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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幸福理念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2022-11-21张国磊韦宇婷

关键词:劳动理念素养

张国磊,韦宇婷

(1.河北农业大学 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1; 2.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劳动幸福观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具体内容,其核心要义是肯定劳动能够创造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是人们获得幸福的根本手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人才的“培养皿”,在以人才作为发展动力的当代社会,其人才培养理念影响着教育改革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在建设世界强国的过程中要“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聚集人才,着力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1]。在我国,高等教育承担着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两大主要任务,特别是在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过程中,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更要倾听时代呼唤,肩负时代使命。新时代,在“幸福不会从天降”“撸起袖子加油干”等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更为大众化的实践过程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应厘清劳动幸福与人生成长的关系,将劳动幸福作为一种价值理念贯穿于理论教学和实践育人全过程,将劳动幸福作为一种价值观和人生观贯穿于大学生个人价值实现全过程。“以新认知和新理念应对新挑战、实现新作为,将人才培养的重大使命转变为教育改革的强大动力”[2],这就需要高校深入阐释劳动幸福理念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内在逻辑,夯实高校人才培育的理论基础,进而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动能驱动。

一、劳动幸福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全新理念

劳动幸福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理念,是由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的理论科学性决定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a dhominem),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 d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3]。马克思在这里提供给我们一种方法论,任何一种以人的发展为根本指向的理论必须以理论的彻底性作为实践发生的首要任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种现实的教学活动,必须要以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首先要以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指导教学工作,“人才培养理念直接决定人才培养模式要素的构成及运行”[4]。马克思劳动幸福观作为一种科学理论,体现了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也成为教育工作实践中的科学理念,因此,有必要首先明晰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样才能以理论的彻底性和信服度来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培育的自觉性。

(一)劳动幸福明确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教育为个人获得幸福提供方法,劳动幸福为教育如何展开提供了方向。人生有一些永恒的追求,这些追求体现了人类社会理想性和现实性的统一,而获得幸福则是人生永恒的追求目标。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就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5]。通过追寻幸福这个过程,个人不断激发自我的潜能,以实现自我的创造性发展。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是指引大学生能够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能够在自我创造性的活动中追求自我的完满和人生价值的实现。基于此,劳动幸福彰显出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两大发展维度。

对于个人而言,培养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是当代社会个人发展自我的根本方式,有助于个人实现和成就自我的幸福人生。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需求层次结构”理论中已经明确指出,自我实现的需要(self -actualization need)是较为高级的需要,只有在高级需要得到满足时,个人才会体验到幸福。而创新创业所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自我不断实现的动力,是自我在发展过程中遭遇失败时能够重新奋力赶上的内驱力。可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是与自我发展和自我幸福息息相关的。对于社会而言,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个人以自我的创造性和创新性贡献力量、鞠躬尽瘁。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一个幸福和谐的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逻辑,个人成长发展的小逻辑必须符合、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大逻辑和整体逻辑。以发展的维度来审视当今社会,在实现小康社会之后必然要朝着幸福的现代化强国迈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将建设幸福社会作为新时代我国建设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新任务”[6]。幸福社会的建设必然与作为社会建设主力军的大学生密切相关,其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的培育有助于幸福社会建设的速度、质量和高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代表的是一种前进的和发展的趋势,在这一过程中,教育的关键任务就是要将劳动创造幸福的理念深植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整个过程,以劳动幸福理念推动个人自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统一。

(二)劳动幸福彰显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要求

创新创造性劳动是新时代幸福社会建设的动力,也是教育助推时代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从社会主要矛盾的调整到迈入全面小康的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正在迈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时代呼唤创新型人才的不断涌现,“在人的素质中,创新能力是根本的因素。人的创新素养发展成为当代新课题”[7]。当前,劳动幸福已成为新时代的主题,这不仅是马克思劳动幸福思想的时代性体现,也是我国社会在建设和发展中迈入新时代的必然要求。

劳动幸福之所以彰显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的时代要求,主要是由创新创业教育在新时代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其一,时代发展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理念提出了新要求。进入新时代,创新型人才对社会发展起着更为重要的推动作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敏锐地认识到这一变化,以时代呼唤作为人才培养的方向。传统的教育实践中,高校更侧重强调个体创造性能力对社会的服务和奉献,以社会最大化效益来衡量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忽视了个体维度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发展需求。以劳动幸福为教育教学理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更加突出“个人我”的实现而非是一味地强调“社会我”的贡献,将幸福社会建设和幸福人生追求统一起来。其二,时代发展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要从学习他国的人才培育模式到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我们要实现的是从“学习者”到“领跑者”之间的转变,在2019年,吴岩司长就指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将面对的任务是培养范式的深刻变革与新的质量观。近几年来,从劳动中创造幸福成为我国人民和社会的殷切期盼,所以,劳动幸福则体现了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所要转向的价值理念,时代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劳动创造幸福”应贯穿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整个过程,贯穿于所有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之中。正是以时代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劳动幸福为基本价值诉求的创新创业教育,才可以将大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家国情怀统一起来,使青年成为时代的“先行军”。

(三)劳动幸福凝聚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选择

劳动幸福是新时代蕴含的价值选择,教育是践行这一价值选择的重要方式。价值产生的根源在于主体产生的需要能够被客体本身所拥有的属性所满足。价值选择是建立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价值判断则是对一种需要关系及其满足程度的判断。当价值作为一种关系时,价值选择就体现为一种双向的互动行为,并且这种需要是建立在互相需要的基础上的。以劳动幸福理念贯穿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是基于受教育者、教育者和学校教育三方的共同需要。

“幸福劳动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8],劳动在创造了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着精神食粮,人的生命因劳动获得发展、彰显力量、凸显价值,劳动幸福理念自然成为大学生奋进新时代、迈步新征途的“金钥匙”。其一,劳动幸福理念是奋斗者的“磨刀石”,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精神塑造作用。劳动幸福理念是我国社会几千年文明的缩影,是一种中国精神和中国文化的集中体现,其中深刻地包含了人民对勤劳、美好、幸福、稳定社会理想的追求,是我国社会价值追求在当代的集中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对象是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以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价值精神引领和塑造大学生,就是将劳动幸福这一精神熔铸于大学生的价值观形成过程之中。其二,劳动幸福理念是成长者的“内燃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规范校正作用。劳动幸福作为一种价值观念,需要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个体价值形成过程,但这种价值认知一旦稳定形成,对个人的人生能够起到深远且持久的影响。创新创业教育绝不是教育引导个体被动地适应社会大环境、大趋势,而是要培育个体主动地享受自我在创新创业这一过程,在创新创业中体验到获得感和幸福感。简而言之,创新创业教育是要引导个体主动地享受创新和创造的过程。其三,劳动幸福理念是追梦者的“指南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具有行为引领作用。认知对行为具有引领作用,正确的认知促进行为的养成。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使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在目标和方向上统一,即劳动幸福理念不仅可以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个体能力的提升,而且有助于群体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特别是培养大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群体意识,从创造个体幸福向创造群体幸福转变,与社会共同幸福的理念同向而行。在这个倡导竞争与合作并存的社会大环境下,用劳动幸福思想引领大学生的价值认知,能够给社会培养更多的奉献型和创新型人才,这些创造者能够以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是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统一,个人价值与国家需要的统一。

二、劳动幸福理念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三阶联动

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3],人在劳动过程中获得属人的幸福感。劳动创造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丰富社会历史的展现维度。教育作为一种塑造人和培育人的实践活动,对人的知识积累、认知形成、习惯养成和价值塑造等都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作为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创新创业教育,要在教育过程中实现三阶联动,将劳动幸福理念贯穿始终,以创新创业知识为“基”,以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力”,以劳动幸福观为“引”,助推大学生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实现。

(一)“知识素养+技能素养”筑牢创新创业教育中劳动幸福的知行统一

知识素养是一个十分宏观的概念,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多方面知识综合而成的基础素养,是一种习得知识和转化知识的基础能力。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知识素养指的是学生转化知识习得的能力,而不是僵化的知识迁移和传递,学生获得的是一种自主性和自主学习知识的方法论。技能素养指的是学生在知识素养形成的基础上,在社会实践中将多元化知识转化为专业化技术的能力。知识素养和技能素养的培育都是服务于大学生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有助于大学生追求幸福、有意义生活的实现。以劳动幸福为理念的创新创业教育扩展了传统的知识传授范围,能够深度挖掘课程本身内涵,转变了传统的单纯以知识获得为基本目标的教育教学模式,学生将适应性学习转变成为“为我”的自觉性、自主性学习。“知识素养+技能素养”的联动模式培育大学生劳动幸福的知行统一主要通过2个方面展开。其一,在知识素养的培育中理清教育、劳动和幸福3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以正确的理性认知促进个体行为的主动形成。其二,在技能素养的培育中从技能锻炼、技能实践、技能创新等劳动技能递进培养中感悟幸福,以实践行为准确把握、升华、凝练对知识的深度理解。“以知带行”和“以行促知”能够促进学生知识素养和技能素养共同提升,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在知行统一中得以呈现,进而有助于学生在自我实现和自我提升中感悟劳动创造幸福的真实意蕴。

(二)“科学素养+价值素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中劳动幸福价值观形成

科学是基于事实判断,而需求则是基于价值判断,两者相互联系、不可分离,价值素养的形成要以科学素养作为前提,科学素养的形成要以价值判断作为指向。“科学素养是一个人外在精神的表现,科学素养包含人文素养和自然科学素养。提高科学素养对于个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9]。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坚持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坚持在客观认识的基础上进行价值认识,并随着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不断深化个人认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对劳动幸福理念的认知要从价值认知和科学认知2方面递进展开。其一,大学生科学素养的培育体现为对“劳动创造幸福”的正确认知,能够在劳动实践中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能够正确认识到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内涵,能够客观地认识个人劳动和幸福感受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推进劳动行为的不断产生。其二,大学生价值素养的培育体现为能够认识到“劳动能够创造幸福”,劳动是个人、社会和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不仅满足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创造新的需要,以此推动人类社会向更美好的阶段发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将劳动幸福理念深植于学生心底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大学生对劳动、劳动价值、劳动与幸福关系有正确认知,引导学生将当代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作为创新性劳动的重要手段,要以发展自我和服务社会作为创新性劳动的价值指向。创新创业育人的目标是以劳动创造幸福的理念教育人,以劳动通往幸福的观念塑造人,以劳动技能的提升锻炼人,以劳动创造性的实现成就人,使大学生明确人生方向,不断超越自我,为新时代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创新性、创造性和建设性的高素质人才。

(三)“信息素养+创新素养”彰显创新创业教育中劳动幸福的时代样态

新时代劳动创造幸福的路径多元、多样,大学生创造性的激发在信息时代似乎也被插上了“翅膀”,因此,学生信息素养和创造素养的联结成为以多元方式解决问题、助推创造性思维形成的重要体现。在现代社会中,关于何为信息素养,不同的国家对此持不同意见,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将此定义为“能够充分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具有高效发现、检索、评价和利用所需要信息的能力”[10]。信息素养是现代信息社会大学生所必须具备的一种以正当方式获取信息的能力,“信息素养是现代信息社会中人们应具备的一种知识和能力,也是一个创新型人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11]。在多元信息中,个体意识到自我创造性的无限可能,就能够通过信息整合达至目标,以此实现自我满足的状态,极大激发自我的幸福感。信息时代中,大学生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伦理是创新创造能力培育的基础,以大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推动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必将成为大学生劳动幸福的源源不断动力,在多元社会中提升自我创造幸福的能力必然成为引导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下一步方向。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形成需要2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方面是要能在时代发展变化中掌握多元化的信息,能够对时代发展具有精准的预判和把脉。另一个方面是能够充分调动自己的内在力量,能够具备激发自我的内在斗志和动机,将自我的潜能充分开发出来。可见,创新创业教育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必然以信息素养的培育为前提,获取信息的能力直接关乎认识的前瞻性,也关乎着自我价值的实现和自我满意度的提升,而信息素养的培育则要以创新素养的培育作为其完成时,创新能力才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目标。所以,在信息素养和创新素养的培育过程中,既要加强两者之间的相互转化,又要以多元社会机遇、多元劳动形式和多元实现方式助推劳动幸福的实现。

三、劳动幸福理念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进路

社会发展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的发展要以正确的理念贯穿始终,而劳动幸福理念将推动新时代创新创业教育朝纵深化发展。在教育教学观念、人才培养方案、社会外部环境和创新实践平台的协同配合中,高校必须构建出闭环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劳动幸福理念贯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劳动幸福焕发大学生的创造性热情,以劳动幸福助推社会创造力的实现,继而以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幸福社会和幸福中国的建设,这样才能达至马克思在阐释未来社会时对社会生活形态的描绘——“我的劳动是自由生命的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5]。

(一)转变教育教学观念,确立劳动幸福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

教育的目标是育人,以什么样的教育观念育人直接决定着培育什么样的人,教育是达至幸福人生的重要途径,“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12],这就决定了创新创业教育必须以劳动幸福作为培育人的重要目标。劳动幸福是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生存状态和生活状态的描述,而在以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思想指导下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就体现为通过创新创业教育使大学生在当代社会获得一种追求更好生活,实现更大价值的能力。教育过程就体现为塑造人的过程,是将“自然人”逐渐塑造为“社会人”的过程。那么,劳动幸福观念理念下的创新创业教育在教学观念上应体现为以下3个方面:首先,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能够使个人在劳动中提升幸福的层次。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素养的培育不仅在于使大学生能够在社会中通过劳动获得基本生活条件满足的幸福,而且还在于使大学生能够在社会劳动中获得社会尊重和社会认可的幸福,引导大学生在较低层次幸福满足的基础上通过劳动不断追寻更高层次的幸福。其次,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能够使个人通过劳动丰富自己的生命体验。个人无法延长自然生命的长度,但总是可以通过个人的活动扩展自己生命的丰富性和延伸自己的社会生命。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和思维素养,使个体可以在社会生活中从追寻幸福到分享幸福,注重个体主体性的张扬和生命丰富性的体验。最后,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能够使个人通过劳动获得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升华。教育是生命过程的一个环节,教育不是通往幸福的手段,而是教育本身在这个过程中就体现为一种幸福,所以,创新创业教育本身就体现为一种通过劳动不断超越自我的方式,在教育过程中就注重引导大学生以创新性思维不断实现自我突破,在自我实现中感悟幸福,从而引导学生把追寻幸福的模式从外在被动机制转变为内在的生长性机制。

(二)改革教学组织形式,转变劳动幸福的创新创业育人方式

教学组织形式体现着教育教学理念,影响着教育教学的成效,是教育教学过程是否成功的重要决定因素,自然也就成为影响创新创业教育成效评判的重要因素。“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不仅对学生的知识学习起到帮助作用,还对学生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有所助益”[13],劳动幸福理念下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必然要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体现教育培养理念和育人目标。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知识灌输而非主体自我探寻,教学组织形式单调,缺乏创新性教学手段,未能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价方式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教育目标的实现,也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对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提升必须在2个方面改革教学组织形式:其一,基于学生视角而言,自我主动性的提升是感受幸福的重要方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应该本着知识获得和能力提升、智力形成和品格养成等并行并重的宗旨,在教学活动中注重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自我探索问题的解决,改变传统教学中“书本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等弊端,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总结问题”的过程中收获幸福。其二,基于教师视角而言,灵活性和多元性是创新创业教学的生命力。课程设置和专业设置方式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在操作层面的具体表现,教师因时、因生、因地的差异灵活设置教学方式,将劳动幸福融入人才培养程序和环节设计的各个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思维的开发,以自由选题、自主探究和自我创造作为教学组织的宗旨,在学生成长成才中感悟幸福,在教学探索中收获幸福。

(三)优化社会外部环境,完善劳动幸福的创新创业保障机制

“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14]。近年来,“劳动创造幸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独具特色的发展方向,也引导无数的青年学子在现实幸福的指引下努力拼搏和奋斗。在全社会“为幸福而劳动”和“在劳动中谋幸福”的社会大环境影响中,青年人的奋斗热情和创造活力正在被极大地催生和激发出来,创新创业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社会机遇。大学生是创造幸福的主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是通往幸福的“阶梯”,社会才是大学生创造幸福的“舞台”,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的提升不仅是自我内在潜能的激发,也需要社会外部环境提供各种各样的保障。人的创造性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中,受环境和制度的制约和影响,可见,优化制度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保障机制中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其一,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法律保障机制,让创造性劳动得到基本保护。高校在人才培养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让创新在源头上就处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这样才能让劳动成果得到充分的保护,让大学生在劳动中感受到真实的幸福。其二,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制度保障机制,让创造性劳动得到社会认可。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的支持政策,正是在这样的潮流下,高校和社会也应该不断完善创新成果保护和支持制度,让大学生在创造性劳动中收获具有满足感的幸福体验。其三,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人才评价机制,让创造性劳动得到社会认可。从理论上来说,人才的评价机制应该是多元的,但是实现多元的评价机制和社会发展阶段息息相关,当前的人才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仍比较单调,所以,在社会人才评价机制中应该制定多元化的评价标准,要将对社会的短期贡献和长期贡献结合起来,利用更为多元的标准评价个人,让所有创造性的劳动都能带给大学生相应的社会成就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搭建创新实践平台,推进劳动幸福的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实践平台是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是否得以提升的“试验场”,也是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连接器”。创新创业教育是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基于社会需要而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其最直接的目的是将创新创业势能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按照“协同共建、共享联动”的发展理念,实践平台的搭建就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中,很大程度上依托的仍旧是以课堂为中心的知识教育,学生的创新创业想法思路无法落地开花、结果,直接导致教育效果大打折扣。从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的视角来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一站式”实践平台的搭建可以从以下2个方面着手:其一,高校加强对各种创新创业竞赛的关注,定期举办各种类型赛事活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的推升搭建校内平台,通过选拔,有效提升学生实战能力,学生在竞争中也能感受和体悟到幸福的真谛就源自自我的不断完善。其二,高校应注重校外创新实践驿站平台的搭建,加强校内外的互动配合,为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的提升搭建广阔平台,这有利于大学生在奋斗中谱写青春乐章、在进取中实现幸福成长。

“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千百年来,对幸福人生、幸福社会和幸福中国的追求成为一代代人奋斗的目标,对教育在人才培养中作用的认识也使得中国社会高度关注人才教育对社会建设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人才的需求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明了新的方向,也对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在人才培育中要以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和时代对创新的要求统一起来,以劳动创造幸福贯穿创新创业教育始终,以教育铸就幸福人生,以创新推动时代发展,从而使得创新创业教育真正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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