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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相关问题探析
——基于天财6.0财务系统

2022-11-07唐雪燕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商业会计 2022年14期
关键词:凭证科研项目增值税

唐雪燕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高校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对科研项目的会计核算是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科研资金管理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因此,如何便捷规范地做好科研项目会计核算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基于天财6.0财务系统介绍了高校科研项目基本的会计核算,并针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为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天财6.0财务系统下科研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模式。在此模式下,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这就给高校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带来了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天财6.0财务系统,对高校会计核算涉及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处理。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校级四大类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性资金投入和学校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拨入,此项经费到账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直接确认为科研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是经费是否实际到账,当经费到账并且确认项目类型及负责人后,在财务系统建立科研项目,分别录入记账凭证和预算凭证处理。为便于表达,“已收金额”用“A”表示,“待收金额”用“B”表示,“开票金额”用“C”表示,“开票金额应纳税额”用“D”表示,“已收金额应纳税额”用“E”表示。相应会计分录为:

1.确认科研收入,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A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A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2.收到某人员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在财务系统“项目管理”界面按资金来源分类建立新的项目,录入预算凭证,分配项目预算金额,同时在“项目额度管理”界面录入项目相应的额度。

(1)分配项目预算金额,录入预算凭证。

借:预算分配——学校统筹经费 A

贷:预算收入——×项目 A

(2)提取项目管理费,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科研费用 A×6%

贷:预提费用——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项目)A×6%

预算会计:

借: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项目) A×6%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项目) A×6%借:事业支出——科研支出(×项目) A×6%

借:事业支出——科研支出(科研项目管理费归集)A×6%(红字)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处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渠道相对分散,主要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委托与协作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等科研项目的经费,此项经费到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天财6.0财务系统中,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到账的财务处理,本文主要分析以下几种情况:

1.资金未到账已全额开具增值税税票。

(1)资金全额未到账已全额开具增值税税票。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只需录入科研收入及增值税的相应财务会计,由于资金未到账,需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预算会计部分待收到资金时再录入;增值税只需录入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待收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后录入。

①确认科研收入,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收款——已开税票待收款(×单位)B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C

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编制实行的土地储备管理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经验上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突出问题,各个地区的土地储备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实际效果也相差甚多。土地资源是稀缺的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的主要要素之一。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家及地区政府同土地管理部门一起,开始积极探索土地储备管理的新思路,经过不断的实践摸索建立起适合我国发展的土地储备管理制度。

预算会计:待收到资金后录入。

②确认当月增值税,录入记账凭证(以学校为小规模纳税人为例)。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教育费用 D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D

预算会计:待收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后录入。

③资金到账,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B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B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B

④收到某人员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在财务系统“项目管理”界面按资金来源分类建立新的项目,录入预算凭证,分配项目预算金额,同时在“项目额度管理”界面录入项目相应的额度。

分配项目预算金额,录入预算凭证。

借:预算分配——学校统筹经费 A

贷:预算收入——×项目 A

提取项目管理费及扣减项目经费增值税,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科研费用 A×6%

贷:预提费用——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项目)A×6%

预算会计:

借: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项目) A×6%

贷:非财政拨款结余——项目管理费及间接费(×项目) A×6%

借:事业支出——科研支出(×项目) A×6%

事业支出——科研支出(×项目) D

借:事业支出——科研支出(科研项目管理费归集)A×6%(红字)

事业支出——科研支出(增值税归集)D(红字)

(2)资金部分未到账已全额开增值税税票。在录入财务会计时,由于资金只是部分未到账,未到账部分需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贷方按开票金额全额计入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录入预算会计时,只需按到账金额计入科研事业收入科目。

①确认科研收入,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收款——已开税票待收款(×单位) B

银行存款 A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C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A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收到待收资金后,同③步骤。

②确认当月增值税,录入记账凭证,同②步骤。

③收到某人员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同④步骤。

2.资金全额到账并当月全额开具增值税票。当月资金全额到账并全额开具增值税票时,在录入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均需要确认科研项目收入。

(1)确认科研收入,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A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A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2)确认当月增值税,录入记账凭证,同②步骤。

(3)收到某人员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同④步骤。

3.资金到账当月未开具增值税票。当科研资金到账当月未开具增值税票时,录入财务会计需要将该笔资金计入预收账款科目;录入预算会计时,按到账金额计入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开具增值税票后,冲减相应的预收账款,并在录入财务会计时确认科研项目收入。

(1)确认科研收入,录入记账凭证。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A

贷:预收账款——×单位 A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A

贷: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2)次月以后当年开具增值税票,财务会计确认科研项目收入和增值税费。

财务会计:

借:预收账款——×单位 A

业务活动费用——教育费用 E

贷: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 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E

预算会计:待收到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后录入。

(3)收到某人员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同上页④步骤。

二、目前高校科研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各职能部门数据缺乏有效整合,影响工作效率。由于学校财务部门主要负责资金到账确认、收入支出核算、项目结题结转等工作,采用的是财务核算系统,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合同管理等工作,采用的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及合同管理等系统,两个部门系统的数据缺乏有效对接和共享,从而影响财务工作的效率。如当外单位转入项目经费至高校银行账户时,由于两个部门系统的信息缺乏有效衔接,导致财务人员在确认项目类型及负责人方面耗费大量时间,并且一些资金通过沟通查找仍无法确认时,需要做未知款项挂账处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单位”科目,造成学校往来款挂账金额的增大。

(二)职能部门与科研人员交流沟通不足,造成财务重复工作。由于财务、科技等部门与科研人员交流沟通不足,从而造成资金到账、科研人员提供拨款单位信息开具增值税票、科研人员提供项目经费预算表,这三个步骤分属三个不同的时间维度,不能在同一时间处理,给财务人员带来不必要的重复核查工作,同时在会计核算上也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维度分项目、分情况做不同处理,这些冲销应收、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大大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如当收到科研人员提供的项目经费预算表时,通常财务人员会在财务系统再次查询确认该项目资金是否到账,是否计入科研收入,是否开具增值税票并记入应纳税额,这都需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一样的账务处理。当收到科研款项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在财务会计中先做预收账款处理,待开具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时,才从预收账款转为科研收入;先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收到款项时需做应收账款处理,由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都是按对方单位(个人)进行明细核算,这就会造成这些往来科目核算范围的扩大。

(三)科研收入确认方法与项目执行进度缺乏有力的关联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收入的确认条件为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另外,《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补充规定)指出,高等学校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而高校目前均是在经费实际到账或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按照到账金额或开票金额一次性确认为科研事业收入。而科研人员申请项目时,都会签订合同或任务书,在其中都会列明项目的经费总金额、执行期限等内容,科研项目的执行是在合同或任务书期限内持续进行的,如果没有参考科研项目的执行进度,只是简单地按照到账金额或开票金额一次性确认为科研收入,会引起当期科研收入的虚增,有悖项目的研究规律。

(四)高校纳税人类别的选择带来横向科研项目增值税不同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文的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可见这项规定的纳税人主体也包括高校。当高校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小于500万元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税率相对较低,但是不能抵扣所购买物资或者服务的进项税额,会计核算处理上可以价税合计计入成本费用,操作较为简单;当金额超过500万元时,作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6%,相比小规模纳税人较高,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过其核算环节要求更多,账务处理就变得比较复杂。

另外,高校科研经费的支出通常用于各类设备费、材料费、出版费、差旅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及绩效费等方面,采购设备、材料等方式较为零星分散,采购商家的规模不一,科研人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一定困难,而对参与研究人员的劳务绩效等人工成本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使得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规模较小。同时,纵向课题项目在确认科研收入时,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支出时也如横向课题一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会造成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虚增。

三、完善高校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整合高校各部门系统数据,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高校的财务、科技、教务、资产等管理部门需要加强业务的沟通交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将财务核算、合同、科研、资产管理等系统整合在一起,梳理整合出一套适用于各相关部门的科研项目集成管理系统,建立各子系统数据的联查联控联调机制。在该集成管理系统中,从科研项目立项审批、经费到账处理、预算额度管理、资产管理、账务报销及增值税票开具、往来款处理均可在同一平台完成,尽量简化科研项目管理及财务处理的流程,从而更好更快地为科研人员提供服务。

(二)完善项目合同管理,明确收入确认方法,提高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指出,高等学校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事业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高校关于科研项目收入的核算,预算会计部分在收到到账经费时即可确认科研预算收入,相对较为简单;难点在财务会计核算部分,需要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确认科研收入,如何合理准确地确认科研收入,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完善项目合同管理,为收入方法的确定提供依据。高校应联合科技、财务、法务等部门对项目合同的制定加强沟通交流,制定出一份标准的格式合同,合同中列明经费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方法的不同类型,并在合同的签订、执行、验收、监管等各环节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2.明确收入确认方法,提高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高校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科研人员关于合同签订的精准指导,让其结合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勾选与实际情况最为符合的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合同完成进度的确认方法。对于周期较短的科研项目可直接采用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法核算,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确认收入,效率高、可靠性强;对于周期较长的项目,可根据项目性质,选择相对较方便考核的方法分期确认收入,以此保证收入确认的客观合理性。

(三)依法合规确定学校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别,针对不同纳税人区别处理科研项目的增值税问题。

1.小规模纳税人的科研项目增值税处理。高校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对科研项目的收入和支出无需做增值税的进销项处理,只需在开具增值税票时确认收入,假设信息化手段已构建好,即资金到账、科研人员提供拨款单位信息开具增值税票、科研人员提供项目经费预算表,这三个步骤在同一时间维度处理,相应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科研费用(×项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科研支出(×项目)

借:事业支出——教育支出——增值税归集(×项目)——应纳税额(负数)

2.一般纳税人的科研项目增值税处理。高校若为一般纳税人,对科研收入支出需要做增值税的进销项处理,会计核算相对复杂。建议每月末税管人员无需逐个计算横向科研项目增值税进销差额,只需按全校汇总的进销差额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科目,进行增值税额缴纳,而对单个横向科研项目购买材料等产生的进项税额抵消额只需待该课题结题时,汇总查询该课题项下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总金额,一次性从学校“统筹经费”分配至该项目负责人团队发展基金中,在天财6.0财务系统中做一张预算凭证即可,从而简化横向科研项目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工作,减少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实现科研项目收支的精确处理;同时高校还需对科研人员加强项目报销业务的培训,告知其尽量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合作,以便尽可能多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纵向科研项目的增值税处理。对于纵向科研项目购进设备材料等支出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是财务人员在录会计账时将其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这就避免了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问题。

(四)强化管理费用的管理,提高管理费用的使用效率和质量。高校应细分资产的归属部门和加强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建立完善的科研管理费用支出管理制度。首先,财务部门应会同科技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梳理学校固定资产,将属于科研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及房屋等资产划归到科技部门管理,并按科研项目进行辅助核算,在项目执行期内按实际使用时间分配折旧成本,形成项目管理费用的组成部分。其次,因科研工作产生的日常运行消耗的水、电、气、暖等费用,由后勤管理部门每半年或一年定期根据实际使用量测算出归属科研项目的应分摊部分,由科技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形成项目管理费用组成部分。再次,科技部门因开展科研项目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形成项目管理费用组成部分。通过对以上三大项目支出进行科学规范管理,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管理费的使用效率和质量,推进学校科研事业长期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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