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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如何实现数据开放高绩效?
——基于31个省的实证研究

2022-12-01张艳丽张馨元

科学决策 2022年10期

张艳丽 张馨元 康 伟

1 引 言

政府数据开放是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核心。国务院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明确了“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是推动政府数据开放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15年浙江省上线我国第一个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后,省级平台建设呈现出自东南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不断扩散的趋势。据《2021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统计,截至2021年10月,我国已上线193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20个,副省级和地级平台173个。然而,各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与东南沿海地区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愈发成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部和北部地区相对滞后,吉林、辽宁和云南三省甚至没有上线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另一方面,省级政府数据开放的实际效果也存在较大差异(上官莉娜和潘晨,2021[1])。在此背景之下,探讨如何实现省级政府数据开放高绩效,对于提升政府数据开放效果极具现实意义。

政府数据开放是指政府或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基于互联网数据开放平台,运用信息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除“涉密数据”之外的机器可读和可再利用的“原始数据”,在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的同时,释放数据红利,创造社会经济价值。政府数据开放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服务,具有公共利益属性。因此,为了保证公共服务效果,对政府数据开放进行监督和评估,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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