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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程与嬗变
——《聊斋志异》在日本的翻案

2022-10-21郭燕梅

蒲松龄研究 2022年3期

郭燕梅

(山东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翻案”或“翻案小说”,是中日文学交流进程中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何为“翻案”,在各类辞书中均有解释。据《广辞苑》(第7版)解释,“翻案”是:“模仿前人所行之事的主要内容,改动细节再创作,一般指小说、戏曲等。”《日本近代文学大辞典》中解释“翻案”为“一句话,位于翻译与创作之间的文艺作品,称为翻案”。王晓平在其“翻案论”中认为“翻案”是“日本历代文学家迅速利用中国小说艺术成果的独特形式,就是以中国小说(或故事)为原本,取其主题、情节、人物关系等,换上日本的名称,或改以日本历史环境为背景,重新连缀成篇。这种形式出现于奈良、平安时代,盛行于室町时代,十七、十八世纪又成为借用中国白话小说以满足江户市民对新文学渴求的应急手段”。总之,“让作品的背景和人物转换文化环境”的创作即为翻案。依据上述阐释,本文界定《聊斋志异》翻案为保留或模仿《聊斋志异》的故事梗概、主题趣向、主要人物、创作理念等,将聊斋故事“移花接木”至日本情境中的作品。

一、《聊斋志异》日本翻案的肇始

日本江户时代后期,中国的白话小说经商船传入,这些中国小说极大地刺激了京都、大阪、江户的文学创作,《聊斋志异》即其中之一。据《商舶载来书目》记载,日本明和五年(1768)《聊斋志异》传入日本。儒学者、医生、作家都贺庭钟(1718-1794)始创“读本”,且酷爱中国的白话小说,留下了诸多白话小说考证、翻译以及翻案的著作。他的《古今奇谈英草纸》(1749)共收录9篇短篇小说,其中8篇是冯梦龙(1574-1646)的“三言”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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