长,压角,时议美之。”4

继宋敏求之后,宋代学者庞元英和高似孙也曾多方搜集前人说法来理解“壓角”,他们同样发现《旧唐书》等史籍未载或少见“压角”,这表明“压角”在唐朝并未受到重视。那么“压角”为何会得到关注呢?唐代李涪著有《刊误》一书,以考证典章制度为主,这本著述对涉及到的史实均详加考证,讲究凡史事需持之有据。庞元英征引其观点,即“压角”的设置主要是使人能区分出宰相、常侍、谏议、给事、舍人等官员之间的官职大小,因此它可以作为仪制:“两省官上事日,宰相临焉。上事者,设床几面南而坐,判三道案,宰相别施一床,连上事官南坐于四隅,谓之押角5。自常侍已下,以南为上,差牙相承,实乖礼敬。何不为丞相设位于众官之南,常侍、谏议、给事、舍人循次而坐于丞相之下,尊卑有序,足以为仪。”6并且“压角”的来源在唐代官修史书上缺少记载,它应是一种流传下来的习惯设置:“压角之来,莫究其始,《开元礼》及累朝典故并无其文,习俗因循,莫近于理,今请去压角,以释众疑。”7之后成为制度的“押角”在后晋天福五年(940)遭到废除。8高似孙提出“压角”废除后存在相似的礼制,但其内容发生了变化:“此礼今不复存,惟中书舍人上事日,设毡褥于庭下,北向再拜,阁老一人别设褥位立于东北隅,候上事官拜毕,则相与揖而升阶。亦谓之压角。盖有馀风也。”9可见宋敏求对“压角”的梳理解释得到时人的采信,也得到庞元英、高似孙等学者的认可和参照。

再如,“入閤仪”是一项北宋初期施行的、有着唐朝礼制来源的朝会仪式1。宋敏求经过详细考证,证明它确实源自于唐朝的“入閤”,并详述此种“入閤”礼制始于唐玄宗开元年间以后,但在唐朝并非盛礼,乃是到唐末、五代以后不断演变,才最终成为一种较为隆重的朝参仪式:“自开元后,朔望宗庙上牙盘食,明皇意欲避正殿,遂御紫宸殿,唤仗入閤门,遂有‘入閤之名。在唐时,殊不为盛礼。唐末常御殿,更无仗,遇朔望,特设之。趋朝者,仍给廊下食。所以郑谷辈多形于诗咏叹美。而五代行之不绝。祖宗数御文德殿,行入閤礼。”2

除此之外,宋敏求奉命编修《閤门仪制》,他发现唐史中有关“入閤仪”的记载与《国朝会要》、当时学者的认知均存在差异,因此多方查阅史料,对唐宋两代施行“入閤仪”的情况进行对比研究,提议循唐制御紫宸殿“入閤”。3其时,参与讨论的王珪等学者鉴于“入閤”在唐朝并非盛礼,主张宋廷废除“入閤仪”:“按入閤者,乃唐隻日紫宸殿受常朝之仪也。唐宣政殿,即今文德殿;唐紫宸殿,即今紫宸殿也。唐制,天子坐朝,必立仗于正衙;若止御紫宸,即唤正衙仗自宣政殿东西閤门入,故为入閤。五代以来,遂废正衙立仗之制。今閤门所载入閤仪者考,止是唐常朝之仪,非为盛礼,不可遵行。”4之后“入閤仪”因其仪式繁琐等原因遭到废止,但也相应地缺少了视朝之礼,宋敏求提议依唐制裁定5。在此期间,宋敏求两次提议遵循唐制,一是循唐制御紫宸殿“入閤”,二是依据唐制裁定新的视朝之礼。

在宋廷祭祀活动的议论中,宋敏求叙述了九宫贵神之祀在唐朝的情形,它始于唐代并历经多次演变:“始,天宝初,术士苏嘉庆上言,请置坛,明皇亲祠。及王玙为相,又劝肃宗亲祠。大和中,监察御史舒元舆论列,遂降为中祀。会昌中,李德裕为相,复为大祀。宣宗时,又降为中祀。乾符中,宰相崔彦昭因岁旱祷雨获应,又升为大祀。”6现有研究证明,唐人争议的关键不在于九宫贵神之祀是大祀还是中祀,而是皇帝的祝文之中是否称臣;且九宫贵神作为新的祭祀对象,必然无法迅速融入以前的祭祀等级关系之中,从而出现争议和变化的情况。7北宋沿袭了唐朝的九宫贵神之祀,提升了这种祭祀的位次,并使其进入宋廷祭祀范畴之中。联系“入閤仪”和“压角”之论,可以发现,正是宋敏求等学者的提议,北宋延续了许多唐朝礼制。

北宋初期,宋廷曾对如何施行“嫡孙承重”的服纪之制有过一番争论。“承重”的意思是指承某人受丧事或宗庙的祭祀之任。按古代宗法制度,本人及父亲都是嫡长子(妻所生的长子)的,如果父亲已先于他去世,在其祖父母去世时,他就要承担起祭祀之任,这个人就被称为“承重之孙”。如果他的祖父及父亲均已去世,在曾祖父母去世时,他也要承担起祭祀之任,这个人就被称为“承重曾孙”,不管是谁,只要承担了祭祀之任即“承重”的子孙,一般都要服丧三年。1对于熟悉唐史的宋敏求来说,自然主张“崇唐”。

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宋廷就石祖仁是否服纪展开了争论,鉴于宋敏求熟悉唐朝礼制,他的观点极受宋廷重视。他征引《通典》有关“司马操驳徐邈议”和唐代《开元礼》,认为石祖仁应当“承重”,提议宋廷让石祖仁辞官服丧三年:“自《开元礼》已前,嫡孙为祖,虽祖之众子在,亦服斩衰三年。且前代嫡孙卒,则次孙承重,况从简为中子已卒,而祖仁为嫡孙?古者重嫡孙,正贵所传,其为后者皆服三年,以主虞、练、祥、禫之祭。且三年之丧,必以日月之久而服之有变也。今中立未及葬,未卒哭,从简以卒,是日月未久,而服未经变也。或谓已服期,今不当改服斩,而为重制。按《仪礼》:‘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郑康成注:‘谓遭丧而出者,始服齐衰期,出而虞,则受以三年之丧。杜佑号通儒,引其义,附前问答之次。况徐邈范宣之说,操已驳之,是明服可再制。又举葬必有服,祖仁宜解官,因其葬而制斩衰服三年。后有如其类而已葬者,用再丧制服,请著为定式。”2这项提议被宋仁宗采纳,此后又被宋廷议为定制。

在北宋官制设置方面,宋敏求也主张因袭唐制。在宋敏求的唐史论著或上书言事的奏疏中,他常常对比分析唐朝与宋朝的官制,其语句多以“唐制……,本朝(或‘国初)……”呈现。在谈及宰相的设置时,宋敏求认为:“唐制,宰相四人,首相为太清宫使,次、三相皆带馆职,洪文馆大学士3、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以此为次序。本朝置二相,昭文、修史,首相领焉;集贤,次相领焉。三馆职,惟修史有职事,而颇以昭文为重,自次相迁首相乃得之。”4从这则史料中可以发现,唐宋两代在宰相设置的数量与职权上有异有同,宋代的宰相人数由唐时的四人削减为二人,但职权上仍沿袭唐制带有馆职:“(乾德二年春正月)壬寅,敕赵普监修国史。先是宰相兼职,皆内降制处分5,今止用敕,非旧典也。国朝因唐及五代之故,命相分领三馆,首相为昭文馆大学士,其次为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院大学士。”6为使宋廷官员和学者更为清楚地了解唐朝官制的设置情况,宋敏求还附上相关史事,并对宋制与唐制的不同之处,详加考证与说明:“赵令初拜,止独相,领集贤殿大学士,续兼修国史,久之,方迁昭文馆。薛文惠与沈恭惠并相,薛自参政领监修,拜相仍旧,而沈领集贤。毕文简与寇忠愍并相,而毕领监修,寇领集贤。王太尉独相,亦止领集贤。近时王章惠、庞庄敏初拜及独相,悉兼昭文、修史二职,非旧制也。”7按这则记载,独相应是领集贤一职,至王章惠、庞庄敏时却兼领昭文和修史二职,这与以往的制度不同。因此,宋敏求特别加以说明“非旧制也”。

在对北宋官员的赠官、请谥与辍朝方面,唐制规定三品以上官员去世后可赠官、请谥与辍朝,兼官(本官外任别官者)三品也能获得此项待遇:“唐制,兼官三品得赠官,如韩文公曾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后终吏部侍郎,而赠礼部尚书是也。又观察使多赠两省侍郎,以就三品得谥。”到北宋时,调整了享有这些待遇的官职,先是限于正官三品,待真宗、仁宗时任寄禄官可辍朝:“国初以来,惟正官三品方得谥,兼官赠三品不得之。真宗命陈彭年详定。遂诏:‘文武官至尚书、节度使卒,许辍朝,赠至正三品,许请谥。而史失其传。宝元中,光禄卿知河阳郑立卒而辍朝,非故事也。”1宋敏求對这些变化,均作了详细的考证和说明,如史料上提及的“尚书”“节度使”“光禄卿”等,在北宋元丰改制前均为寄禄官(负责官员俸禄的阶官);其中,仁宗时为寄禄官辍朝,在宋敏求看来“非故事也”,意思是与仁宗以前的规制不合。此前的论述中也曾提到,宋敏求对北宋宰相的设置提出“非旧制也”,可见他注意区分不同时期的制度。

宋敏求对唐制的研究并不局限于前文提及的各个方面,对一些词语的含意和用法他也作过细致的考证分析,如他对唐令中“丁推”二字的注解,也颇见其史学功底。他征引并解释前人说法,认为以“推”为“稚”有误,之所以改成“推”字,是为避唐高宗李治的讳;吕夏卿认为,“推”是“椎”的意思,认为解释成“丁稚”的说法,是前人误传所致。宋代学者陈师道对这些注解进行了梳理,他解释“推”为“椎”,而“稚”指年纪尚小的孩子,“椎”则表示年纪稍长但未及冠的人,二者以发结分髻、独髻的方式区分。2南宋学者吴曾综合上述观点,指出“推”应是“推排”制度。3所谓“推排”,应当是推估财产、排定等第之意4,但吴曾并未阐释“推排”的形成过程。周曲洋对此作有解释,他认为:在南宋延续北宋保甲制对人户编排的情况下,“推排”只是一种做法,具体可追溯到北宋中后期的勾集供通之法,之后随着熙宁时期青苗法中结甲制的推广,将人户结甲勾集,供通财产情况,成为当时调查人户财产的一种手段。此后这一做法被吸收进五等丁产簿和保甲簿的制作中,并在南宋形成定制,冠以“推排”之名。5而宋敏求对“丁推”的注解,成为宋代学者研究这项制度时重要的参考依据。

除此之外,宋敏求对唐制与宋制的研究是多方面的,他的论著不仅涉及唐宋的礼制,还涉及唐宋的官制。

三、宋敏求对唐代史籍的征引考证

在北宋都城南门外举行的祭祀仪式,称为“南郊”。北宋初期因循唐制设五使祭祀,并安排官员担任五使,至宋真宗时,“南郊”改由学士以下官员担任:“每南郊大礼,循唐制命五使,宰相为大礼使,学士为礼仪使、卤簿使,御史中丞为仪仗使,知开封府为桥道顿递使。而礼仪使本太常卿事。尚书兵部主字图,卤簿使是其职也。仪仗使排列之,而卤簿使督摄之,其职事颇相通。真宗时,东封西祀,奉祀皆辅臣为五使,南郊则用学士而下。仁宗耤田,恭谢大飨明堂,祫飨、上大飨,并循真庙之制。”1在这段记录中,宋廷虽然调整了负责祭祀的官员,但其祭祀仪式还是因承唐制而来的。在官员任用上,北宋也因袭唐朝“文武参用”的办法,宋敏求对这件事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唐文武参用,袁滋自尚书右丞出华州刺史,召为左金吾卫大将军,如是者数人。本朝颇循其制,工部侍郎王公明兼黄州刺史,给事中乔公维岳换海州刺史,三司使、尚书左丞李公士衡换同州观察使,学士承旨、刑部尚书李公维换相州观察使,翰林学士、工部侍郎陈公尧咨换宿州观察使。”2

在宋敏求的唐史研究中,不仅有自己独到的观点和看法,而且在这些观点和看法中,他都征引大量史实作为佐证,这是宋敏求研究唐史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征引考证材料中,宋敏求尽可能做到详实细致的呈现。比如,有关仆射致仕之事,唐制规定仆射为非致仕官,但唐代确有仆射致仕的特例,宋敏求通过对这些史实的考证,为北宋朝廷提供参考:“唐制,宰相不兼尚书左、右丞,盖仆射常为宰相,而丞辖留省中领事。元和中,韦贯之为右丞、平章事,不久而迁中书侍郎。又仆射、给谏,皆不为致仕官。然杨于陵为左仆射致仕。本朝沈相伦亦以仆射致仕。”3再如,唐朝和北宋存在越制任官的情况:“唐姚南仲不历尚书、侍郎,而入省便为仆射。近世郑文肃、刘丞相、张尚书方平、王宣徽拱辰、滕侍读甫,皆不历郎中、员外,而便为谏议大夫,吕给事惠卿、邓中丞润甫亦然。”4从以上事例来看,宋敏求对唐制和宋制的研考是极为细致的。

宋敏求不仅关注唐宋时期的礼制官制,还对一些记载较少的唐朝史实进行征引考证。如他在阅读《旧唐书》时,发现唐史中有关河患的记载极少,于是进行专门考证:

唐时,黄河不闻有决溢之患。《唐书》惟载薛平为郑滑节度使,始河溢瓠子东,泛滑,距城才二里许。平按求故道,出黎阳西南,因命其从事裴弘泰往请魏博节度使田弘正,弘正许之。乃籍民田所当者,易以他地,疏导二十里,以杀水悍,还壖田七百顷于河南,自是滑人无患。此外无所纪。盖河朔地,天宝后久属蕃臣,而事不闻朝廷也。汴河亦不闻疏通之事,惟郑畋集载为相时,汴河淀塞,请令河阳节度使于汴河口开导,仍令宣武、感化节度使严帖州县,封闭公私斗门。感化即徐州也。5

从以上史料记载可以看出,《旧唐书》仅载薛平跨地治理黄河下游的滑州水患,宋敏求经过详细考证后提出,由于黄河下游地区自唐玄宗天宝以后,主要由藩镇管理,河患之事遂不为朝廷所知,所以在唐朝的史料中,这方面的记载自然就少了。他还发现对汴河的疏通一事,在唐史中也缺乏详细的记载,只有郑畋时导通汴河的史实。总体而言,宋敏求这些涉及黄河与汴河的治理描述,有助于北宋在治理这两条河流时作为参考。特别是隋朝时于汴河开通的汴渠,对唐朝乃至北宋时期的漕运具有重要意义,但到了北宋时期,汴渠因常年缺乏疏通淤塞严重:“国朝汴渠,发京畿辅郡三十馀万夫岁一浚。祥符中,閤门祗侯使臣谢德权领治京畿沟洫,权借浚汴夫。自尔后三岁一浚,始令京畿邑官皆兼沟洫河道,以为常职。久之,治沟洫之工渐弛,邑官徒带空名,而汴渠有二十年不浚,岁岁堙淀。”1从宋敏求的记载中,人们能够详细了解到唐朝治理河患的情况,这为北宋时期的河患治理提供了经验。

唐代的建筑、文献等也是宋敏求关注的对象。唐代建筑历经唐末和五代时期战乱,大多被毁:“唐成都府有散花楼,河中有熏风楼、绿莎厅,扬州有赏心亭,郑州有夕阳楼,润州有千岩楼。今皆易其名,或不复见。”2这些风景名胜至北宋时或改名,或不存。而富有盛名的唐代长安宴游之地曲江,其殿宇自安史之乱后大多损毁,此后唐文宗重新建楼、亭并举行宴游等以图恢复往日的繁华。宋敏求在记录中思考,北宋若是能仿效唐朝的样子设立亭馆,或许能够再现唐朝曲江游宴之盛景,因此他说道:“唐曲江,开元、天宝中,旁有殿宇,安史乱后尽圮废。文宗览杜甫诗云:‘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因建紫云楼、落霞亭,岁时赐宴。又诏百司于两岸建亭馆。太宗于西郊凿金明池,中有台榭,以阅水戏,而士人游观无存泊之所,若两岸如唐制设亭,即逾曲江之盛也。”3对一些野外的历史遗迹,如唐墓等,宋敏求也詳加关注,如“唐内人墓,谓之‘宫人斜,四仲遣使者祭之”4等记载;不仅如此,他还进行详细考证,如“杜甫终于耒阳,稿葬之。至元和中,其孙始改葬于巩县。元微之为志。而郑刑部文宝谪官衡州,有《经耒阳杜子美墓诗》。岂但为志而不克迁,或已迁而故冢尚存耶”5。通过梳理相关史料,宋敏求提出杜甫由耒阳改葬巩县的观点,但现存文献反映杜甫墓仍在耒阳,他推测可能是由于杜甫墓旧址尚存的缘故,致使后人产生误解。这个观点甚至成为巩县证明杜甫墓在当地的有力证据。6

作为文献学家,宋敏求极为关注唐代文献的存佚情况,他搜集资料、梳理版本和考证历史。如唐人文集“唐白文公自勒文集,成五十卷,后集二十卷,皆写本,寄藏庐山东林寺,又藏龙门香山寺。高骈镇淮南,寄语江西廉使,取《东林集》而有之。《香山集》经乱亦不复存。其后履道宅为普明僧院。后唐明宗子秦王从荣,又写本寘院之经藏,今本是也。后人亦补东林所藏,皆篇目次第非真,与今吴、蜀摹版无异”7。他不仅记述了文集的卷数、版本等情况,还对这些文献的流传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考校。对于涉及书画方面的作品与文献,宋敏求则详考其分布情况,便于学者在需要搜集和研究时,能知晓作品与文献的去向,如:“王祁公家有晋诸贤墨迹,唐相王广津所宝有永存珍秘图刻,阎立本画《老子西升经》,唐人画《锁谏图》。王冀公家褚遂良书唐太宗《帝京篇》《太宗见禄东赞步辇图》。钱文僖家书画最多,有《大令黄庭经》、李邕《杂迹》。钱宣靖家王维《草堂图》。周安惠家献之《洛神赋》。苏侍郎家《魏郑公谏太宗图》。楚枢密有江都王《马》。王尚书仲仪有《回文织锦图》。以上皆录见者。”1等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宋敏求是北宋时期的文献学家、史学家,曾经负责编修《唐大诏令集》《新唐书》等历史文献,自己也撰有《长安志》《河南志》等史学论著。他研究的主要方面以唐制和唐史为主,尤其是在唐制方面,梳理、介绍和论述了唐制的主要内容、历史渊源以及在不同时期的情况。总之,在参与北宋官私书籍的编撰与唐史讨论中,宋敏求征引考证了大量唐朝时期的历史文献资料,使许多因五代战乱时期流失散佚的珍贵史料得以保存。宋敏求参与编著的书籍和历史文献论著,成为当时和后世研究唐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Preliminary Discussion on Song Minqiu's Study of Tang History

Zhu Wenxin Li Fangyao

Abstract:Song Minqiu was a philologist and historian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Song Minqiu participated in the compilation of many ancient books in the middle of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which were related to the history of the Tang Dynasty. He was responsible for editing the Tang Dynasty Shilu and Xin Tang Shu, etc. He also wrote Chang'an Zhi and Henan Zhi and other historical treatises. In participating in the compilation of official books in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and in his historical works, Song Minqiu searched for and verified a large number of historical documents in the Tang Dynasty, and preserved many precious historical materials, which were lost due to the wars of the Five Dynasties. He also conducted detailed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the ritual system, official system, architectural relics, and historical materials of theTang Dynasty. The books and historical documents, of which he participated in editing, have become important materials for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the Tang Dynasty at that time and for later generations.

Key words:Northern Song Dynasty;SongMinqiu;Tang History

責任编辑:石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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