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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德诺在洪宪帝制中扮演的角色

2022-10-21邓雨薇

大众文艺 2022年19期
关键词:帝制共和法律顾问

邓雨薇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 637002)

辛亥革命后,人们对所知不多的民主共和制开始了艰难探索,期间曾出现过一幕短暂闹剧——袁世凯称帝。值得注意的是,在袁世凯的称帝闹剧中,除手下杨度拉拢前清遗老组织“筹安会”,专为袁世凯称帝活动造势外,一个美国人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不容忽视,他就是古德诺,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和行政学家,于1913年被袁世凯聘为法律顾问。1915年在袁世凯要求下,发表了对共和与君主的看法,写成一篇英文备忘录随后被杨度翻译,在中文报纸上刊登,就是之后使古氏形象饱受争议的《共和与君主论》一文。历史研究,要尽可能的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通过观察古德诺在洪宪帝制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有助于改变古氏以往被人们所固化的形象,丰富有关袁世凯复辟运动的研究。

一、关于古氏角色的两种不同看法

致玉汝教授最早对古德诺在华问题进行研究,他在1977年发表了题为《袁世凯的宪法顾问古德诺》的演讲。他指出古氏《共和与君主论》一文本身存在诸多问题,但并未对古氏是被人利用或是自己有意为之这一问题发表意见。20世纪90年代末,张学继撰写《有贺长熊、古德诺与民国初年宪政体制的演变》一文,认为古德诺来华后的所作所为就是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服务。随后资中筠教授发表了《关键在于立宪》一文,提出了与张学继先生的不同意见,引发了学界关于古德诺与洪宪帝制的激烈辩论。

目前,学界关于古德诺在洪宪帝制中扮演的角色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看法。有学者认为,古氏在袁世凯洪宪帝制中扮演了积极的鼓吹者角色,持这类看法的学者以张学继先生、郑琼梅教授为代表。在另一类学者看来,古德诺虽受聘于袁世凯,为袁世凯负责。但实际上,他在洪宪帝制中是不知情的,被利用的。这类学者以资中筠教授、任晓先生为代表。

(一)“洪宪帝制”的鼓吹者

不少学者在谈及袁世凯复辟帝制运动时,认为古氏为袁世凯的帝制复辟拉开了序幕,他来华后的所作所为都是为袁世凯的复辟帝制活动服务。如郑琼梅教授根据《顾维钧回忆录》指出,古德诺来华并非一次偶然事件,他在担任袁世凯法律顾问之前,就已经同袁世凯有所接触。古氏来华后也经常拜访袁世凯,对袁氏的称帝活动表现得非常积极。张学继教授认为:“古德诺的《共和与君主论》,成了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开场锣鼓。”吕延涛主编的《影响中国历史的一百个洋人》里写道:“古氏作为袁世凯的政治顾问为袁世凯的复辟帝制活动出谋划策,大造舆论……对于洪宪帝制作出了极大贡献。”

(二)“洪宪帝制”的被利用者

在一些学者认为古氏是为袁世凯帝制复辟造势的同时,一些学者通过整理新发现的材料,得出了不同的看法。资中筠教授首先对“古氏帮凶说”提出异议,他认为杨度、严复并非受到了洋人的蛊惑,而本是因为主张君主立宪,所以才会利用古氏的《共和与君主论》来进行舆论宣传。任晓先生认为,当时远在美国的胡适所发表的文章,对于“古氏帮凶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古氏本人在中国的影响力远比不上杨度、严复、胡适等人,因此其事后的申明也未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只得成为袁世凯复辟帝制过程中的一个牵连者或者说一块垫脚石。[马勇认为:“古德诺重返中国,无意中介入一场重大事件。”曾景忠认为:“以往一些著作认为古德诺公开为袁世凯鼓吹复辟帝制,似不符合实际。”

二、关于古氏看法分歧的缘由

其实早在民国初,时人就对古德诺形成了很大的争议,形成这些不同看法主要是有以下几个原因:(一)袁世凯的利用,容易让人联想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说法。(二)杨度等人的断章取义,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古氏的误解,尤其是对那些不知情的人形成了误导。(三)古氏受贿说,在当时虽是街头巷尾的传言,但很好地满足了人们心中的臆测,成为古氏难以洗刷的黑点。下面分别来看这三个原因。

(一)袁世凯的利用

古氏在1913年受聘于袁世凯,被认为是对袁世凯负责,与洪宪帝制有着难以逃脱的关系。在《梁漱溟谈黄远生》的一篇回忆录中,梁漱溟先生就曾说道“到袁世凯想当皇帝时,需要有名的人替他说话。既有外国顾问,如古德诺,又有有贺长雄替他写文章鼓吹帝制。”袁世凯在准备称帝时,借助了外国人的舆论力量,试图为其帝制复辟活动增添一份说服力。如果说古氏《共和与君主论》的发表,被筹安会利用敲响了洪宪帝制的锣鼓。那么,到底古氏在华期间对民国时期政局的走向又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是否如果没有古德诺《共和与君主论》的发表,也就没有袁世凯的帝制复辟运动呢?

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成立了中华民国,不过人们头脑中的封建思想并未随之立即清除干净,还残留有封建帝制观念,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纲领尚未完全执行,帝国主义国家出于自己在中国的利益考虑支持袁世凯称帝,再加上袁氏本人的称帝愿望。因此,袁世凯在就任大总统后,面对地方分裂趋势增强,而外国对中国虎视眈眈的局面时,他能想到的办法就是重回帝制。于是袁世凯聘请了包括古德诺在内的外国法律顾问,利用他们在政治学中的声望,为自己的政府包装。

(二)杨度等人的断章取义

古德诺来华前,作为美国政治学、行政学、行政法学的创始人,学问一流,他发表的关于中国的这些言论也有精妙之处。在古氏看来各种政治体制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区别在于这些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同的国家。在《共和与君主论》中,古氏具体分析了当时中国的国情,认为中国的经济基础、家庭结构与思想观念有别于西方,所以中国实现现代化道路的方式也应该有所不同。他认为中国的政治现代化道路应该是先要实现自由社会,然后再逐步追求民主政治。后来古氏虽然在袁世凯要求下,得出了中国适宜实行君主制的结论,但他同时提出了中国若是由共和制向君主制转变的三个限定条件,三者缺一不可。而这三个限定条件,以后见之明来看,当时的民国并不具备,单单是第一个条件就难以满足。面对国体已改的事实,古氏并不建议莽撞的再次更改国体,以免造成国家的再次混乱,可以看出其意是指向共和而非帝制。不过,杨度等人在得到这份英文备忘录之后,片面的抓住了中国更适宜实行君主制的结论,大肆宣传鼓吹帝制而直接忽视了古氏在备忘录中所提出的三个条件。

(三)古氏受贿说

众所周知,古氏是于1913年被聘任为袁世凯的法律顾问。根据协议规定,古德诺的工资税后为一万两千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约为两万五千银圆,相当于今日的三十余万美元,古德诺的薪酬在今日来看也实在不菲。那些怀疑他受贿执笔之人多认为,若非收买,一个来自民主国家的著名学者怎会发表中国更适宜君主制的看法呢。而产生这种猜疑,主要因为袁世凯当时惯用收买手法,故人们在激愤之余做出此种猜测也不足为奇。

关于古氏受贿说有两种比较流行的说法,第一种说法:“袁世凯指使财政总长周自齐收买了古德诺,由古氏撰写中国更适宜君主政体的论文,于8月3日在《亚细亚报》发表。”。第二种说法,“1915年6月,古德诺受邀再次回到中国,与周自齐、蔡廷幹等人反复密谋接受了袁世凯50万的贿赂金,同意撰写中国更适宜君主制的论文,并于8月中旬发表了《共和与君主论》。”而实际上古德诺是1915年7月中旬而非6月抵达北京,于8月3日而非8月中旬发表《共和与君主论》。郭先生的这份日记中,对基本的时间记载并未进行认真的考订,其日记中所记载之事的可信度也有待商榷。由此看来以上两种说法难以证明古氏受贿说成立,除了以上两种受贿说外,并未在同时代的其他记载中发现古氏受贿之事。故古氏受贿说还有待商榷,并不能轻易盖棺定论。

三、古氏在洪宪帝制中之真正角色

目前,学者们多关注于古德诺与洪宪帝制的关系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弄清古氏在洪宪帝制中扮演的真正角色,对我们理解古氏与洪宪帝制的关系也有较大的帮助。

(一)严谨的法律顾问

陈寅恪先生曾感慨道:“王国维的著述流布于世,世之人大抵能称道其学,独于其平生之志事,颇多不能解。”如果对一个人没有进行深入了解,而仅仅读其几篇文章,是很难把握其真正之思想。古德诺虽是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也曾发表过许多对中国的精辟见解,但古氏来华后作为外国法律顾问,由于语言不通,在北京的交际圈很小,时人也很难对其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再加上人们对袁世凯政府有颇多不满之处,虽然古氏并未进入袁世凯政府的政治中心,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袁世凯集团之人。但人们对古氏也不会有太好的印象,很难对古氏作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

实际上从古氏来华的所作所为中,我们可以认为古氏是一位严谨的法律顾问。起初,在中国政体问题上,古氏主张共和立宪的观点。在《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制订了三权分立的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模式。不过,宪稿最终只是束之高阁,未发挥实际效用。后古氏对中国形势的看法变得消极起来,倾向于在共和制下的总统制,希望在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领导下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不过,他赋予袁世凯的权利要比美国总统的权力大得多,容易引发人们的歧义。

我们从《共和与君主论》中,也可以看出古氏作为一个法律顾问工作者的严谨。他在文章里,先用大量的笔墨讲述欧美以及中南美洲的宪政史,指出了在向来拥有民主传统的英国尚且存在共和与帝制的反复。其言下之意是英国共和制的确立都经历了一个如此艰难的历程,更不用说刚结束两千多年封建帝制的中国了。共和与帝制的反复会加剧社会的动荡,而当时的中国经不起社会的动荡。于是古氏认为需要一个强人来领导国家建设,先追求自由社会再追求民主政治,这样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也有一定合理之处。

他在1926年出版的《解析中国》中,深刻分析了处于变革之际的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并表明了自己对于袁世凯帝制复辟的看法:“1914-1915年,欧洲各国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互相厮杀,无暇顾及中国,日本趁机勒索中国。面对日本的勒索,中国却显得极度懦弱。许多中国人将中国的无助和软弱归罪于共和制度,而那些已经拥有权力的人也不喜欢共和制度。”这的确是袁氏凯帝制复辟的推动因素之一,而非古氏试图为自己辩解开脱而已。总之,通过分析古氏来华后发表的有关文章,考察古氏来华后对中国形势看法的转变,不难看出古氏能够结合中国当时的国情,提出他认为更为适宜的新的方案,不失为一位严谨的法律顾问。

(二)国体之争的牵连者

古氏作为袁世凯的法律顾问,二者属于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古氏的提议是否得到采纳,主要取决于袁世凯。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古氏来华后,并未得到袁世凯的重用,也没能实现来华的抱负。本来古氏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协助中华民国起草宪法,但是他精心起草的《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上交给法制局之后没有下文。后来古氏认为自己在北京难以有所作为,便有去意。恰好此时霍普金斯大学向古氏发出就职邀请,不过古氏与民国政府签约在先,于是古氏提出申请,而民国政府并未挽留,出现了后来古氏返回美国担任霍普金斯大学校长一职的一幕。

其实在古氏来华的一年多时间里,袁世凯利用古氏在政治学的声望为自己的政府包装,而未让他参与任何重大决策。据芮恩施回忆称,“袁世凯政府不论什么时候提出一个加强自己政权的新方案时,总利用美国专家的这种态度,说古德诺博士和别的顾问团都已经表示赞成。但是这些权威人士实际上并没有被真正的咨询过,他们并没被邀参加重要的会议,也没有机会参加制订重要计划。当然,在形式上他们已被‘咨询’过了,不过这通常在会议已作出决定以后,袁世凯政府把已经谈妥的事情通知这些顾问,然后宣称已经获得他们的赞同。”不难发现,袁世凯聘请这些外国顾问,更多地是想利用他们的声望为政府披上一层民主和开明的面纱而已。

结语

一直以来史学工作者努力追求史学的客观性,不过也存在着历史记录者自身主观意识以及客观局限性的影响。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广泛收集史料,追求史学的客观性,努力减少史学工作者自身的主观色彩,做到同情之理解。现在来看,古氏来华担任袁世凯的法律顾问,为袁世凯服务的这一事实本身,容易将古氏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古氏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受雇于袁世凯,在袁世凯要求之下写了一篇名为《共和与君主论》的命题作文,容易让人们产生歧义。过去人们往往只片面的看到了其得出的中国更适宜实行君主制的结论,忽略了古氏得出结论的具体语境,而未领悟到其意是指向共和而非君主。汤因比曾经说过:“历史学家必须提防的事情之一,就是听任胜利者垄断对后人叙述故事的权力。”袁世凯称帝失败了,他本人背上了“窃国大盗”的骂名。而之前主动或被动卷入袁世凯称帝活动的人,也很难逃脱被后来者指责的命运。在民初这场闹剧中,我们不能忽视了古氏本身作为一个政治学家对民主的推崇,对中国政治民主所起到的作用,古氏以往被固化的现象也应该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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