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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化理念建构应确立的四个基本维度

2022-05-21杜灵来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杜灵来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推动道德实践养成部分指出,要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加强思想教育和“道德教化”,充分发挥舆论具有的成风化人、敦风化俗的重要作用。道德教化是人(们)在伦理生活中,通过对主导性社会规则系统的积极体悟、自觉内化与主动超越,展开的一个自觉的生命意义的自我提升过程。“道德教化”之于“道德教育”,表面上仅一字之别,在意蕴上则相差甚远,其手段之高明程度亦远非后者可比。道德教化将政教引导、情理感化、环境熏染等有形和无形的手段综合运用在一起,让人们在潜移默化间达事明理,道行中庸,德化心灵,其成效比“教育”要深刻牢固得多。教育强调的是对人的全面培育,而教化突出的是政治和道德方面的“教”与“化”,更符合我国传统文化政教合一、伦理为本的内在特征。“道德教化”比“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都更加宽泛,也更加符合道德的本质及其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教化理念包涵了“教”(教育引导)与“化”(实践养成)的有机结合,“道德教化”之于“道德教育”,在理论上具有更为自洽的逻辑性,在实践上具有更为现实的合理性。

如何使道德教化形成稳固的理念并加以建构,以催化出情理融合的内在张力(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引领教化对象走向精神自励和践行自觉,应该成为理论上加以论证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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