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困境及优化路径
2023-07-13刘梦凯李瑶
基础教育研究 2023年5期
刘梦凯 李瑶
【摘 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背景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俨然成为了幼儿园及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目前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面临着家长主体责任意识缺乏、幼儿园的主导责任发挥不够、政府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等困境,优化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路径在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与学习、重视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保障机制等方面。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幼儿园 家庭教育指导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75(2023)05-96-04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不仅是幼儿园赋能家庭教育的重要体现,而且也是幼儿园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一直以来,国家都非常重视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条提出:“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二条也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从政策层面来看,早在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中学德育大纲(试行)》中就指出学校要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随后,《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均不同程度上对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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