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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转设背景下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构建创新创业育人体系思考

2022-03-24何玥迮宇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22年13期
关键词:转设公办双创

何玥,迮宇

(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江苏苏州 215104)

2008年,教育部印发《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学院需在5年内完成独立设置[1]。据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323 所独立学院,至2013年,全国仅有35 所高校完成转设[2]。随后,教育部于2020年和2021年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独立学院转设有关问题的说明》,明确独立学院转设有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和合并转设四条路径[3]。在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下,2021年前后,部分独立学院逐步转设为市属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

自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高等院校大范围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独立学院为与母体大学差异化发展,大多将办学定位瞄准应用型人才培养,因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强调产学研融合,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路径重合,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一度成为独立学院实现特色化办学的重要方式之一。许多独立学院在转设为公办应用型高校后,并未调整办学定位,创新创业教育仍是其育人进程中的重要一环。

1 创新创业育人困境

1.1 创新创业育人意识不足

转设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面临的首要矛盾是管理体制的转型和改革,如内设机构调整、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有所降低,创新创业育人意识不够突出。尤其在学科专业布局还未确定,“专创融合”出现不确定性,领导管理层认为待学科专业稳定后再开展创新创业育人更合适。此类认知,是将创新创业与专业知识教育看作叠加关系,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是基于专业课程的提升式教育,或是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一门创业课程,没有摆正创新创业教育的重心在创新意识的培养,是耦合于五育中的一环。

1.2 运行机制不顺畅

转设后的院校因整体机制发生变动,具体业务条线的运行机制出现变化。据调研,某转设为市属公办的本科高校,在独立学院时期因教学资源与母体大学共享,为便于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创新创业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主要协同部门为学生处、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参与主体多为辅导员、班主任等,渠道着重于第二课堂的讲座与实践,专业教师覆盖面和参与度有限。转设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调整至教学领域,参与部门和主体同步调整,但因教学部门及二级单位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熟悉,且二级学院尚未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大多积压于校级管理部门,管理组织架构出现区隔化,无法通过二级学院或教学单位下沉,缺乏上下贯通的运行机制[4]。

1.3 师资队伍力量薄弱

许多由独立学院转设而来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因缺少自有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导致现有师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学位)结构不均衡。因此,即使在顺利转设后,部分学校在转设过渡期内,仍同时面临过于依赖母体大学共享教师资源,大力引育自有师资的双重压力。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还需掌握行业前沿信息和一定的实践能力,相较于专业理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需要更长周期的培养。

1.4 培育体系缺乏连贯性

目前,转设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学校的创新创业课程多以慕课为主,第二课堂则注重讲座和竞赛活动,特别是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目标导向开展一系列讲座培训等。总体上看,该模式割裂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在理论与实践上的连贯性,对于学生来说也缺少了阶梯式系统性的知识讲授,学生大多只能从有限的创新创业课程清单中自行选课,而创新创业慕课也多为通识性课程,课程雷同性或重复性知识比例较高,未形成系统的课程体系,学生在第二课堂方面也缺乏相应连续性专业化的指导,创新创业育人体系不健全。

2 推进创新创业育人的意义

2.1 服务“人才强国”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了包括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等在内的一系列强国战略,其中人才强国战略被列为实现国家强盛的第一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对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做了新的部署。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高校作为人才的孵化器,必须全面服务国家战略,转设后的院校因人才基础薄弱,通过传统路径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不具有优势,可以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创业教育带动人才引育,吸引和培养与教学型大学具有差异的人才,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走好自己的“人才强校”之路。

2.2 紧扣应用型办学定位

加快发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应用型本科教育是实现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整体战略目标的基本内容。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应用型高校也要加强一流本科教育”,应用型高校要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要求[5]。2021年3月,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产教融合[6]。发展一流应用型本科,既要走产教融合之路,还应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育人作用,产教融合和创新创业教育在校企合作方面具有同一性,两者均需学校与行业企业紧密连接,共同培养具有应用能力的人才。创新创业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相契合,创新创业育人除了关注应用能力的培养外,还强调在人才素质能力培养方面需融合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如领导和管理能力、企业家精神等。

2.3 发挥服务地方发展功能

从大学的四大功能来看,隶属于市政府管理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将其功能更精准地指向为其所在城市发展而服务,不论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或是文化传承创新,都要立足于地方,从助力地方区域发展的角度出发。尤其是对于鼓励营商创业或以科技创新产业为特色的城市而言,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更需要在科研和人才培养上,发挥创新驱动作用,以此激发城市创业活力,为产业转型发展和科技创新打造强力新引擎。

3 构建创新创业育人体系

3.1 建立综合型领导体系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就业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等多部门为成员小组单位的综合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议事机构。该机构作为校级“双创”育人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系统,可有效整合和贯通各职能部门,做到对“双创”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部署[7]。综合型领导体制的建立将有力打破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区隔化,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讨“双创”工作,合力推动构建创新创业育人格局,为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双创”育人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3.2 探索专业化运行机制

当前,创新创业育人由重创业成果转为重教育过程、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创业能力的提升,对创新创业育人成果不再以学生的创业数量和创业成绩为唯一评价标准,转而关注学生在实践中意识的培育。这种工作内涵要求我们必须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阶段性成果,尤其需要分门别类地开展指导。刚转设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可以充分利用内设机构部门改革和调整的时机,设置校级“双创”管理部门,并要求各二级学院或教学单位配备相应专职人员,做好学院内“双创”工作,鼓励学院聘请或引进具有创新创业经验的应用型人才,并酌情放宽该类人才引育的学历条件。

3.3 健全阶梯式培养模式

割裂式的“双创”育人模式使高校无法快速准确地筛选出具备突出创新创业能力的学生,从而给予更精准更系统的指导,另一方面,该类模式也导致取得创业成效的学生无法在专业领域进一步深化成果。“双创”育人也应由外延式扩展转而走向内涵式发展的道路,转设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可以尝试以书院制的方式,优先关注学生个体的创新创业潜能或激发其对创新创业的兴趣[8],以开展一学期的通识性“双创”理论教育为基础,以开设一学年的以大类学科为分支的专业性“双创”课程和行业实践为提升,学生在完成一年半的书院制学习后,再进入相关专业进行系统学习。

3.4 构建过程性评价体系

早年,“双创”工作评价指标的因子主要为创业学生人数、创业项目数量、项目营业额等结果性标准。近些年,相关主管部门对“双创”工作的评价指标以“双创”空间面积、专兼职“双创”师资人数、专职“双创”工作管理人员数量、举办“双创”活动频次和参与活动人次等为主。指标因素的变动带动高校转变,以实现学生创业为导向的育人模式,转向构建过程性“双创”育人评价体系。由独立学院转设成立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利用重构本校管理和教学体系的机会,充分整合所属地市政府和企业资源,打通行业创新实践、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实训等与课程学分的互认流程,建立创新创业学分制度,鼓励学生在校实现过程性创新创业学习和实践,鼓励认定学生实际开展创业的项目可以为其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将创新创业育人融入教学和实践各阶段,打造过程化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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