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索取权、母子公司协同型配置模式与公司价值
2022-04-13张先治王晨嫣
管理学刊 2022年2期
张先治,王晨嫣
(东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辽宁大连 116025)
一、引言
企业集团管理控制问题一直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而母子公司间决策权力的配置则是企业集团管理控制的核心问题,是影响企业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的重要因素。人员委派体现了母子公司间的权力配置,是母公司参与子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控制机制,尤其是董事委派已成为母公司加强决策控制、实现协同效应的重要举措[1]。伴随着国企混改的进一步深化以及我国资本市场“分散股权时代”的来临[2],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比例的持续走低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母公司委派持股比例相当的董事,然而集团母子公司间董事委派比例与持股比例不相匹配的现象仍比比皆是[1]。
以往文献大多将母子公司决策权配置模式划分为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聚焦于探讨母子公司决策权配置的影响因素以及对子公司绩效的影响[3-7]。研究发现,子公司能力、战略地位重要性、环境复杂性以及绩效反馈均会影响决策权配置模式的选择[3-4]。子公司股权是重要的资源,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更多的股权时,母公司更倾向于采取集权模式[5]。然而,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各有利弊,并不能对公司价值产生显著影响[6]。相较于集权模式,分权模式一方面能够促使子公司嵌入本地环境,激发子公司创造竞争优势的潜力,促进子公司产品和技术创新,有利于子公司绩效的提升,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子公司从事机会主义行为,母公司支持的减弱限制了子公司的长远发展[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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