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0—3岁婴幼儿家长托育需求现状研究
2022-03-31郭莉萍
教育观察 2022年3期
郭莉萍
(北海职业学院教育系,广西北海,536000)
一、研究背景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在该建议中,“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被重点提及。[1]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内容,将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2]
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建构起基于儿童“起点”的绝对公平。[3]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等各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发展公共托育服务面临一系列难题。“仓廪实而知礼节。”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是现今每位家长的诉求,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也不例外。普惠性托育服务作为教育公共服务在托育领域的重要形式,更强调教育机会的均衡化、服务对象的大众化、服务价格的平民化,构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可以助力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教育实现“人人皆可成才”的教育公平。
乡村家长的托育需求是构建乡村普惠性托育服务模式的基础。本研究旨在从需求率、托育类型、入托目的、托育机构的环境和设施、师资、内容、家托关系等方面深入、全面地了解该地区0—3岁婴幼儿家长对普惠性托育服务的现实需求,以此为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乡村普惠性托育模式提供一定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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