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之“後”的训义答辨(下篇)
2022-08-04刘霖映
大众文艺 2022年13期
刘霖映
(怀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怀化 418099)
《现代语文》所刊韩传瑜博士《“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之“後”训“尊者”不可信》(下称“韩文”),对《道德与文明》所刊拙作(下称“刘文”)提出全方位异议,笔者答辩之。
刘文第一部分谈学术史,第二部分驳旧释,是“破”,居辅助地位;后面三个部分皆属立论、正论(第三第四部分谈立论的理由,第五部分做翻译),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关联整体(考虑诸部分篇幅上某种平衡而分立),是全文的主要内容。
立论部分可以独立存在,自成其说,新说可与旧说并存(加“破”论则推向自圆其说);何况,旧说是独断(赵岐的释辞及被袭承),无理由,新说有理由组做论证,比较看,新说当然“更可信”。
没驳倒立论部分的主要理由,就推导不出“不可信”的结论,这是学术常理。否则是思维越位。
一、刘的核心论据在第三部分,韩误解而没驳,则推导不出否定的结论
韩文“引言”说:“刘文持论的核心证据主要有两个。”其一,“不孝有三无後为大”及其续语的两个“为”字皆系词,相当于系词“是”。其二,谈“後”“后”通假,训此“後”字为“尊者”。“除了这两条核心论据外,还举出”曾子的“孝有三”言辞作证,“我们认为,这充其量只能算作旁证,不能作为考证《孟子》这段话的直接证据”。
1.论证类型的真相及韩把刘的核心错位化
标题之“当”指应当,刘文属推理型论证,谈理由、合理性,其据惯称论据、理据;实证型论证谈事实,其据称实据,有力者惯称证据。谈证据乃违反论证类型,错位要求会导致错位式反对,也许韩语“证据”等词有误——对学术语言很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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