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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版权保护意识的形成困境及应对策略
——以《扫黑风暴》样片泄露事件为例

2022-11-14祝英杰

商业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网民意识

祝英杰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2021年8月21日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微博平台发布电视剧《扫黑风暴》反盗版声明,呼吁和恳请广大网友、观众通过合法平台观看剧集并积极举报盗版,支持正版,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这是继《人民的名义》之后,又一部现象级剧集遭遇片源外泄事件。此前,《三十而已》,《亲爱的,热爱的》,《庆余年》等多部热播剧都面临过同样的困境。片源遭泄露流入互联网市场形成盗版资源,并迅速在网盘、网络论坛以及微信、微博、QQ等多种社交平台流转交易,甚至在部分电商网站上公开售卖的情况已不足为鲜,影视剧盗版资源违法交易屡禁不止,侵权事件频发,被侵权方在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的同时,往往都会呼吁和恳请其消费者重视和保护版权以求通过公众的道德自律来削弱盗版市场的供需关系。然而,网民对此种情况所持的态度令人堪忧,在此次《扫黑风暴》样片泄露事件中,各大平台所展现的舆论趋势尤为凸显当下网民面对版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为此,本文主要对当下网民版权保护意识的形成困境及其应对策略展开简要分析。

一、网民版权保护意识形成困境

(一)互联网免费资源易获得性导致网民缺乏版权保护动力

互联网的发展和新媒体的兴起给原有的市场结构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内容消费部分来说,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的物质实体消费向数字内容消费的过渡转型,在消费者体验着技术革新带来的多元、快捷、时效和实时交互等优势体验的同时,也使得部分消费者可以更加轻易的且多渠道的获取盗版侵权内容。

首先,在影视剧《扫黑风暴》片源泄露初期便可以在各大搜索引擎和门户网站上直接搜索,多为盗版视频网站通过剪辑、转码为视频打上水印广告再放到平台上供大家免费观看,还可以向他人分享其链接成为免费资源;其次,该剧盗版资源种子已在社交平台形成完整销售链,由分销者到各大网络社区、扫黑剧集群组、相关话题热门微博等用户较多、群体关注度较高的互动区通过留言进行引流,以极低的价格(通常为1-9.9元不等)进行兜售,再通过QQ、微信、云盘网盘、邮箱等多种渠道进行交易;更有甚者,直接将其盗版资源在多个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公然在产品介绍中突出“送审版”字样,并强调送审版和电视播出版剧情差别较大以吸引他人购买观看。这些购买者除部分会选择二次销售外,更多的是将其作为免费资源分享到自己的社交圈层。

在武大质量院先期发布的中国质量发展观测报告显示,我国有近9成的消费者购买过盗版侵权制品,虽然随着近年来我国对数字内容市场和网络传播的规范化,网络版权产业用户付费规模整体承上升趋势,社会版权保护意识较之前已有普遍提升,但是就近期一系列盗版侵权事件的网络发酵情况来看,我国网民的版权意识较低以及对版权保护的认知整体上仍旧薄弱。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互联网免费信息资源的易获得性使得网民,尤其是低龄、低学历、低收入网民群体缺乏主动保护版权的动力。加之,随着网络的普及,网民对网络信息源的感知以及网络搜索能力不断增强,而相关部门对海量的盗版侵权内容缺乏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得盗版资源在各层次群体泛滥,强化违法侵权资源的易获得性的同时也极大程度地降低了现阶段网民对正版内容维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得网民的版权保护意识很难再形成。

(二)版权知识宣传教育滞后致使网民版权保护意识淡薄

近年来,国家对著作权的相关法律内容正在逐渐完善,人民对著作权及知识产权的意识开始觉醒,但现阶段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互联网环境中,对盗版的传播及合法版权的认知仍存在巨大缺口。影视剧样片多次遭泄露且屡禁不止,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次的样片泄露都能引来大量网友疯狂下载,这种“买账”行为正是促使样片泄露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归其因果是网民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意识主观薄弱,且相关法律知识淡薄。

从此次《扫黑风暴》片源泄露事件各大门户、社交及新闻平台的网友评论可以看出,虽有部分网友选择从正规渠道观看剧集,呼吁大家坚守道德底线抵制盗版侵权产品,但大部分留言内容显示出网民更倾向于选择获取盗版资源,在一些热门微博评论区、阅读量10万+的公众号文章留言板以及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相关话题的互动部分被“留资源”、“求分享”、“挂网盘”等评论内容刷屏。尤其是一些在校学生更是直言已经在得到资源的第一时间就分享到同学群,让大家一起体验“免费的快乐”,全然认识不到自己已经构成了侵权或间接侵权行为。

作为消费互联网数字内容主体的网民随着网络的普及已经实现了从精英到大众的结构变革。截止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手机网民规模占整体网民比例99.7%,在整体网民职业结构中,学生占比最多为21.0%;学历结构中,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群体占比分别为40.3%和20.6%,大学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19.8%。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网民以学生群体为主且高等教育群体占比较少。学校是现阶段网民主体的主要活动区域,同时也是普法和强化思想道德认知的重要阵地。版权保护既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内容核心,也是新时期社会道德进步的必然要求。在既往的学校教育中,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版权观念教育的缺失无法让其转换成网民身份的同时将这部分道德品质内化,这使得今天愈加年轻化的网民群体很难在道德行为上有所进步,也凸显了校园法律常识和思想品德教育的片面性和滞后性,版权教育基础板块的欠缺为其日后形成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制造了困境。

(三)大众传媒未尽到社会责任致使网民缺乏版权知识获知途径

网络的飞速发展为形成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话语空间提供了可能,互联网愈发强大的交互性应该让大众传媒深刻认识到自己社会公器的角色,作为公共领域信息把关的主体要强化自己的社会责任,促进国家、社会和公共形成良性互动,通过标志性社会事件普法、讲法,自觉维系民主与法治。

今天,互联网的开放和免费共享,让盗版者和盗版消费者高举所谓的“互联网精神”大旗四处宣扬自己的观点,在近年来的片源泄露事件中,一些行为人通过付费行为去体现自己的版权意识进而再去强化他人,在认可他人劳动成果和价值的同时也肯定了自己的道德标准,而盗版者目的在于将盗版行为正常化甚至正义化,引导他人面对版权问题时,优先考虑经济条件的自我评估,公然在各大媒体平台评论区或者利用自媒体平台“安利”送审版、样片版,宣扬个人利益至上主义试图利用网民的从众心理来达到贩卖盗版资源的非法盈利目的,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然而,媒体面对此种盗版侵权问题时,多数仍旧仅从影视剧片方角度、诉讼关系角度甚至其他猎奇角度来报道相关新闻事件,对网民舆论状态缺乏正向引导,对盗版侵权事件的后续进展缺乏连续性报道,对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相关内容缺乏普及宣传意识,往往事件热度一过,报道就戛然而止。

随着政务新媒体矩阵的逐渐形成,民众已经习惯从官网、官博、官微上获取重要信息。单就微博来说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方便的社交软件,而因其用户数量庞大,用户行为活跃,信息实时更新,传播快、影响大以及覆盖广的特点,被网民赋予了“舆论监督与社会动员”的功能,时至今日,已然改变了今天舆论传播的格局。自8月21日《扫黑风暴》剧组官方微博发布反盗版声明以来,各大媒体纷纷跟进报道,但没有任何媒体借助此次事件向社会公众普及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知识以及有效维护版权的合法渠道。在微博全网搜索“盗版举报电话”、“侵权举报方法”、“国家版权保护”相关关键词会发现,除个别网友个人发布和极少部分地方政务官方微博发布国家“剑网”行动所涉及的盗版举报电话外,其他公信力和权威性较好的媒体平台在近几年均无相关普及性内容。实际上,我国国家版权局早在2007年就已经成立了反盗版举报中心并向社会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反盗版举报投诉电话12390,除此之外,还有邮箱和网络举报等途经且规定了有功奖励条款。所以,虽然我国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已经基本健全而且正在随着时代逐步完善,但民众对其内容的获知意愿和渠道仍旧少之又少,除却前期教育因素的部分,造成网民版权保护意识薄弱和版权保护法律认知缺失,作为信息传播中心的大众媒体平台毋庸置疑的要负有一定责任。

(四)内容平台付费模式不合理致使网民形成对抗版权保护心理

根据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2021年5月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11847.3亿,其产业盈利模式主要有用户付费(47.8%)、版权运营(0.9%)和广告收入(51.3%)三类,用户付费占比承提升势态,付费规模逐年增长,付费模式多元革新,近年来,不断有长视频平台上调其会员价格,并开启超前点播的新型付费模式。超前点播即用户在享受其基础VIP权益的同时需要二次消费,额外再花钱单独购买剧集享受超前观看特定内容的权益。

该模式一经推出便争议不断,这种额外消费并不是单次行为,随着近年来网络影视内容的高产和大量网络文学IP作品影视化,每每有热门剧集上线平台都会开启超前点播模式且多为顺序播放,这使得用户每观看一部影视剧都要在已经缴纳会员费用的基础之上再额外付费3元到36元不等,甚至更高。与此同时,视频平台的多样化和影视剧版权买断的独播形式让用户很难选择和使用单一平台,有网友计算过自己每年购买视频平台会员的费用都在600元左右,如果再单独购买剧集,极大地降低了付费会员权益的性价比。这种付费模式利用了观众对剧集的好奇心和超前观看产生的优越感,不仅存在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同时也降低平台使用的满意度和和观影时的满足心理,更重要的是超前点播模式从某种程度上正在将自己的用户推向盗版市场。

自2019年爱奇艺在《庆余年》剧集播出时推出超前点播服务起,主动寻求盗版资源的声音越发泛滥,相比高额的观看费用和固定的播出周期,网民权衡之下往往最终会选择盗版资源。有的网友甚至高举“个人权益”的大旗,把看盗版当成自己不被“割韭菜”的维权方式大肆宣扬以求得他人认同,使正确的价值导向无法凝聚,大量带有误解和偏见的认知者带领舆论走向消极和矛盾,动摇了很多人心中的道德底线。付费点播虽然属于用户可选择的个人行为,但这种新模式的出现无疑已经打破了原有的会员市场结构,在未能取得大部分用户认同的情况下全网推行促使消费者在衡量商品价值时产生不平衡心理,致使网络上一旦发生片源泄露网友纷纷转向低价或免费的盗版资源,完全忽略应有的版权保护意识甚至与之对抗,形成“劣币逐良币”的社会现象。

二、强化网民自主形成版权保护意识的应对策略

(一)革新网络传播监察技术,加大网络资源监管力度

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传播技术的革新影响传播业态的结构,进而催生全新的版权形态,为数字内容的创作与传输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与以往不同的版权问题,这就要求各监管部门紧跟时代形式,深化互联网法律体系适应变化需求,用技术重构版权监察系统,加大网络执法力度。

国内域名注册实名制度使盗版侵权视频网站运营者更多的选择境外域名注册虚拟账号,对此监察机构更应该加强部门联合重点筛查。网络资源监管难凭一己之力,平台自身也应设立相关部门主动出击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同时在平台明确举报盗版奖励制度,强化用户在版权保护部分的粘度和参与度,不能仅靠呼吁社会大众而忽略自身的监管责任,要积极调动自有的社会资源,在版权保护问题上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强化版权知识教育,培养青少年版权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知识保护的重要法律,公民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面临着对版权的选择,是付费阅读、付费看剧、付费观影、正版软件还是四处查找盗版免费资源,对于这种选择的支撑除了强制性的他律因素,更多的是个人自律习惯的养成。青少年在学习生活中会逐渐形成善恶、是非的认知和判断,而做为未来版权内容的拥有者,提高青少年的版权意识应该成为今天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应该组织青少年群体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正确获取互联网资源的途经。

把版权保护意识建设加入到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中来的需求已十分迫切。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强化落实力度,使青少年建立法律意识之初,就养成自觉保护版权的良好习惯,形成自律。根据实际情况举办讲座、竞赛、辩论、参观等活动,组织观看影视创作的幕后纪录片,感受他人劳动成果获得的艰辛,在思想政治课程中加入版权知识部分;同时还要走出课堂对学生的家长进行版权保护重要性的普及,争取形成社会、学校、个人三位一体的共同推进模式。

(三)深入强调媒体社会责任,增加版权内容普法权重

在社会化媒体时代的今天,面对多样化的社会事件,社会舆论中各种话语之间的博弈愈发激烈,越来越多民众的声音在网络强大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下被无限放大,任何一个话题都可能随时触发社会舆论的迅速发酵,进而积累一定的社会情绪甚至影响公民的社会行为。这就要求大众媒体在多方面做好社会服务的同时,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社会公器”和“国民导向”的身份,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在新闻事实报道过程中,媒体不能把点击量和阅读量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准,重权利而轻义务。

媒体在报道盗版侵权相关事件时除了准确的叙述事实本身,更要结合实际积极调和版权方和网友之间的关系。不能话题开始时热搜满满,后续草草了事再无解结果,公众没有得到后续消息和此类问题的处理办法,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无所谓的漠然心态。网民作为网络舆论参与的主体,版权法律知识欠缺、保护意识淡薄必然会使其在相应的社会事件中发表不恰当言论,大众传媒认识到这一点就尤其要在追踪事件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网民舆论导向,履行正确引导责任和普法义务。媒体要深刻理解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和常识不是任务而是义务的意义,不做阶段性“作业”,要在每一次盗版侵权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网民强调版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并重点宣传全国统一反盗版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其他举报渠道。

(四)促进平台付费模式改革,保障内容消费者合法权益

超前点播模式争议至今法律纠纷不断,用户抵触情绪高涨纷纷转向盗版侵权资源使各大长视频平台丧失用户黏度的同时也造成了自身利益的巨大损失。尽管2020年以来众多视频平台通过修改会员协议内容来明确用户权益,但根本上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直到2021年8月26日上海市消保委指出腾讯视频《扫黑风暴》的按顺序解锁超前点播漠视用户选择权并涉嫌捆绑销售,而后腾讯视频方做出回应并于9月1日优化了超前点播服务,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剧集进行付费点播。

为知识和版权付费是知识创收和提高公民版权保护意识和的必经之路,但平台付费模式的改革仍要结合实际去创新和推进。要深入市场调研做好用户画像,要认识到平台付费模式的创新应该更多的考虑会员消费心理,保护消费者权益,认清用户需求和消费习惯。要在现有基础上开发多种付费形式和方式,积分、互动值、观影时间等以增加用户期待值和参与度,继而重新形成粘性用户。要积极主动地探寻更加成熟的盈利模式促使用户形成对其消费内容的版权保护意识。

版权保护是支撑产业创造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文艺作品创作和网络影视行业良好发展的基石,盗版侵权问题影响着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运用多种手段整肃盗版资源市场迫在眉睫。网民作为消费版权内容的主体,要在学校、社会、家庭等多种渠道通过道德塑造和法律教育不断强化其版权保护意识。突破网民版权保护意识形成困境,加快创新性内容的发展和创造性成果的转化,是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进程和解决盗版侵权问题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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