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提升追偿工作成效的若干思考
2022-06-21任泽华太平金融稽核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上海保险 2022年5期
任泽华 太平金融稽核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追偿”是指公司根据《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或保险合同的约定,行使保险业务代位追偿权的活动。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具体追偿事由包括侵权行为、合同责任、共同海损、不当得利等。
一、追偿工作的现状
(一)积极性不高,追偿工作成效不佳
追偿工作需要内部制度和人员配备等多方面的保障,也牵涉司法诉讼,内容庞杂,再加上手段单一,往往耗费大量的财力、人力,然而所获收益却并不多。据不完全统计,实际追回金额仅占应追偿金额的10%左右。因此,保险公司更希望将保险业务中的风险尽量保留在被保险人一方,而不愿在积极赔付后进行追偿。
(二)不重视管理,追偿工作方式单一
“电话追偿+诉讼追偿”是保险公司常用的追偿手段,而综合使用上门约谈、发送律师函、财产保全、委托外包等手段较少,往往在电话追偿不成功后,便进入漫长的司法诉讼程序中。基于链条长、诉讼难、成本高、需投入精力多等因素,保险公司对追偿的重视程度也不够,在管理中除了下指标外,也并没有思考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三)追偿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人员对有关法律不熟悉
有时单证齐全、追偿对象信誉较好、看起来容易办的案件,但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领域的制度和行业规则不熟悉,导致追偿进度受阻,追偿净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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