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容错纠错机制适用研究
2022-06-07黄维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黄 维
(海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海口 570228)
容错纠错机制在于构建一个新型工作机制,以鼓励干部在工作中勇于尝试、敢于创新,并宽容他们在创新工作中的失误,大胆推动改革发展。
一、国内外容错纠错的做法及启示
(一)国外政务中容错纠错的做法
美国政府中的容错纠错机制是以法治为主导的司法审查原则管理办法。第一,审查能力原则即美国法院不仅能依据既定法律条文进行行政程序审查,而且能超出法律明文规定的程序审查违法的行政程序;第二,禁止授权原则是禁止国会将行政权限进行“寻租”出售,进而使行政部门频繁试错。在美国“双原则”的容错纠错机制下减少了行政过失的数量,优化了竞选机制的正向效应,进而生态化美国行政改革走向。英国则是以契约精神为主导的容错纠错机制,又称行政宽容机制,它以协商讨论为主的方式对行政过错方和相对方做均衡化处理,将法律的强制性惩罚机制后置,与美国有着明显不同。德国政府做法介于英美之间,既没有像美国采用严格的法律程序加以规约,也没有如英国那般以古典的契约伦理来限制,而是以宗教主导型采用灵魂教化方式从深层次降低行政过失频率,德国这种具有宗教宽容精神的监管特性对于各类各级行政系统的优化转型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
(二)国内政务中容错纠错的做法
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检索“容错纠错”关键词,同时剔除已经失效的文件和相关新闻动态,最终获取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27部①,相关政策指导性文件50余部,其中9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发布的典型容错纠错案例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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