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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语序、格标记的功能共性

2022-05-20李思旭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主格宾格助词

李思旭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一、格的不同含义

有关“格”(case)的概念在语言学史上有不同的含义。较早的传统语法所谓的“格”主要指的是主格(nominative)、宾格(accusative)、属格(genitive)、处所格(locative)、工具格(instrument)等类的词的形态变化,这些都是“词形格”或“形态格”。后来的“格语法”(case grammar)所说的是“施事”“受事”“与事”这类语义关系,可以说是“语义格”。而现代生成语法理论中的“格”是一种纯粹的句法概念。就其本质而言,它是对名词短语所能出现的句法位置的形式化归纳与描述,是“句法格”或“抽象格”。词形格是一种词形变化,因语言而异。有的语言有丰富的词形格,如俄语,有的则基本没有词形格,如汉语。生成语法讲的“句法格”是普遍存在的句法概念。“格”是实际语句中名词短语的一种形式特征。这种形式特征在某些语言中是通过词形变化表现,有的则没有通过词形变化表现出来。不管是否通过词汇手段表现出来,格都是客观存在的。句法格的存在并不依存于词形格。汉语没有“词形格”,但是有“句法格”。

印欧语中,施事就有与之对应的表层句法的“主格”形式,受事和与事也有与之对应的表层句法上的“宾格”形式。这些表层句法格属于狭义形态,有些语言较多地用广义形态来表明概念范畴之间的语义关系,比如用语序和虚词这样的广义形态来体现。汉语没有词形变化,因此就缺乏狭义形态的表层格来表现深层的“语义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汉语的深层结构里就没有“语义格”。比如动词“吃”后面除了表受事关系的宾语(“吃苹果”)外,还可以带表非受事关系的宾语,如表处所的(“吃食堂”),表工具的(“吃大碗”),表凭借的(“吃父母”),表示方式的(“吃外卖”)等。此外,不但宾语可以分别为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等,主语也可分别为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等。可见汉语主要是用虚词和语序等广义形态来体现语义格关系。表层的“词形格”和深层的“语义格”之间的区别还体现为“语义格”是非常稳定的,不像“词形格”那样随着句法位置的变化而变化。如“the glass”即使是进入主语位置,它的语义角色仍然是受事格;“hammer”无论是作状语还是作主语,它的语义角色都是工具格。

二、格标记的功能

下面来看一下格标记的功能。格标记主要是在意义上起区别作用,比如在不及物结构里,因为只有一个主目,从功能的观点看,没有必要用任何方式来标记这个名词短语,以区别于其他的名词短语。另一方面,在及物结构里,有两个名词短语,除非有某种其他方式(例如词序)以示区别,如果不用格标记,句子就会产生歧义。

格系统在后置词语言中使用得特别多,尤其是在SOV型语言中,抽样里这类语言全部具有格的系统。当代语言类型学的鼻祖格林伯格(Greenberg)的45条语言共性中,就有一条与我们的讨论密切相关,即共性41“如果一种语言里动词后置于名词性主语和宾语是优势语序,那么这种语言几乎都具有格的系统”①Greenberg Joseph,Some universals of grammar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he order of meaningful elements.In Greenberg,Joseph(ed.).Universals of Language.Cambridge,Mass:MIT Press,1963,p96.。我们认为,在SOV语言里之所以有格标记,主要是因为主语S和宾语O都前置于动词V之前,那么S和O的语义关系就会产生歧义。这时就需要对其中的一个成分进行格标记,以分化歧义。一般来说都是对宾语O进行格标记。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区别论元的需要。比如土耳其语:

(1)Hasan öküz-ü aldι.(SOV)

哈桑 牛-宾格 买

哈桑买走那头牛。

(2)Oya Kaya-yla evlen-di.(SOV)

奥亚 卡娅-宾格 结婚

奥亚娶了卡娅。

日语的语序也是SOV。在日语中,主语S和宾语O都位于动词的左侧,为了分化歧义,S和O都有相应的格标记来区分,如例(3)。此外,语序发生变动、语序为OSV的例(4),也有相应的格标记来区分施受语义关系。同理,在语序为SOV朝鲜语中,主宾语名词也有着清晰的格标记,以防止产生歧义,如例(5)、例(6)。②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7页。语序为SOV或OSV的拉丁语为了分化歧义,主宾语也采用相应的格标记,如例(7)、例(8)。③斯托克维尔著,吕叔湘、黄国营译:《句法理论基础》,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79页。

(3)Taroo-ga enpitsu-o katta.(SOV)

太郎-主格 铅笔-宾格 买

太郎买了一支铅笔。

(4)Hon-o Taroo-ga yonda.(OSV)

书-宾格 太郎-主格 读-过去时

太郎读了一本书。

(5)Mary-ka ku namwu-lul kal-class-ta.(SOV)

玛丽-主格 那棵树-宾格 砍

玛丽砍了那棵树。

(6)Kay-ka haksayng-lul mwul-ess-ta.(SOV)

狗-主格 学生-宾格 咬

狗咬了学生。

(7)Agricola puellam amat.(SOV)

农民-主格 姑娘-宾格 爱

农民爱姑娘。

(8)Agricolam puella amat.(OSV)

农民-宾格 姑娘-主格 爱

姑娘爱农民。

语序为SOV的语言需要格标记来分化歧义,这在中国北方的一些方言中也有所体现,如马树钧对临夏话的调查。①马树钧:《临夏话中的“名+哈”结构》,《中国语文》1982年第1期,第72—73页。以下a句为临夏话,b句为普通话。

(9)a.我这个人哈认不的。

b.我不认识这个人。

(10)a.我他哈劝了半天。

b.我劝了他半天。

(11)a.他哈我劝了半天。

b.我劝了他半天。

(12)a.玻璃哈打破给了。

b.玻璃给打破了。

临夏话的“哈”相当于宾格标记,如果没有它,句子将会出现歧义。例(11)“他”和“我”之间没有“哈”的话,将无法判断是“我劝他”还是“他劝我”。这跟上面例(7)、例(8)的拉丁语情况基本一致。

以上分析的合理性,在原始印欧语和英语的语序变化以及格形态的大量形态丢失中,也可以间接地看出。原始印欧语是SOV语序,一千年来有不少已经变成了SVO语序或正在向SVO语序转变。一种语言在从SOV向SVO转变的过程中,形态标记大量丢失,英语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现代英语跟汉语一样,都是SVO语言,但是一千年之前的英语则是属于SOV类型的语言。古英语的形态比今天的要复杂得多,如主宾语都有形态标记以相互区别,名词有性、数、格等各种各样的形态标记。但是英语在15世纪左右完全转变为SVO语言后,形态系统大量简化,主宾语的形态标记消失,名词只保留了单复数的标记。

弗里斯(Fries)较为详细的描述了从11世纪到16世纪之间,英语语序从OV 到VO 的语法化历程②Charles C.Fries,“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tructural use of word-order in Modern English”,Language 1940(16),p.201.,见表1:

表1 11世纪到16世纪英语语序的语法化历程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11世纪到13世纪,英语的语序还是OV为主,但是从13世纪到14世纪,英语的语序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以OV为主转变为以VO为主。14世纪之后英语的VO语序进一步获得了加强。到16世纪,VO语序在英语中占了绝对优势。

三、介词的格标记功能

汉语缺乏严格的形态变化,表现语法意义和句法结构关系主要靠语序和虚词这两种手段。因而格语法的理论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用于汉语的语义分析。汉语虚词中的介词就可以实现格标记的功能。当然,介词标记的是各种“语义格”,而不是“词形格”或“句法格”。下面以介词“用”为例:

用一个上午熬汤(时间) 用文火慢慢熬汤(方法)

用陶瓷砂锅熬汤(工具) 用椒盐排骨熬汤(材料)

在蒙古语中,名词的格变化比较丰富,除主格和宾格外,还有“造格”(主要表示动作进行时凭借的手段或有关的事物)、“随格”(主要表示随同、伴随的人或物)、“离格”(主要表示从哪儿离开,从哪儿索取,同什么比较)和“位格”(主要表示对象、有关的人或事物、时间或处所)等。③道布:《蒙古语简志》,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24—29页。这类格关系,在汉语中是通过虚词来表示的。如“在”表处所格,“从”表源点格,“到”表目标格,“用”表凭借的工具格,“和”表伴随格,等等。

英语只有人称代词有主格和宾格的形态对立。如I为第一人称代词主格,me为宾格;he为男性第三人称代词主格,him为宾格;she为女性第三人称代词主格,her为宾格。宾语从句的引导词有主格引导词who与宾格引导词whom的对立。其他的名词也是通过介词来作为其“格”标记,如用介词by标示施事和手段,用介词with标示伴随、工具和方式,用介词to标示结果、受益者和终点,等等。格标记与介词的相同功能,可以用叶斯柏森的一段话来说明:

(在亚利安语中)旧的格的那些纯粹具体的用法渐渐地丧失殆尽,主要的原因是介词逐渐得到使用。介词在表达方位以及其他关系时比那些数量有限的几种格更为精确,从而使得那些格成为多余。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格的数量不断地减少,当一种更规则的词序常常足以表示句中某个词的意义时尤其如此。①叶斯柏森著,何勇、夏宁生等译:《语法哲学》,语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250页。

关于形态变化和介词在语法意义方面是相同的,只是所采用的表面手段不同而已,斯托克维尔也有明确的说明:

词缀和介词是一种语义现象的两种句法表现形式。它们之间的区别是表层和形式的区别:词缀是名词的一部分,不能从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发音的词(像复数词缀—boy/boys,bouses/houses),而介词则是独立的词(to,for,by,from)。在像拉丁语那样的语言里,词缀有一组变化规则,用以标志NP和动词之间的格关系……有了这些格标记,名词就可以出现在任何位置上而不会产生歧义。②斯托克维尔著,吕叔湘、黄国营译:《句法理论基础》,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75—76页。

与大多数欧洲语(如匈牙利语、芬兰语等)相比,英语的形态不是很丰富,在现代英语中只有人称代词具有少数几种格的形式变化。汉语则更是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但是通过上面的论证可以看到,格关系不仅仅是一种形态形式,它本身也表达某些语法意义。因此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的一套格标记手段,用自己的一套方法来表示各种不同的格关系的存在。下文讨论的形态发达语言是用词缀来表达格标记,而缺乏形态变化的汉语则用词汇手段(如介词)来表达各种格标记所表示的语义。

四、语序的格标记功能

我们很容易察觉到,在区分主语和宾语方面,语序也是一种格标记的手段。由于形态系统的退化,必须用其他的手段来替换。词序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屈折形态慢慢变得无法显示哪个名词是句子的主语,哪个是宾语。这种问题可以利用SVO词序来解决。另外一种手段是,由于形态系统的退化,原来用形态表示的语法范畴逐渐用分析式来表示。如in、with、by等介词的使用越来越频繁(这正是我们上文谈到的介词的格标记功能)。

在汉藏语系中,语序为SVO 型的汉语、壮侗语和苗瑶语都没有格助词做标记,而大部分藏缅语是SOV型,有专门的助词作主语或宾语的标记。这可能与名词和动词在句子中的语序相关。从语法标记看,藏缅语的述宾结构之所以需要语法标记,而且语法标记多种多样,是与OV型语序有关的。因为宾语在动词之前,与主语容易混淆,所以必须加上语法标记以示区别。③戴庆厦、傅爱兰:《藏缅语的述宾结构》,《方言》2001年第4期,第298页。在壮侗语、苗瑶语和汉语中,动词位于句子中间,名词作主宾语等句法角色一般可以从语序位于动词前后和名词中心词的前后得以区分,所以没有格助词。

戴庆厦也指出,藏缅语述宾结构有助词、语序、形态变化三种语法标记,其中格助词和语序是直接标记宾语的手段,而动词形态是间接手段。格标记和语序两种手段是互补的:格助词越丰富,语序的句法作用就越不重要;有宾语助词的语言,宾语后面加上助词,可以移至主语之前,成为OSV语序。戴先生把藏缅语内部语言的格标记和语序的强弱,分别列出如下的连续统①戴庆厦:《关于汉藏语语法比较研究的一些理论方法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第8页。:

格标记:藏—普米—景颇—哈尼—纳西—载瓦—独龙—彝

语序:彝—独龙—载瓦—纳西—哈尼—景颇—普米—藏

从上面藏缅语各种不同类型的语言可以看到,格标记和语序的句法功能由强到弱的次序正好相反:藏语的格标记最强,其次依次是普米、景颇、哈尼、纳西、载瓦、独龙、彝;彝语的语序要求最严格,其次依次是独龙、载瓦、纳西、哈尼、景颇、普米、藏。

在名词短语中区分主宾语方面,格标记和语序有很大的关系。Greenberg 的调查已揭示出一个趋势,那就是:在基本语序为SOV的语言中,名词短语需要区分主宾语;相反,在基本语序为SVO的语言中,则不需要这种区分。②Greenberg Joseph,“Some universals of grammar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he order of meaningful elements”,In Greenberg,Joseph(ed.),Universals of Language,Cambridge,Mass:MIT Press,1963,p.96.布莱克(Blake)抽样调查了100 种语言,符号〔+case〕意味着在一些名词短语中,需要格(包括介词)来标记主宾语之间的差别。③J.Blake Barry,Cas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15.

在语序为VSO、SVO和SOV的语言中,SOV语言格标记所占的比例最大,为34∶7。语序为SVO的无“格标记”语言,主要集中在西欧(如英语)、南非(如斯瓦希利语)、东亚和东南亚(如汉语和越南语)。韦纳曼(Vennemann)也指出,在印欧语历史中,一直存在着形态标记遭侵蚀的倾向,以至现代的英语、法语或威尔士语时代,大多数名词短语已再无主格和宾格之分了。格区分的消失,导致以动词收尾的语言在主语或宾语省略时变得越来越含糊不清。然而如果语言通过标明主语和宾语的位置采用SVO语序,那含糊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④Vennemann Theo,“Topics,subjects,and word order:from SXV to SVX via.TVX”,In Anderson John&Charles Jones(eds.).Historical Linguistica,Amsterdam:North-Holland,Vol.I,p.340.

此外,在有格标记的语言中,词语的顺序是相对较为自由的,以土耳其语为例⑤裴文:《普通语言学》,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5页。:

(13)Oya Kaya-yla evlen-di.(SOV)

奥亚 卡娅-宾格 结婚

奥亚娶了卡娅。

还可以写成:

(14)Oya evlen-di Kaya-yla.(SVO)

(15)Kaya-yla evlen-di Oya.(OVS)

(16)Evlen-di Kaya-yla Oya.(VOS)

(17)Evlen-di Oya Kaya-yla.(VSO)

(18)Kaya-yla Oya evlen-di.(OSV)

中国境内的哈尼语有标记宾格的宾语助词,所以语序也相对较为自由,以“爷爷给了我一颗糖”这句话为例,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如⑥戴庆厦主编:《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语法比较》,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85页。:

(19)ŋa31jo55a31bo55pho31bja33tɕhi31si31bi31.

我(宾助) 爷 爷 糖 一 颗 给

(20)a31bo55ŋa31jo55pho31bja33tɕhi31si31bi31.

爷 爷 我(宾助) 糖 一 颗 给

(21)a31bo55pho31bja33tɕhi31si31jo55bi31ŋa31.

爷 爷 糖 一 颗 我(宾助) 给

(22)pho31bja33tɕhi31si31a31bo55ŋa31jo55bi31.

糖 一 颗 爷 爷我(宾助) 给

从上面可以看出格标记和语序是互补的,格助词越丰富,标记名词短语的主宾语句法身份功能越强的语言,语序的句法作用就越不重要,语序的变化主要是被用来表明语用角色的。

五、格标记与生命度

SOV语序中主宾语的格标记与生命度也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作主宾语的名词短语之间的生命度有明显的差异,不至于混淆了动作的施受角色时,格标记可以不使用。但是当主宾语施受关系很难判断时,宾语则要用相应的显性格标记来标示自己的身份。

语序为SOV的藏缅语,由于主宾语都前置于动词,并且主宾语都是生命度很高的有生名词,这就需要格标记来区分施受关系①戴庆厦主编:《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语法比较》,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既可以主宾语都有格标记,如羌语,也可以只有主语有格标记,如道孚语,还可以是只有宾语有格标记,如景颇语、哈尼语和载瓦语。

羌 语:tha55lə55(i33) qa55zie33phei55phiŋ31pu51i31.

他(主格) 我(宾格)批 评(后缀)

他批评了我。

道孚语:pjərɣ ɣu ɣraze lu də-mtɕhur.

老鹰(主格) 小鸡 个(前缀) 叼

老鹰叼了小鸡。

景颇语:ʃi33ŋai33pheʔtsun33tan55niʔ31ai33.

他 我(宾格) 告诉 (句尾词)

他告诉我。

哈尼语:a31jo31ŋa31ɣ33a55go33jɔ55di31.

他我的哥哥(宾助)打

他打我的哥哥。

载瓦语:jaŋ21ŋo51geʔ55pat21le51.

他 我(宾助)打(助)

他打我。

语序为SOV的日语和朝鲜语②徐杰:《普遍语法原则与汉语语法现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3页。,不但生命度相近的主宾语使用格标记,如例(23)、例(24),其主宾语都是有生的。且生命度有明显差别的主宾语也使用格标记来区分,如例(25)、例(26),其主语都是有生的,宾语都是无生的。

(23)Inu-ga neko-o oikakete iru.(日语)

狗-主格 猫-宾格 追

狗追猫。

(24)Kay-ka haksayng-lul mwul-ess-ta.(朝鲜语)

狗-主格 学生-宾格 咬

狗咬了学生。

(25)Taroo-ga enpitsu-o katta.(日语)

太郎-主格 铅笔-宾格 买

太郎买了一支铅笔。

(26)Mary-ka ku namwu-lul kal-class-ta.(朝鲜语)

玛丽-主格 那棵树-宾格 砍

玛丽砍了那棵树。

语序为SOV的拉丁语为了分化歧义,主宾语也采用相应的格标记,如①斯托克维尔著,吕叔湘、黄国营译:《句法理论基础》,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79页。:

(27)Agricola puellam amat.

农民-主格 姑娘-宾格 爱

农民爱姑娘。

(28)Agricolam puella amat.

农民-宾格 姑娘-主格 爱

姑娘爱农民。

六、主宾格标记的不对称及蕴涵共性

大多数藏缅语是主格—宾格型语言,其格形态都是附着在名词后的结构助词。一般宾语使用宾格助词标记,有的还同时用主格助词来标明主语。但总体来说,藏缅语更倾向于使用宾格标记,即主宾语的格标记是不对称的,具体情况见表2②张军:《汉藏语系语言判断句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0页。③戴庆厦主编:《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语法比较》,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表2 藏缅语的主格助词和宾格助词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20种藏缅语中,除了彝语主宾格都无助词(标记)之外,其余的19种语言都有宾格助词(标记)。这19种语言中,有10种谱语言有宾格助词的同时还有主格助词(标记)。从上表可以看出,主格标记和宾格标记的比率是10:19,因而主宾格标记是不对称的。就这19种语言主宾格标记的情况,也可以得出如下的一条蕴涵共性(或倾向共性):如果一种语言有主格标记,那么它必有宾格标记,反之,如果一种语言有宾格标记,那么它不一定有主格标记。即:主格标记⊃宾格标记。

以上的这条蕴涵共性,可以在如下的四分表中较为详细地体现出来:

表3 蕴涵共性的四分表

下面结合以上19种藏缅语,对以上的四分表进行语言验证。羌语、木雅语、道孚语、却域语、独龙语、柔诺语、怒苏语、毕苏语、载瓦语、阿昌语这10种语言既有主格标记,也有宾格标记,那么四分表中的(1)成立。史兴语、景颇语、哈尼语、纳西语、僳僳语、基诺语、桑孔语、拉牯语、白语这9种语言只有宾格标记,没有主格标记,那么四分表的(2)也成立。彝语无主格标记,也没有宾格标记,那么四分表的(4)也成立。以上14种语言中,没有一种语言是有主格标记而无宾格标记的,所以四分表的(3)不成立。

以上主宾语格标记的不对称,即宾语比主语更倾向于采用格标记,其原因,我们认为是主语和宾语的重要性不同,两者相比,主语更重要,即一个句子可以只有一个施事发出动作,动作不必有作用对象(受事),如汉语的不及物动词。克罗夫特(Croft)利用使用频率,来解释主宾格标记的差异:主格范畴在及物和不及物小句中都存在,而宾格范畴只存在于及物小句。①Croft William,Typology and universal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151.我们认为克罗夫特(Croft)的这一分析非常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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