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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三不韦》“明”解*
——兼说金文中的“粦明”

2023-01-05黄德宽

出土文献 2022年4期
关键词:声符金文清华大学

黄德宽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简25—26)

(简123—124)

本文就是对这条注释涉及问题的进一步讨论,请大家指正。

(一) 用作“熊”或作“熊”字的声符。“穴熊”之“熊”,新蔡简甲三35、零560+522+554号用“”字。(9)《新蔡葛陵楚墓》(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郑州: 大象出版社,2003年)的整理者以及有关研究者将这类“”字都直接释为“熊”字,这是误释。关于新蔡简“”的形体和用法,不少学者进行了讨论,袁金平对此有过细致梳理分析。参看袁金平: 《新蔡葛陵楚简字词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安徽大学,2007年,第25—30页。出土战国楚文献中,楚姓氏“熊”一般用“酓”字,新蔡简出现用“”的例子,表明“”与“酓”都相当于文献中的“熊”字。动物之名“熊”,清华简既用“”字,又用从“火”“”声的“熊”字,其例如下:

(《四时》简41)

(《晋文公入于晋》简6—7)

这两条文例中“熊”字的释读,清华简整理研究报告所释应无疑义。(10)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上海: 中西书局,2017年,第102页;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黄德宽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上海: 中西书局,2020年,第142页。例(3)“熊”即“”字,与楚文字常见的“能”字相比较,其差别在于“”上保留了蠃虫之足(或鬃毛),只是此字将两折画省其一,这证明“”不仅可用作姓氏之“熊(酓)”,也可用来记录动物之“熊”。例(4)“熊”从“火”“”声,作声符的“”与新蔡简用作“熊(酓)”的字形完全相同。楚氏所用从“火”从“能”的“熊”字,过去所知仅见于《诅楚文》。楚简“”用作“熊”或作“熊”字声符的新材料,显示楚系文字中“”与“能”“熊”有着密切关系。传世文献中“能”“熊”是相通的,二字的关系《说文》学家们早已注意并有深入分析。(11)各家对“能”“熊”字的分析,参看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北京: 中华书局,1988年)“能”“熊”字下所引述。关于“熊”和“能”字的读音和归部问题,则自来意见不一。李新魁、麦耘等主张“熊”原本应为侵部,后来入蒸部,再入咍(之)部。(12)李新魁、麦耘说,参看麦耘《“熊”字上古音归侵部补注》一文,该文首发于东方语言学网,刊载于《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12辑,成都: 巴蜀书社,2020年。另可参看洪飏: 《“熊”字的上古读音之古文字材料补证》,《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说文》将“熊”字分析为从“火”“炎”省声。“炎”省声说,可作为“熊”归侵部的一个间接证据。新蔡简发现后,或以为“熊”字所从“火”是由其作“大能”形的“大”讹变而来。(13)季旭昇: 《从新蔡葛陵简说“熊”字及其相关问题》,第十五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台湾辅仁大学中文系,2004年4月。清华简“熊”字的出现,证明这个猜测是不成立的。(14)楚以“熊”为姓氏,其字从“火”,很可能与楚人对其族源传说的历史记忆相关,这方面近来已有新材料发现(参看黄德宽: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概述》,《文物》2017年第9期)。贾连翔有未刊文稿,也涉及“熊”的构形问题,对“熊”之所以从“火”持类似意见。从新蔡简“”用作“熊(酓)”以及清华简新见“熊”字的构形来看,楚帛书所谓“□熊庖牺”之“熊”确实应该释“”读作“熊”,这显示了同一时代和地域“同时资料”用字习惯的一致性。《左传》文公十八年:“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公羊传》:“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左传》宣公八年经:“戊子,夫人嬴氏薨。”《公羊传》《穀梁传》作“夫人熊氏”。《左传》宣公八年:“冬,葬敬嬴。”《公羊传》《穀梁传》“敬嬴”作“顷熊”。(15)阮元校刻: 《十三经注疏》,北京: 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861、1873、2281、2413页。春秋三传“嬴”与“熊”字构成的异文关系,与出土文献“”用作“熊”有着一致性,很可能是战国楚地用字现象在传世文献中的遗存。以上所揭与“”相关的构形和使用现象,表明“”与归于侵部的“酓”“熊(能)”等音读相同或相近。

(二) 用作“酓”。传世文献楚姓氏“熊”字,出土楚地文献一般用“酓”字,这一点已获公认,无需赘言。在新蔡简中,“穴熊(鬻熊)”(甲三188+197、乙一22、乙一24、零254+162、零288)和“熊相”之“熊”(乙四134)既用“酓”字,也用“”字。作为同一批材料,新蔡简“”“酓”二字与“熊”字通用无别,说明“”与侵部“酓”读音相差不远,这一材料很有说服力。

(甲一7)

(零71+137)

(甲三237-2)

(零2)

(《子仪》简10)

(《子仪》简19)

二、 关于“明”的训释

(11) 乃雚(劝)秉则,思(使)毋堕,罚凶则,思(使)毋盈,思(使)万民毋懈弗敬,懈乃罚。

(简31—32)

(12) 参不韦曰: 启,恪哉毋懈,毋吴(虞)唯信。

(简80—81)

(13) 参不韦曰: 启,湄(?靡)监(滥)天则,毋懈弗敬,春秋冬夏,寒暑不懈。

(简112—113)

在例(11)(12)(13)中,“毋懈”“不懈”与“毋堕”“毋盈”“弗敬”等构成了一个语义相互关联的词语组群(可称之为“毋懈”组群),而与“毋懈”组群相关的“劝”(劝勉、勉励)、“恪”(恭敬、敬谨)等词语,则是从正面来表达相近的语义的。简文中这些表示“敬慎”“勤勉”的词语形成了一个同义义场,“明”与“不懈”连用出现在这一语义场中,为该词语的训释确定了基本的方向。

各家关于“粦”字的新说以及相关词语的考释,有助于将相关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尤其是陈剑将部分用于狱讼类辞例的“粦”字读为“讼”,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其结论可信。至于将旧释“粦”字改释为“嫌”“浴”或“潜”的本字等新说,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就古文字相关材料以及各家梳理的结果来看,“粦”字的形体演变线索是清晰的,从甲骨文到西周金文没有重大缺环,清华简《摄命》《四告》篇“粦”字诸形的出现,沟通了古文(传抄古文)等相关字的字际关系,对前人释“粦”应该说是有利的新证据。(58)关于“粦”字构形分析和形体发展的梳理,可参看于省吾主编,姚孝遂按语编撰: 《甲骨文字诂林》,北京: 中华书局,1996年,第236—237页;李圃主编: 《古文字诂林》,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8册,第735—737页;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上海: 中西书局,2018年,第114页。根据新材料,证明“有粦”“有慎”应读为“有讼”,这个问题陈剑已经很好地解决了。而众说纷纭的“粦明”的释读,则依然是一个难题,无论是以往的各种解释还是新说,似乎都不能很妥帖地疏通相关辞例。《三不韦》“明”的出现,对我们解决这一难题很有启发性。根据上文对“明”的释读,下面我们尝试对“粦明”的训释提出一种新的意见。

西周金文和清华简“粦明”的用例如下:

(尹姞鬲,西周中)

(16) 叀(唯)乙且(祖)逑匹氒(厥)辟,远猷腹心,子(兹)(粦)明。(60)史墙盘铭文释读有多种不同意见,如所引这段铭文的断句和解释分歧就较大:“匹”前一字,唐兰释为“来”,“远猷”属上读,“腹心子”连读,“粦明”属下读为“粦明亚祖祖辛”,注释“子通兹”,“”即“纳”,“粦”“读如令”(《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 陕西扶风新出墙盘铭文解释》)。徐中舒也将“粦明”属下读,谓“粦明,贤明也。古人称为粦明,今人称为贤明,皆常用语”(《西周墙盘铭文笺释》)。李学勤读“子”为“仔侧”,“粦明”属下读,谓“粦假为灵”(《论史墙盘及其意义》)。裘锡圭原从张政烺说读“逨”为“弼”,后改从陈剑说释“逑”,“逑匹”即辅佐;疑“子”读为“孜汲”,“等于说孜孜汲汲,是勤勉不怠的意思”。指出“”“”“粦”“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并从陈梦家“耳目聪明”说(《史墙盘铭解释》)。于豪亮谓“子”属上读,为“仔(克)任”;“粦明”即“精明”(《墙盘铭文考释》)。陈秉新读为“粼明”或“潾明”,即“清明”(《墙盘铭文集释》)。何琳仪以为“粦明”即典籍之“文明”(《墙盘賸语》)。

(史墙盘,西周中)

(虎簋盖甲,西周中)

(逑盘,西周晚)

(逑钟四,西周晚)

(21) 女(汝)亦母(毋)敢彖(惰)才(在)乃死(尸)服,敬学(粦)明,勿之庶不训(顺)。女(汝)亦母(毋)不夙夕巠(经)悳(德),甬(用)事朕命。(6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10页。

(《摄命》简10—11)

1. 清华简《摄命》篇“有告有粦”“有狱有粦”“无狱亡粦”,与金文“有”“有”“有粦”,所记为同一词语,陈剑将该字读为“讼”,理由非常充分。(63)陈剑: 《试为西周金文和清华简〈摄命〉所谓“粦”字进一解》,《出土文献》第13辑。问题是来纽真部的“粦”是否可直接读为邪纽东部的“讼”字,如果可以的话,就无须改释“粦”字,而只需要从用字角度来解释二者相通这一现象。从《楚辞》东、冬、侵三部可合韵、楚文字“湛”字的异文以“悤”为声符,(64)参看郭锡良编著,雷瑭洵校订: 《汉字古音表稿》,第5页;黄德宽: 《清华简新见“湛(沈)”字说》,《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以及下列与“粦”“慎”二字相关的材料综合来看,我们认为“粦”读为“讼”应该作为一种用字现象来看待。

2. 《四告》篇“和我庶狱庶昚”,《尚书·立政》作“和我庶狱庶慎”,《四告》“慎”用“昚”字。《说文》“慎”的古文作“昚”,根据《摄命》篇可知,古文“昚”这个形体就是“粦”字。可见“慎”与“粦”为异文关系,《四告》“庶昚”、《立政》“庶慎”,也读为“庶讼”。

4. 传抄古文“朁”声系字用“粦”字古形,由《摄命》“粦”字字形可以证实。(68)陈剑: 《试为西周金文和清华简〈摄命〉所谓“粦”字进一解》,《出土文献》第13辑。“朁”“潜”“僭”为齿音侵部字,来纽与齿音通转的例子也较常见,(69)参看黄焯: 《古今声类通转表》,第191—193页表七“舌齿通转”例。这是“粦”可读侵部的又一旁证。

5. 侵(谈)部字与真(文)部字互通,文献也有其例,如念与人、鄰与临及谈、任与仁、辩与贬(谈部)、壬与珍(文部)、念与忝(“天”声)、唸及与殿(文部)等。(70)参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 《古字通假会典》,第98、99、103、231页。上博简《容成氏》45号“槿”字用为“淫”,也是文部字读为侵部之例。(71)《容成氏》该字具体如何读还可讨论,或读为侵部“饮”字。参看孙飞燕: 《上博简〈容成氏〉文本整理及研究》,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第115—116页。

6. 楚简文字“慎”的异体,以“丨”(“针”之初文)为加注声符,这是侵部“针”作真部“慎”的注音符之例。“朕”的声符本为双手持“针”,所持“十”即声符。“朕”属定纽侵部,“十”为清纽缉部,二者读音极近。(72)裘锡圭: 《释郭店〈缁衣〉‘出言有丨,黎民所’——兼说“丨”为“针”之初文》,《裘锡圭学术文集·简牍帛书卷》。清华简《命训》“之以礼”,今本“”作“慎”。“”“朕”都以“灷”为声符,“慎”作为“”的异文,这也是“慎”与蒸、侵部字读音相关的证据。(73)邬可晶等认为裘先生“针”之初文说不可从,并考释“朕”的表意初文是“”,“灷”则是训“具”的“撰”的表意初文,“朕”从“灷”声、“灷”从“丨(针)”声的分析都不可靠。参看邬可晶、施瑞峰: 《说“朕”“灷”》,《文史》2022年第2辑。

此外,陈斯鹏以典籍和出土文献中“鄰”与侵部“临”、谈部“谈”“廉”为异文,以及古文字“鄰”加注“文”声、“灷”声字读为文部“训”“寸”“尊”“遵”“逊”等材料,证明真(文)部字与侵(谈)部字可相通。(74)陈斯鹏: 《旧释“粦”字及相关问题新解》,《文史》2019年第4辑。

以上有关“粦”“慎”构形、运用和异文等材料,显示真部字“粦”“慎”与侵部字的密切关系,这从《诗经》《楚辞》合韵现象中也可略窥其端倪。(75)相关部合韵的材料,可参看郭锡良《汉字古音表稿》各韵部后所附韵表。根据以上材料,“粦”与“慎”都可用为侵(东)部字,“粦”读为侵部“钦”字应该可以成立,因此,金文“粦明”很可能读为“钦明”,训为“敬慎黾勉”。

按照这一训释来解读上举使用“粦明”的各辞例,皆文通字顺,无所窒碍。如例(15)铭文“圣粦明”是修饰穆公如何“弼事先王”的,因天君弗忘“穆公圣粦明弼事先王”的功绩,乃“各于尹姞宗室”并赏赐尹姞,可见,将铭文之“粦明”读为“钦明”,训释为“敬慎黾勉”,是比较恰当的。例(16)史墙颂扬其乙祖辅佐前王,既有远谋又很忠心,孜孜汲汲,敬慎黾勉。例(17)周王告诫師要像其祖考敬慎黾勉善事前王那样来辅佐自己一人。例(18)虎颂扬其烈祖考能够敬慎黾勉侍奉先王,故天子不忘其后代子孙而赏官赐命。例(19)(20)“粦明厥心”,是逑颂扬其皇考怀敬慎黾勉之心,不敢懈怠,以君事周王(恭王、懿王、先王)。(76)“克粦明厥心”为金文常用语,金文还有一些相类似的用语,如“穆穆克盟(明)厥心,慎厥德”(师望鼎)、“克明厥心,疋(胥)尹典厥威义(仪)用辟先王”(钟二式甲)、“克明又(厥)心,盭(戾)龢(和)胤士”(秦公钟甲)、“(桓桓)克明慎厥德,夹召文王武王达殷”(逑盘)、“穆穆克慎厥德”(番生簋盖)等,“克明厥心”“慎厥德”“克明慎厥德”等,与“克粦明厥心”一语用法相近,大体都表示“敬慎”“勤勉”之义,这些辞例中的“明”都应训为“勉”。大克鼎“悤(聪)(恪)厥心”之“悤”,可读为“钦”(见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 《古字通假会典》,第24页)。字一般读“恪”,聪恪,也即“钦敬”。总之,金文“厥心”“厥德”前所使用的这些修饰语,其表达的基本是“钦敬”“敬慎”“勤勉”这类意思,与“粦明”表达的语义及其句法结构和使用语境相一致。例(21)王训诫摄不要怠惰职事,要“敬学黾勉不懈”。从这些用例看,“粦明”或为上对下的训诫和要求,或为作器者对其先祖侍奉先王的颂扬之辞,训释为“敬慎黾勉”,与语境和语义都颇为吻合。这也证明将西周金文“粦明”与《三不韦》“明”、典籍“钦明”联系起来考虑,作为同一古成语的不同书写形式是合适的。

以上讨论显示,在表示“敬慎黾勉”这一语义时,西周金文使用的是“粦明”,而楚文字使用的则是“明”,这种差别可能体现了西周金文与楚文字用字的区别所在。值得注意的是,在清华简《摄命》《四告》篇中“粦”用作“讼”、《摄命》篇“明”写作“粦明”,其用字习惯与西周金文基本一致。不过,这并非是楚文字用字的例外,而更可能是由于这两篇文献为西周书类文献传抄本的缘故,这类词语用例为确定这两篇文献的时代和性质增加了语言学证据。

结语

2022年5月初稿

2022年8月改定

附记:本文修改时吸收了中心同仁李守奎、石小力等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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