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生态资本价值实现融合的内在逻辑、机制与路径研究
2022-09-21何寿奎徐建卿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5期
何寿奎,徐建卿
(重庆交通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0074)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并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1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资本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加快推动建立健全生态资本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对提供生态产品地区的居民实施生态补偿。各地已积极创新生态资本价值实现模式与机制,包括浙江丽水开展全国首个生态资本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福建省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重庆市拓展地票生态功能达到了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建立生态资本价值实现机制为生态宜居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经济支撑,生态资本价值实现的平台建设与政策机制还处于探索中,生态资本价值实现如何与乡村振兴相互融合有待深入研究。本文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生态资本价值实现的影响因素及生态产品增值路径,研究生态资本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融合动力机制及路径。
二、研究现状
1.关于生态产品的概念与分类。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福祉直接与间接的贡献,包括清洁的空气、水源等维系生态安全、保持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1)马晓妍, 何仁伟, 洪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析——基于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新时代拓展》,载《学习与实践》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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