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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研究

2022-05-01李云峰

领导科学论坛 2022年4期
关键词:提升路径高职院校

摘要:提升安全治理規则建设能力是高职院校加强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文章基于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的新内涵,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中存在校园安全立法不够完善、安全治理意识尚未确立、校园安全因素复杂多变等困境,提出从安全机制建设、安全职能配置角度,建立多元治理主体权责一致的安全治理规则。

关键词: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提升路径

基金项目:2020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安全稳定工作专项重点项目“新时期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20G02)。

作者简介:李云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高级政工师。(湖南长沙)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4-0152-05

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要坚持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原则,真正做到按制度、按规范、按流程办事。建立多元治理主体权责一致的科学治理规则是高职院校加强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新时代,在复杂多变的校园安全影响因素、现行安全治理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要求等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下,高职院校提升安全治理规则建设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的新内涵

从传统的“管理”到现代的“治理”,高职院校安全工作的基本内涵发生了本质变化,校园安全治理的目标、理念、规则、模式、手段等也随之发生改变。

(一)安全规则要涵盖安全治理全过程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完成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前提是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平安健康。高职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办学治校的重要位置,时刻心系师生安全。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要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全程治理理念要求高职院校全面建立包括治理机制、治理制度、治理流程、治理职责等在内的安全治理规则,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治理全过程有章程可循、有制度可守、有规则可依、有流程可行。

(二)安全规则要应对复杂校园安全问题

新时代,高职院校校园安全越来越受到更加复杂、更加多元的因素影响,既存在消防、交通、食品、水电、经济等领域的传统安全风险,又面临网络、信息、心理健康、意识形态等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风险。传统、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风险因素往往会产生叠加效应,而非传统安全风险因素因其隐蔽性,更加难以预防和控制,因此会对校园安全产生更强的冲击。高职院校在安全治理规则建设中,既要进一步优化针对传统安全风险的治理规则,又要加强对非传统安全风险问题的研究,完善针对非传统安全风险的治理规则。

(三)安全规则要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合力

就校园内部而言,传统的安全管理主要是学校这一主体自上而下主导安全工作。现代的安全治理工作主体不再仅仅是学校,还包括与校园安全密切相关的教师、学生、家庭、社会、合作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要求学校适度放权,激发师生、家庭、社会、合作企业等其他主体参与学校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向互动、平等合作的治理模式。高职院校在安全规则建设中,要将安全治理的多元主体都纳入校园安全机制链条,合理界定各个主体的职责内容和边界,充分发挥各主体的校园安全治理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校园安全治理合力。

二、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的困境

(一)校园安全立法不够完善

当前,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并未形成专门立法,相关法律条文分散在若干法规之中。高职院校实施安全治理只能遵循这些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因校园安全专门立法缺位,主管部门专项文件适用范围有限,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缺少遵循,难以形成全面系统、衔接有序的安全治理规则体系,导致操作层面缺少规范有效的治理标准和行动指南。

(二)安全治理意识尚未确立

高职院校安全治理工作人员主观上对安全治理的内涵和需求不够了解和重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治理模式主要侧重于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控制,而对于安全风险预防不够重视。同时,安全事件发生后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的良性机制也未形成,导致不少高职院校安全工作还停留在“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二是局限于一元主体,安全规则主要由学校单一主体自上而下制定,社会、师生、合作企业等共同主体在安全规则建设中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共同治理的作用被弱化,安全工作仍停留在管理阶段。三是治理内容主要针对传统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风险尚未引起高职院校管理层的足够重视,针对非传统安全风险的治理规则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不够深入,实践探索不够充分,没有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则体系。四是安全治理人员的素质难以满足治理需求。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安全治理人员的思想水平、个人能力和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高职院校对安全治理队伍建设还不够重视,安全治理人员能力不强、学习动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不深的现状给安全治理规则建设带来了阻碍。

(三)校园安全因素复杂多变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安全治理的内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安全风险普遍存在,诱发安全问题的因素更加多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治理对象众多。经过20余年的发展,高职院校普遍完成了规模扩张,学生规模的大体量和快增速增加了高职院校安全治理的难度,也对安全治理规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高职院校安全规则建设还无法与之匹配。二是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冲击。新媒体已延伸到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的情况下,青年大学生极易受到新媒体中不良因素带来的强大冲击,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的可能。

三、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建设的路径

从高职院校安全治理的宏观角度来看,每所高职院校都是党领导下的、政府主导的安全治理链条中的一个节点,按照整个体系所赋予的职能和划定的权利边界,有序参与校园安全治理。从内部治理的微观角度来看,每所高职院校又是开展校园安全治理的主导者,要将宏观体系中肩负的职责转化为校园安全治理的具体规则和实际行动。高职院校安全治理规则应是一套体系化的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学校安全机制、学校安全职能两大制度体系。高职院校要着力提升安全机制建设能力、安全职能配置能力,并以此为依据实施校园安全治理。

(一)提升学校安全机制建设能力

高职院校安全机制主要包括全程安全治理机制、安全制度订立规程、安全工作流程体系等。

1.建立全程安全治理机制。首先,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预防机制。一是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安全隐患排查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排查机制要体现专门化、常态化、全覆盖的原则。要落实专人专责,明确具体的常态化排查时间,覆盖校园所有安全治理领域。要全面研判安全风险,及时堵住安全漏洞,认真整改安全问题,将校园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校园安全预警系统。要针对校园所有安全治理领域建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安全风险,形成覆盖全校、不留死角的预警系统。要依托新媒体手段,打造操作简便快捷的校园安全预警信息化平台,避免因复杂操作减弱师生反馈安全风险的积极性,引导师生成为安全预警的重要力量,提高安全风险预警的效率,为风险控制争取宝贵时间。三是建立校园安全教育机制。要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常态化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激发广大师生安全治理的主体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预防安全的治理环境。安全教育应具有全面性、及时性、针对性、生动性的特点。全面强调辐射范围,要确保全体师生都能学到必要的安全知识;及时强调时效要求,安全教育要前置,特别是重要时期、关键节点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教育内容不能一味追求“大”而“全”,要根据校园安全治理需要设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要生动活泼,要达到激发师生学习兴趣的目的。

其次,建立校园安全事件控制机制。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再严密,安全事件都有发生的可能。如果在安全事件发生后,才考虑如何处置,就无法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控制,使事件造成的冲击更大,后果更严重。高职院校要事先建立系统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案要具有“全、实、简、熟”的特点。“全”即针对可能发生的每一类安全事件,逐一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一类一案”;“实”即明确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工作措施、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形成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路线图,确保每个应急预案都能落到实处;“简”即应急处置的流程要尽量简便、易于操作,减少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流程,提高安全事件控制的实效;“熟”即安全应急处置的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熟悉工作职责、掌握处置方法、强化沟通协作。

再次,建立校园安全事件事后完善机制。安全事件一旦发生,不管后果大小,教训都是深刻的。要吸取每次安全事件的教训,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为此,高职院校要建立校园安全事件事后完善机制:一是安全事件通报机制。针对教育领域发生的安全事件,特别是本校发生的安全事件,要选定相应范围及时通报。二是安全事件分析机制。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安全事件反思,全面排查安全事件预防机制、控制机制中的漏洞和不足。三是安全规则优化机制。针对安全事件中暴露出的漏洞和不足,从机制和制度层面予以完善,形成不断优化安全规则的良性机制,降低发生安全事件的可能。

校园安全事件善后处置要及时,不能因工作延滞,降低工作效力。对安全事件的分析要全面深刻,要开展综合研判,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防止见木不见林。

2.建立安全制度订立规程。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已基本完成安全制度订立工作,但基于前文所述原因,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多由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自上而下制定,未充分考虑其余治理主体;二是多针对传统安全领域,对非传统安全领域鲜有涉及,且客观情况变动后未及时修订。为此,高职院校要基于治理现代化理念,建立明确的安全制度订立规程:一是多元主体协商。要改变原来一元主体管理模式下的制度订立方式,针对不同安全领域,分别从多元治理主体角度,明确“谁牵头”“谁协助”,在制度起草的准备环节、过程环节、修改环节,采取研讨会、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不同主体的意见。二是对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多元治理主体特别是牵头主体,要形成密切关注制度执行情况的工作习惯,全面收集和分析制度执行信息,重点关注引发制度调整的主要原因,如安全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已有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校园安全治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等,相应采取完善现制度、出台新制度等方式,适时优化安全治理制度体系,保证制度的全面性、科学性、规范性、指导性。

3.建立安全工作流程体系。安全工作流程是安全工作开展的逻辑路线,包括工作环节、步骤和程序,指明了工作任务的传递方向和次序、交接标准与过程、内在协调与控制机制。与制度体系相比,工作流程更加简洁直观、易于掌握、便于操作,能保证决策部署真正被执行。实行安全工作流程管理,有利于剔除多余工作环节,形成最佳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厘清任务部门权责,消除部门壁垒,强化横向协作;有利于工作督办和考核,寻找薄弱环节,实现整改提高;有利于检验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反推制度体系调整和优化,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机制。

建立安全工作流程體系,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安全工作流程是安全治理制度的执行方式,在环节设计上要与政策要求、制度规定一一对应,不能形成冲突。二是价值性原则。应积极主动为开展频率高、办理时效紧、跨部门协作的工作项目设计流程。工作流程并不是越多越好,要化繁为简,便于推广运用,加强指导作用。三是高效性原则。在工作环节设计上要尽量优化,剔除重复、冗余的流程。在呈现方式上,减少文字描述,多运用图表呈现,达到简洁直观的效果。

(二)提升学校安全职能配置能力

高职院校安全职能配置主要包括四个要素:治理结构、职责内容、职责边界、联动机制。高职院校要善于根据不断变化的安全治理形势,适时调整安全治理主体的职责职能,形成动态的安全职能优化机制,打造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联动有序的职责体系,持续提升安全职能配置能力。

1.构建校园安全多元治理结构。校园安全治理结构主要解决高职院校实施安全治理过程中,各类主体如何有序参与的问题。在深入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高职院校要形成“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校内经营单位)-师生”的“多元共治”的校园安全治理结构。学校层面成立校园安全治理领导小组,作为校园安全治理的领导者;职能部门根据分工,牵头所负责的安全领域治理工作,是校园安全治理的主导者;二级学院(校内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校园安全治理的具体举措,是校园安全治理的实施者。二级学院因直接面对师生,在安全风险预防、安全措施落实、安全事件控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要充分放权,赋予二级学院安全治理责任和权限,激发其安全治理的主动性,提高安全治理的有效性。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师生参与,师生既是治理对象,又是治理的依靠者和受益者,扮演着参与者角色。

2.厘清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责内容。当前,高职院校虽然制定了部门安全职责,但主要是基于管理理念,明确了安全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自上而下履行,对于二级学院(校内经营单位)、师生、合作企业等主体的安全职责少有涉及;安全职责表述语言抽象性内容过多、具象性规定较少,弱化了实践指导作用,导致在安全治理中搞不清“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安全职责缺少动态调整机制,未适时根据安全治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针对性调整。综上,高职院校应基于安全治理的理念,厘清校内不同治理主体的安全职能。一是职责全面。每个治理主体应该承担的安全治理责任、应该完成的安全工作任务都应规范纳入该治理主体的安全职责,不能存在缺失和遗漏。二是职责具体。要以具体、可操作的安全工作事项的形式呈现,尽量减少抽象表述,以增强实践指导意义。三是动态优化。要形成针对不断变化的安全治理形势适时调整安全治理职责的工作习惯,并強化针对性学习宣传,确保各个主体与时俱进实施安全治理。

3.划定多元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当前,高职院校安全治理不同主体的职责边界存在交叉、悬空等问题。在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形势下,高职院校更有必要关注所有涉及安全的领域,明确每一类具体安全事项中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避免缺位、越位、错位。高职院校划定安全职责边界要着重做到以下两点:一是界定不同主体的角色定位。要在整体层面上,找准不同治理主体在各类安全治理链条上的角色定位。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行为主体的角色也将适时变化,高职院校要关注这种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安全治理事项的责任清单。二是清晰梳理逻辑路线。安全职责区块划分和前后衔接顺序与安全工作开展的逻辑路线存在对应关系,界定安全职责边界要注意与建立安全工作流程结合起来,使每个主体清晰掌握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以及其工作职责在时间轴上的逻辑分布。

4.形成多元治理主体联动机制。当前,高职院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同安全治理主体的安全职能无法形成有效呼应、安全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要破解这一难题,高职院校需要在厘清安全职责内容、划定安全职责边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联动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构。针对每类安全领域,分别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牵头负责,主导者、协助者、实施者共同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在校园安全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所负责安全领域的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形成工作沟通机制。主要包括定时沟通机制、适时沟通机制两种形式。定时沟通机制突出沟通的常态化,即定期通报、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适时沟通机制突出沟通的应激性,当遇到临时性突发事件或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可及时开展沟通协调。工作沟通机制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实行台账管理。三是形成工作督办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工作中反映出的不沟通、不配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现象,以常态化的工作督办形成倒逼机制,助推安全治理效能提升。

参考文献:

[1]张健,黄爱宝.高校校园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11-10(5).

[2]徐明春.非传统安全视域下高校安全治理困境研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21(6).

[3]王智军.安全治理理念下高校校园安全的协同供给[J].江苏高教,2016(6).

责任编辑:陈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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