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聊斋志异》中再婚与继母现象

2023-06-07于天池李书

蒲松龄研究 2023年1期

于天池 李书

摘要:《聊斋志异》有三十余篇反映妇女再婚,可称是明清之际再婚问题的风俗画卷。站在男权和宗法的立场上,蒲松龄是那个时代的代言者,但在前房子女的教育问题上,蒲松龄表现了教育家特有的关注和视角。

关键词:《聊斋志异》;蒲松龄;《吕无病》;《细柳》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志码:A

再婚,是人类婚姻史上正常之事。《聊斋志异》中的婚恋篇章约有一百余篇,其中涉及再婚的有三十余篇 ① ,约占百分之三十。比如《冤狱》篇中结合的男女皆是再婚者,即是这种正常社会现象的反映。

《聊斋志异》反映再婚的篇章不仅多,而且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不仅涉及继母道德问题,而且探索了前房子女的教育问题,简直是明清之际关于再婚问题的风俗画卷。

在明清社会,男性再婚,天经地义,无拘束无限制,不存在任何道德争议。所以《聊斋志异》对男性再婚也从无微词。女性的再婚就不一样了,不仅为主流观念所不容,认为是“失节”“失贞”,实践操作中也形成严重困扰和麻烦。上述涉及再婚的三十余篇故事中,凡再嫁的女性几乎无一不是被鞭挞的人物。最能反映这一社会问题在男女性别上的差异的故事是《牛成章》篇:

牛成章,江西之布商也。娶郑氏,生子女各一。牛三十三岁病死。子名忠,时方十二,女八九岁而已。母不能贞,货产入囊,改醮而去。遗两孤,难以存济。有牛从嫂,年已六袠,贫寡无归,送与居处。

数年,妪死,家益替。而忠渐长,思继父业而苦无赀。妹适毛姓,毛富贾也。……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