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边三日”说真伪与生成过程考论
2023-08-04张世恒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23年1期
张 世 恒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如淳,曹魏时期著名学者,为传世《汉书》注家之一。据颜师古《汉书叙例》载,如淳曾出任“魏陈郡丞”[1]5。曹魏沿袭汉制,郡丞需辅佐郡守治理一郡事务,故习于文书、律例。身为郡丞的如淳深谙汉魏律法制度并以此注释《汉书》,沈钦韩认为《汉书》中的“典章风俗,非应劭、如淳不能宣究”[2]。如淳在注解汉代徭戍制度时,同时提到了“戍边三日”和“戍边一年”两种说法。这两种关于汉代戍边制度的描述差异巨大、充满矛盾,且汉代戍期为每人每年三天的说法略显荒谬,如淳为什么要采用这种说法?本文结合汉魏时期的文化历史背景,探讨汉代是否施行过“戍边三日”制度,追溯“戍边三日”说形成的过程,以求重新认识如淳“戍边三日”说的真正意涵。
1 汉代不存在“戍边三日”制度
《汉书·昭帝纪》载,元凤四年昭帝加冠,赏赐天下“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1]229。如淳注曰: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雇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雇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律说,卒践更者,居也,居更县中五月乃更也。后从尉律,卒践更一月,休十一月也。《食货志》曰:“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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