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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逻辑成因、成效问题与改进路径

2022-11-23李长学

临沂大学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村规民约乡风文明

李长学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358)

乡风文明建设是旨在革除农村不良社会风尚习俗、提高村民思想道德文化水平、促进农耕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实现农民现代化的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风文明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和目标追求,党和国家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诸多措施,加强了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要求,乡风文明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从理论研究和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需要看,当前学界对乡村文明建设的研究还不多见,且主要聚焦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涵、问题、对策等,探讨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逻辑成因、检视近三年乡风文明建设的成效问题以及提出全面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路径的研究较少。因此,研究这些问题,对进一步改善乡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逻辑成因

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基于历史上我国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源于新世纪以来农村存在的不良社会风气和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符合村民要求革除不良乡风和建设文明新风的主观愿望,是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价值逻辑在特定时空综合作用、高度统一的产物。

(一)历史逻辑: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基于历史上我国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乡风文明建设形成于一定的历史时空中,反映的是从事着现实活动的村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马克思曾指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118,不仅是一种过程,还是一种结果。唯物史观视阈下的乡风文明建设是从事着现实生产活动的人的历史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是历史上存在的乡风问题与人的现实精神生活的统一。一方面,乡风文明建设虽然是新世纪初才提出的,但乡风问题和乡风文明建设之实,早在村落出现和村民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后产生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精神生产从物质生产中分离出来的时候就已产生,并一直存在于历史悠久的传统社会和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期间形成的相关思想是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另一方面,历史上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仍有重要的时代价值,为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从历史渊源上讲,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提出以马克思主义精神文明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包含的诸多与乡风有关的思想以及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初期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为基础。第一,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思想根基是马克思主义精神文明观。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出发,在批判前资本主义“文明”观的基础上,阐明了精神文明的来源、本质、能动作用及样态,认为意识是为满足物质生产和交往的需要产生的,“‘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2]161,“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2。换言之,现实的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其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精神生产来源于物质生产,精神文明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且精神文明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物质生产、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等具有能动作用。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是立足于整个人类社会揭示了精神文明发展规律的话,列宁则基于“俄国政府官员和无产阶级的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4]59-64低下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为必须通过社会主义教育和劳动实践提高国民的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这些观点是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根源,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第二,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内生依据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的农业社会历史悠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关于乡风、教化的思想,包括以仁义礼智信为内核的“和合”思想和道德教化思想;“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持”的邻里互助思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父母在,不远游”的孝老爱幼理念;“绅士居乡者,必当维持风化”的乡贤文化等;这些思想都为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厚的滋养。第三,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源头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初期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之需而提出的革除封建残余、树社会主义新风、扫除文盲的思想,以及改革开放之初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下提出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等农村文化建设思想都为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提出提供了思想材料。

乡风文明建设在历史与现实基础上的统一,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乡风文明建设的合规律性,就是要掌握和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在继承历史上的乡风文明建设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自身建构,以适应新的时代需要,保持乡风文明建设的先进性和时代性。乡风文明建设的合目的性就是要充分利用历史上的乡风文明思想与实践,为解决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问题提供借鉴和经验,不断“改善村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5]。因此,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连接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反映着村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历史过程,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

(二)实践逻辑: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源于新世纪以来农村存在的不良社会风气和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从认识论上讲,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提出源于实践需要,为解决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或净化乡村社会风气而产生,并在此过程中不断从理论上丰富和完善自身,再以新的理论引领和指导新阶段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从实践中来,因实践需要而产生。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有生命的现实的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2]158,因此就必须生产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生活资料。现实的人作为类存在物,在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过程中必然会结成各种各样的交往关系,并使人的主观世界得到改造。当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和社会需要得到满足、精神劳动从物质劳动中分离出来“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2]162的时候,就会产生包含在新的需要中的精神需要。这种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表现在特定的村落空间中,再加上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对自然界的认识水平、社会习俗的差异以及阶级统治的需要,就产生了乡风文明建设活动。而本质上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的乡风文明建设,虽然受到物质生活的制约,但对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人的文明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进步也有能动的反作用,表现出重要的实践价值。

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乡风文明建设实现了理论形态上的丰富和发展,并引领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实践,使村民的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从乡村发展的角度讲,新中国70多年的历史也是一部乡风文明建设史。成立之初的新中国,百废待兴,亟需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发展为先进的工业国,改变长期以来积贫积弱的局面。当时的村民虽然因分得土地而有着很高的生产积极性,但却受到文化水平低、封建残留的风俗习气等因素的束缚。为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需要,我们党提出革除封建残余、扫除文盲等乡风文明思想,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加强对村民的文化教育,使村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改革开放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氛围中,党的工作重心重新回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从农村土地改革到城市经济政治改革,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到经济政治文化三大领域中的文化建设,从“五讲四美三热爱”到开展“文明村镇”“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和培养“四有”新型村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随着经济发展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进步。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带来了城镇繁荣,与之相比,乡村却因经济、文化、生态等领域中的缓慢发展而相对衰落了,因此亟需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世纪初的乡风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村民思想道德建设、以普及义务教育提升村民科学文化素质、以改革文明和谐法治净化农村社会风气,村民的精气神和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村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受到一些西方不良思想的侵蚀以及市场经济逻辑下的利益至上、人情冷漠、道德滑坡、封建迷信、面子攀比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全面振兴乡村精神文明势在必行。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6]2,以“建设邻里相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为目标,以移风易俗为抓手,是对村民精神生活和乡村社会风气的又一次洗礼,将对村民精气神的改善、农村文化的振兴,乃至乡村全面振兴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可见,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遵循特定的实践逻辑:从开展日常生活实践到出现乡风问题,到从学理上思考并形成乡风文明建设理论,再到用发展了的理论指导新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如此循环往复螺旋式地推动着乡风朝着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因此,从认识论上讲,乡风文明建设既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凝结,又是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活动,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三)价值逻辑: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符合村民要求革除不良乡风和建设文明新风的主观愿望,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事实上讲的是人的主体性问题。从价值角度谈乡风文明建设,首先要分清主体、客体及其关系。就主体认识和改造客体这一对象性活动而言,乡风文明建设的客体包括村民的精神生活和乡村的陈规陋习,本质上是对村民精神世界的改造。而由于乡村的一些陈规陋习一经形成就具有顽固性、社会性,很难被村民自身所改变,需要外在力量强制革除,这就决定了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是生活在乡村的人们以及满足村民需要的国家。在这对主客体关系中,村民既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又是需要改造的对象,因此,乡风文明建设说到底是人对自身的主观世界、对人自身的改造。从国家和村民的双重主体关系上看,两者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起到的作用有所不同,党和政府引领乡风文明建设的发展方向,村民则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两者共同统一于乡风文明建设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

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互动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主体的党和政府与作为客体的乡村不良风气和村民的精神生活之间形成的改造与被改造关系。村民在从事生产实践活动过程中,受到物质生活、教育程度、交往关系、攀比心理、历史传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人的精神境界出现差异并产生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使村民深受其束缚,于是产生了乡风文明建设的需求。党和政府从这一需要出发,同时为了完成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工作任务,为了实现国家的宏伟目标,必须采取应对策略,乡风文明建设应运而生。二是作为主体的村民与作为客体的乡村不良风气和村民的精神生活之间形成的自我改造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村民既是乡风的生产者、受制者,又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和主要依靠力量,政策执行过程事实上就是村民接受先进思想改造、移风易俗、思想道德和文化水平得以不断提高的过程,也就是乡风日益文明的过程。

可见,在国家、村民与乡村的陈规陋习以及村民的精神生活互动的过程中,乡风文明建设遵循特定的价值逻辑: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各种不良乡风使村民深受其苦,然后国家提出乡风文明建设,村民在进行乡风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革除不良习俗,思想道德和文化水平得以改造提高,乡风随之变得更加文明。因此,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现出鲜明的人民性,即乡风文明建设为了村民、依靠村民。

二、新时代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实践成效与问题检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拐点,我国乡风文明建设进入了新阶段。特别是近三年来,我国乡风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但在思想认识、制度保障、硬件设施等层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客观地检视这些问题,是进一步强化乡风文明建设的前提基础。

(一)成效显著:十九大以来我国乡风文明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不良乡风得到很好扭转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乡风文明建设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2017年底和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8年初先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年9月进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以及其他文件会议中,党中央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和部署规划,其中就包含着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为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以此为导向,中央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详细阐述了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等,使乡风文明建设理论得到丰富发展。从实践层面看,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道德工程、扫黑除恶等措施的落地,村民的思想滑坡现象和互相攀比、封建迷信、村霸匪气等不良乡风得到了很好地遏制,丧事简办、崇尚法治等文明新风逐步树立起来,村民的精神风貌有了明显提高。但从实际情况看,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二)认识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一是部分地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潜意识中存在着“乡风文明不是很重要”,“只要抓好经济就行,其他事可以放一放”,“乡风文明比较虚,不好抓”,“很难实现乡风文明”等偏见或错误认识,思想上的轻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风文明建设的决策安排落实不到位,甚至停留在“口头”建设上,形式大于实际。当然,出现这种现象,跟乡风文明建设见效慢、众口难调、不好监督把控等自身特点有关,也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任务繁忙等因素有关,但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和重要方面,是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精神支撑,因此,亟需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二是由于受教育程度、历史传统、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村民对乡风文明建设也不够重视,这主要表现在有些村民对乡风文明建设完全不知或不甚了解,或是知道也不遵守社会道德和相关制度,这也凸显出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三)制度问题: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力不高

制度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调查研究,从制度上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还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有些乡村根本没有或者不重视村规民约;有些乡村虽然有村规民约,但制定时间久远,篇幅短小,内容不够系统全面,缺乏对红白喜事、高价彩礼、随礼礼金、铺张浪费等行为的约束,甚至存在复制其他乡村村规民约的现象,既不符合本村实际,制定程序也不规范。从原因上分析,这与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够重视、落实不到位、乡村人才的流失、村规民约的复杂性等因素有关。二是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的执行力不高。有些村民不清楚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的内容,这与宣传不到位、村民文化水平低有关。还有些村民明知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的内容,也不会按制度办事,往往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就抛弃了制度,对别人却大谈特谈制度,这主要是由于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众口难调、缺乏强制力等原因造成的,凸显出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以保障村规民约顺利实施的必要性。

(四)硬件问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有设施利用不够充分

乡风文明建设离不开公共文化的供给和基础设施的搭建,但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乡村几乎没有公共文化的供给,很少有像文化活动室、图书室这样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很多乡村也很少开展集体性的文化活动,村民相当于生活在一个没有文化的世界里,以至于村民的精神世界相当匮乏,这也是不良乡风难以革除的重要原因,因此亟需加大乡村公共文化的供给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世界。另一方面,虽然部分乡村建有像文化广场这样的活动场所,但由于文化活动少而几乎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因此,完善乡风文明建设的硬件设施,提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利用率,是进一步强化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推行路径

以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须坚持破立结合、软硬兼施的原则,着重从思想教育、主体作用、经济发展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文化教育建设,提升村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水平

村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水平的高低与乡风是否文明有直接关系,针对当前少数村民的思想观念陈旧或崇尚个人主义物质主义、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意识缺失或不强、受教育程度偏低、明知故犯知行不一等问题,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必须重视村民的思想道德培养并加强文化教育。一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村民的思想文化教育。乡风文明内在包含着一个破与立的问题,“破”就是什么样的乡风是需要破除的,“立”就是什么样的乡风才是文明的、应该树立的。判断这两者的最重要依据就是政治标准和人民标准,凡是适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人民意愿的乡风或思想文化就是文明的。因此,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通过宣讲、新媒体等手段让新思想进村入脑,也就是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的工作。二是以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强化村民的道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事实上就是德育文化,其中蕴含的诚信友善、邻里互助、尊老爱幼、仁爱和谐等美德至今仍有重要的时代价值,新时代的乡风文明建设应“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道德文化体系,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引领力”[7]1-8,同时积极创新形式,加强这些传统美德的宣传。三是健全乡村公共文化的供给和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正能量的文化活动,发挥乡村优秀文化的育人功能,让村民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发挥农村党组织、村民和新乡贤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乡风文明建设归根到底是农民的精神建构,是人对人自身的改造,需要充分发挥乡风文明建设主体特别是农村党组织、村民和新乡贤的作用。一是农村党组织应发挥基层战斗堡垒的领导作用。要从思想上增强对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把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到乡村工作布局中,主动牵头制定村规民约,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家庭”“村先进个人”“村道德模范”评比等活动,采取奖励措施激励村民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先进的党风政风引领乡风,为村民树立起移风易俗的榜样。二是村民群众自觉树立文明乡风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或在“快手”“抖音”等网络媒体中主动接受正能量的熏陶,保持道德定力和底线原则,不人云亦云,不攀比好面,自觉做先进文化、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继承者和践行者。三是重视并发挥新乡贤的文明示范和先进典型作用。新乡贤是指那些居住在乡村或离开乡村后又返乡的德才兼备的人或群体,比如党员干部、道德模范、企业家、教育科研人员等。他们大都德才兼备,对家乡怀有热情,很容易在村民中形成威望,进而发挥出凝聚、吸引和示范作用。因此,乡风文明建设应重视新乡贤的作用,主动搭建服务平台吸引新乡贤回村,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新乡贤回馈乡里,让新乡贤的美德和才华成为村民学习的标杆。

(三)科学发展和振兴农村经济,铲除乡村不良社会风气的物质根源

社会意识产生于社会存在,不良乡风的形成有着深层次的物质根源。当前农村重利轻义轻德,“天价彩礼‘娶不起’、豪华丧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以及孝道式微、农村老人‘老无所养’等大量问题的存在”[8],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和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够高、不够好,因此,真正根除不良乡风,最重要的还是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着手。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农业的扶持力度。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和主业是农业,与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就是要有完善的水利设施和交通道路,但近些年来我们重点发展城市,相对忽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振兴农村经济首先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次要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使农业补贴在增多的基础上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二是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还要充分运用农村的地域优势、文化优势、乡土民情优势、政策优势等,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等第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让农民在农忙之余有兼职可干,而不是赋闲在家。三是加大农民技能扶持,建立精准脱贫、智能扶贫的长效机制。在农业农村越来越现代化的今天,劳动技能成为信息化时代农民能否增收致富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有必要投入财力建立农业技能培训学校,就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信息技术、养殖技能、经营知识等进行专门培训,培育真正懂技术、知管理、有技能的现代新农民。同时,对于那些确有困难而无法自己脱贫致富的农村贫困人口,应建立起长期的精准扶贫脱贫机制,保证他们的基本物质生活。四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农产品的销售方式,帮助农民利用“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开拓市场,鼓励“名人带货”,让农产品卖得出去,提高农民收益。

(四)完善和更新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强化乡风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乡风一经形成就具有很强的顽固性、攀比性、社会性和施压性,很难自行或者被村民自身割舍掉,这凸显出制度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性。第一要制定并完善符合乡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发挥其对村民和乡风的规训作用。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来以规范乡村风俗、维护社会制度、约束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力,甚至形同虚设。因此,进一步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应高度重视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具体而言,应以“村两委”和有威望的村民代表组成村规民约制定委员会,在充分考察了解当地传统习俗并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由制定委员会人员为主组成村规民约宣传组,借助小册子、村委宣传栏、村喇叭等方式让村规民约进村进户进脑。根据婚、丧、养老等不同的村民事务成立专门理事会,负责主持、协助或者调解相关事务和矛盾。尤其要制定保障村规民约正常施行的奖惩对策,提高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而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第二要加强法律法规在农村的普及力度,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法治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但当前村民的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需要加大村民的法治教育,配备乡村法律咨询顾问,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遵法。这样,法律可以与村规民约相结合,除不良习俗立文明新风,形成乡风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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